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章程共(推荐16篇)》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通用16篇)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1
一、宗旨
家长委员会旨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架构
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年级、各班级推选产生,应涵盖不同职业、不同家庭背景的家长,以保证其代表性。成员总数为xx人左右。
领导机构
设立家长委员会主任xx名、副主任xx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主任和副主任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热心教育事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活动部、财务部等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每个部门设部长xx名,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教育教学监督与建议
关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进度等进行了解和评估,向学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建议。
监督教师的教学行为,确保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解决。
家校沟通协调
积极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双向沟通。及时向家长传达学校的重要信息、政策法规、教育动态等,同时收集家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向学校管理层准确反馈。
协助学校处理家校矛盾和纠纷,通过沟通协调,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支持学校发展
在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源支持和智力支持。
协助学校筹集办学资金和物资,积极参与学校的募捐活动或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学校发展,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组织家长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家长教育活动,如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家长读书俱乐部等,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和亲子沟通能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志愿者活动,如校园安全维护、图书馆管理、活动组织等,增强家长与学校的互动和合作。
四、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进行询问、了解、监督的权利,并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的权利,如家长会、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研讨会等。
在家长委员会内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有权要求学校对家长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给予答复。
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
积极履行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按时参加家长委员会会议和活动,认真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积极向其他家长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教育成果和发展规划,动员更多家长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
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教育素养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五、工作程序和规范
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学期初召开全体会议,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中召开阶段性会议,总结工作进展,讨论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期末召开总结会议,评估工作成效,提出下学期工作计划建议。
家长委员会成员与学校之间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可通过设立家长接待日、家长信箱、电子邮箱、微信群等方式,保持信息畅通。
对于家长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和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开展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有序的原则,活动计划和预算应提前向学校报备,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并向学校报告。
六、经费管理
家长委员会活动经费可通过家长自愿捐赠、社会赞助等方式筹集。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公开、透明。
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经费的管理,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家长公布,接受监督。
七、附则
本章程自家长委员会成立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章程,须经家长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学校备案。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2
第一章 目的
为了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了解和配合,家校携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成长,同时,为了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特成立本委员会。
第二章 宗旨
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使之成为新世纪的高素质有用人才。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
第三章 委员会委员条件
1、关心孩子成长、热心于教育事业,并热情支持学校的工作。
2、思想品德高尚,从集体利益出发,勇于奉献,开拓进取。
3、对学校教育有一定了解,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
4、有组织协调能力、有号召力,能保障参与活动的时间。
5、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经班主任、级部主任推举产生,由学校发聘书聘任。
第四章 组织结构
1、家长委员会设定:班级家长委员会、级部家长委员会、学校家长委员会三级组织。
2、班级家长委员会按班级学生的多少由班主任选出五至六名家长组成班级家长会成员,并由班主任组织协调加强对班级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级部家长委员会由级部班级推荐一至两名家长组成,由级部主任组织协调开展工作;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各级部家长委会推举三名家长组成,在校长协调下,由学生处、教务处和总务处协调处理学校的学生管理、教育教学以及学生生活问题。
3、根据学生变动情况,每年对家长委员会进行调整、增补。
4、每学期各级家长委员会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并有权对此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有权作为其它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
1、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结合实际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帮助学校实现办学目标。
3、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各种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
4、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
5、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常务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协商更改补充。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3
第一条 家庭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渠道。为了进一 步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育人体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 的教育网络,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成立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是我校学生家长自愿参加,配合学校年级、班级做好育人工作的校内群众性教育组织。
第三条 我校家长委员会分班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二级,一般以班级家长委员会为主,分别由班主任、年级组长负责组织。
第四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由热心教育事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教育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组织活动能力比较强的家长5—7人组成,由班主任推荐、全班家长会讨论通过产生;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人选由班级家长委员会协商产生。
第五条 年级家长委员会由本年级各班的家长委员会民主推选一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由年级组长推荐。年级家长委员会协商产生。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1、根据党的教育方针,紧密配合学校、教师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2.分析家庭教育现状,研究家庭教育方法,交流家庭教育经验,创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家庭教育环境。
3.调查了解本班、本年级学生思想动态、行为习惯及学习。体质等情况,协助学校和班主任、年级组长对学生进行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4.收集、反映家长、学生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学校改进工作。
5.支持、参与班级、年级和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联系工作。
第七条 家长委员会会议,分别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与家长委员会主任商定召集,一般每学期举行1-2次。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在协助学校做好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由学校整理材料,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新闻单位,供表彰和宣传,并通报学生家长所在单位。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有关规定,为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xx镇中学学生家长委员会是以家长为主人,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实行社区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参与学校德育工作。支持学校教育改革,营造良好的学校内部环境,努力促进本社区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是: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以形成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环境。
