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警告处分决定书(通用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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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警告处分决定书(通用2篇)
撤销警告处分决定书 篇1
xx镇xx中学:
你校《关于撤销浦行政警告处分的申请》收悉。
浦在20xx年9月因与他人赌博被查获,于20xx年11月受行政警告处分,其行为违反了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浦在受处分期间,能认识错误,吸取教训,认真改正。根据浦表现和你单位的意见,经我局研究,决定解除对浦行政警告处分。
xx市教育局
二○xx年七月十七日
撤销警告处分决定书 篇2
郑,女,汉族,1956年11月出生,xx区xx镇人,中专文化程度,非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xx镇xx小学一年级语文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20xx年7月8日开始,郑应几个亲戚的要求组织他们的小孩郑、郑、郑、郑、郑和邻居的小孩郑到位于xx小学校门口郑自己家中进行补课,后又有xx小学一年级学生蒲、郑、郑、郑、郑、陈、方、郑、郑等9人到她家补课,至7月28日补课结束后,共有15位学生参加,有蒲、郑、郑、郑、陈等5人每人交补课费170元,郑、郑、方、郑等4人每人交150元,郑交100元,共收补课费1550元,另外五人系郑亲戚没有收费。调查期间,区教育局已责令郑将所收的补课费1550元退还学生。并于20xx年8月31日给予郑行政警告处分。
郑受处分后,能深刻反思,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依据其本人申请和第一中心小学《关于给予郑解除行政警告处分的申请报告》根据闽教[1997]人1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解除郑行政警告处分。
xx市xx区教育局
二Oxx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