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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建设管理制度【汇编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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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建设管理制度(精选2篇)

施工建设管理制度 篇1

一、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及控制投资,确保工程计划和任务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协调工程参与各方人员的工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二、通常情况下,工程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第一次工程例会确定。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工程管理部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并做好必要准备。

四、参加对象:

(一)、建设方:现场负责人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

(二)、监理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员、安全员等;

(四)、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事先通知指定其他相关的单位人员出席会议,如供应商,施工单位上级主管等。

五、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召开第

(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二)、明确各参与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三)、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四)、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五)、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六)、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七)、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八)、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单位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签字。

六、例会内容:

(一)、施工单位汇报内容:

1、总结前阶段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2、汇报下一阶段工程计划情况。

3、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下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

4、需要业主、监理或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监理单位汇报内容:

1、前一阶段工程各个施工标段(各个施工专业)的工程进展情况。

2、总结前一阶段工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3、对各个施工标段(各个施工专业)前一阶段的工程控制情况从进度、质量和安

全文明施工方面做出考核结论。

4、对工程进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工程的下一步计划情况进行分析。

(三)、业主单位内容:

1、对工程前一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控制情况进行总结。

2、对前一阶段遇到应该由业主解决的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总结。

3、提出下一阶段工程的总体要求。

七、工程例会参会各个单位的汇报内容必须形成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与会人员。

八、工程例会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主持,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

九、例会上每个单位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必须经过讨论做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议记录上明确最终解决日期。

十、会议记录由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制会议纪要,并分发到各个相关单位执行、归档。

十一、每次例会后,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将会议纪要向公司领导传送,同时向领导汇报工程的现场情况。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认真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例会每周五下午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工长、保卫消防员、材料员、分包负责人、安全主管、技术主管参加。

2安全生产例会内容

① 总结一周安全生产情况;

②检查上周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及未整改完成的原因;

③分析一周安全生产动态和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重心;

④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出技术整改措施;。

⑤对特殊部位的施工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讨论,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技措施;

⑥组织对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传达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指令;

⑦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事项。

3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议决的事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在指定的时限内落实。

施工建设管理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本市市区范围内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用计价应遵守本暂行办法。

二、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本办法。

三、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指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以及环境保护必须投入的各项费用。实行专款专用。

环境保护费指保证施工现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指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施工费指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四、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投标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及报价的办法。

五、投标人应当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应有相应的措施费用报价。

施工组织设计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应编制保证措施计划。

六、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计划报价。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不得优惠,但应计入投标总价。

七、发承包双方签定的承包合同中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用的使用、支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处罚和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

八、中标人应当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不得挪作他用。

九、工程实施过程中安全文明、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及合同规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支付。

十、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涵盖的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十一、非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和其他非招标工程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十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计价的调整办法。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1、规费单列。

规费指政府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税金另行单列)。包括工程排污费、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企业交纳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的部分)、公共卫生费、噪声排放费、治安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

2、调整杭建市通知164号《关于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的修改意见》中措施项目一览表的项目内容,取消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现场管理费项目;增加环境保护费、二次搬运费、缩短工期增加费、支架项目。

3、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同时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单。具体可参照“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清单一览表”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编制,可以增减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措施项目名称、投标人提供数量和报价。清单编制单位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应满足现行管理要求。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1、规费应根据“规费项目一览表”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报价,一律不得优惠。

2、投标人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不得随意估算,均应分列子项并附报价清单。

无分列具体项目的措施费用报价应视为无效报价。

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每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不得按全部投资报价。

4、投标人提供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三项措施费用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清单,结合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保证措施计划提供数量并报价。出现措施清单中未列的项目,投标人可作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