2、促进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3、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参与研讨学校发展中重点问题,协同学校提高、改善办学质量,从物质和精神上积极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社会声誉而努力。
5、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6、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定期听取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介绍,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协助学校宣传和表彰教职工中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表彰学生家长中尊师重教,积极帮助办学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和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级集体。
8、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家庭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使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贯彻实施德育大纲,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
第三章 组织形式
第五条 xx镇中学学生家长委员会分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
第六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为xx镇中学在校就读生的家长,热心学校教育或有积极的社会影响或对子女教育有较大成绩、有时间精力保证,经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三名委员组成。
第七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根据班级变动情况而定,班级重组或学生毕业,委员资格自动失效。
第八条 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在本年级的班级家长委员会中产生,有一定组织能力、关心学校发展和建设、对下一代教育有一定见解,经年级组长、班级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推举产生,由一名主任、二名委员共三人组成。
第九条 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三年,学生毕业,委员资格自动失效。
第十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在年级家长委员会中产生,有较强组织能力、关心学校发展和建设、对教育问题有见解,经年级组长、政教主任、校长、年级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推举产生,每年级三名,共九名。
第十一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六名。主任、副主任由学校建议、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推举产生,各联系一个年级家长委员会。
第十二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三年,学生毕业,委员资格自动失效。主任、副主任委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 班级、年级、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在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范围内落实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上级家长委员会指导、协调下级家长委员会工作。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1、有权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1、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上要求进步,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3、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
4、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六条 家长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的各项工作。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各委员和学校相应单位共同讨论通过。
第十七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可以委托学校校长主持日常工作和制定学期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学校讨论通过并执行。
第十八条 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不少于1次,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xx镇中学负责解释。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凌云双语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主要任务: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具体工作:
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并与教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3、听取、联系和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教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4、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的目的,热情为全体家长服务。
第二章机构组成的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成员由各班教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每班一名),家委会迁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参与幼儿园管理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园长共同召集家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3、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协助主持好家委会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班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为每年十月中旬。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改补充。
第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6
第一章家长委员会组织和职责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的构成
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和委员若干名,家长委员会领导可兼任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产生办法
学校每个班级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出班级家长代表,每班推选1-2名。各班家长组成家长代表大会,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及其主任委员等。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一、认同致远中学办学理念,认同班级管理,对学生在致远中学的成长表示认可。
二、热心教育事业,具备一定的教育专业知识,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三、沟通协调能力强。听取家长意见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能为学校教师、学生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能力强,在家长中间有一定的影响力、号召力。
第四条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子女在其任期内离校时,需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常务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作。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积极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
四、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五、举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环境较好。
六、协助学校组织的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活动。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二、有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
二、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要制定工作计划,讨论通过,征求学校意见后执行。
第九条学校要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为工作开展提供方便条件和尽力协助,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
第三章会议及制度
第十条每学年第一次班级家长会,在班主任协助下,各班推选出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等人选。
第十一条活动制度: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80%。
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会委员可以1/3以上联名召开,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
第十二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每次上课前,学校发出授课时间、地点,每次授课或家长会实行签到制。家长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对本学期开展的工作和效果进行总结。
第十三条资料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家长学校的各种资料。分类分年度整理成册。
第十四条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执行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共同研讨决定。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7
一、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3到5名家长组成。
4、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年级长、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5到10名家长组成。
5、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年级家长委员会中推举五名成员产生。
6、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班、年级)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五、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支部活动室。
2、家长委员直接与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学生处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8
第一条目的
为了指导家庭教育,坚持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学校与社会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帮助学生求学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宗旨
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宽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为新世纪的高素质国际人才。
第三条组成
1.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
2.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提出候选人名单,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学校讨论决定,发给聘书。
3.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各班级正副主任两人组成。
4.学校家长委员会原则上设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若干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5.学校家长委员会须聘请一位学校教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6.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每学年调整一次。
第四条权利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家长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义务
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
1.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学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4.有义务完成家长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5.有义务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
第六条工作开展
1.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常委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秘书长具体组织落实。
2.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须由2/3以上委员和学校共同讨论通过。
3.学校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或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常务委员会会议视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七条经费使用
1.上级部门出一点,社会集资一些,部分家长捐一点,学校投入一些。
2.用于正常的会议支出,邀请专家讲座,总结表彰等费用。
第八条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家长工作办公室
常务主任:
常务副主任:
秘书长:
副秘书长:
常设联系电话:
传真:
学校电子信箱:
学校网站:
本章程由xx小学负责解释
xx区xx小学第二届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9
一、宗旨:
家庭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品德的形成、个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建立家长委员会将有利于密切老师与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了解并配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互为补充,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学校与学生家长、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调查和了解广大家长对学校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积极维护学生及家长的正当权益;深入调查和了解学校的常规管理和办学特色,公正客观地向家长及社会宣传学校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扩大学校的影响和知名度。
二、家长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1、定期听取并收集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向年级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举办年级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3、协助年级开展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密切配合学校、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索“三结合”教育的新模式。
4、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了解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向校委会反映;如遇家校利益冲突,本会参与协商制定解决纠纷的处理程序、处理办法等。接受学生或家长的投诉,能客观公正地予以说明和解释,并及时向学校进行反映。对学校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潜在的问题做出预测,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三、学校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产生办法:
1、采取家长自荐、互荐和班主任提名相结合的方法。
2、每班产生1~3名委员,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其中一名担任该班家长委员会召集人。
3、各班家长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
年级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工作由德育处负责。年级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师代表可列席会议。学校委托德育处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为学校与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之间的主要联系人。
四、本会委员的任期与换届
本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为一学年,学年伊始进行换届。
五、本会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代表家长对学校工作进行质询的权利。
2、有按照规定要求学校立即处理纠纷并监督处理结果的权利。
3、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认为必要,有要求学校召集联席会议或紧急会议的权利。
4、有全体或分组对学校工作进行巡视检查的权利。
5、有参加学校联席会议的权利。
义务:
1、有深入调查、了解,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并代表家长向学校反映问题、意见或建议的义务。
2、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家长和社会反映学校管理状况的义务。
3、有参加本会安排的全体或分组活动的义务。
4、有客观公正协调家长与学校之间利益冲突的义务。
5、有接受学校管理培训的义务。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成立“湾龙区第一小学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及家长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也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条:学校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的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是学生家长直接参与学校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有益的补充和发展,是学校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办好学校的主要途径。
第三条:宗旨:
1、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紧密联系,健全和完善互相沟通的渠道,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能协调统一,形成良好的合力。
2、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新模式,讨论共同关心的事宜,增进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相互了解,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会员条件
第四条:个人思想、文化素质高,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热爱教育、热心公益事业。
第五条: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积极为学校工作教育教学出主意,提意见。
第六条:具有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七条:有组织协调能力、有号召力,有时间参与活动。
第八条:思想品德高尚,从集体利益出发,勇于奉献,开拓进取。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第九条:听取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及重大事件的报告,审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有权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并随时可提出办学意见和建议。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十条:家委会成员每学期可以通过学校配合进行听课、参观、笔谈、对话等形式参加学校活动,了解学校教育情况,督导学校工作。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第十一条:支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家庭和社会环境。
第十二条:为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建设等提供帮助,宣传学校有关改革及办学成果。
第十三条: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协助上级部门对学校教育管理引起争议的问题进行仲裁。
第十四条:主动参与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注意搜集各位家长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活动诸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每学期向委员会提交提案1—2份,由学校有关科室及时给予答复。
第十五条:与学校共同管理家长学校。负责不定期举办家庭教育讲座,提升家庭教育管理水平。
第五章 组织结构
第十六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委员若干名;原则上一年换届一次(可连任)该会议由教务处主持,学校其它科室协调参加。
第十七条:家长委员会聘请领导、专家作相关指导与讲座;学校班子成员,列席家长委员会会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学校家长委员会,定期开展各类工作会。
第十九条:本章程在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实践过程根据实际情况,经大会讨论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11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促进学校与家庭的紧密合作,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家长委员会章程。
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指导下,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章组织
家长委员会的组建
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级家长代表大会推选产生,每个班级推选xx名家长代表,确保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比例的代表。
在推选家长代表时,应充分考虑家长的意愿、代表性(包括不同职业、文化层次等)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家长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xx名、副主任xx名,秘书长xx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如课程与教学委员会、学生发展委员会、家校沟通委员会、后勤保障委员会等,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xx名,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职责
参与学校管理决策
参与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计划、重大改革方案等的制定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提出建议,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支持教育教学工作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协助教师组织课外实践、兴趣小组、学科竞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关注学校教育资源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协助学校争取社会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
促进家校沟通合作
搭建学校与家长之间沟通的桥梁,定期组织家长会、家长论坛等活动,促进家长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
收集和反馈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及时解决家长关心的问题,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的家校关系。
指导家庭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和指导活动,传播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帮助家长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关注学生在家庭中的成长环境和心理状态,为家长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建议,协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难题。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有权参加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工作、教师工作等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意见,要求学校给予答复。
在家长委员会内部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与家长委员会的决策过程。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声誉和形象。
积极履行家长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按时参加会议和活动,认真完成家长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政策和工作措施,动员家长支持学校工作,提高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
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为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五章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
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xx次,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内容包括总结前期工作、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
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处理相关工作问题,并向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沟通制度
建立家长委员会与学校管理层的定期沟通机制,每月至少进行xx次沟通,可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定期收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馈。学校对家长委员会反馈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家长委员会。
活动制度
家长委员会应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种活动,活动前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并报学校备案。
活动结束后,家长委员会应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分析活动效果,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活动提供参考。
第六章经费管理
家长委员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家长自愿捐赠、社会资助等。经费的筹集应遵循自愿、合法、公开的原则。
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主要用于家长委员会开展活动、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相关支出。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家长公布,接受监督。
第七章附则
本章程经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大会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12
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联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特成立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
家委会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沟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进步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组织架构
成员构成
家委会成员由各班级推荐产生,包括不同职业、不同背景的家长代表,涵盖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等,成员人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一般为xx人。
机构设置
家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1名。下设教学指导组、活动策划组、安全监督组等小组,各小组设组长1名。
三、家委会成员的条件与产生
条件
热心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具有一定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愿意为学校和学生服务。
有充足的时间参与家委会的工作和活动。
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产生方式
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推荐,或家长自荐。
学校对推荐或自荐的家长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的家长经民主选举产生家委会成员。
四、家委会的职责
参与学校管理
对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要决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协助学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监督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沟通协调作用
沟通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及时向家长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教育教学要求等信息。
收集并反馈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双方相互理解和支持。
协调学校与社区、家庭之间的关系,整合各方资源,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教育指导与支持
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组织家长参加各类教育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
关注学生的成长发展,配合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积极为学校提供教育资源支持,如图书、设备、社会实践基地等。
组织活动开展
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科技节等,协助学校做好活动的组织、筹备和安全保障工作。
组织家长和学生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五、家委会的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
家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讨论学校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等。
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由主任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召开。
各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汇报制度
家委会主任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家委会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计划、活动开展、家长意见反馈等内容。
各小组组长向家委会全体会议汇报小组工作进展情况。
活动组织制度
家委会组织的活动应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学校审核批准。
在活动过程中,家委会成员要积极履行职责,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开展。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为今后的活动提供经验参考。
档案管理制度
家委会应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包括成员名单、会议记录、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家长意见反馈等资料。
档案资料应分类整理、妥善保存,以便查阅和使用。
六、家委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有参与家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的权利。
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获得学校支持和协助的权利。
义务
遵守家委会章程,执行家委会决议。
积极参加家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家委会分配的工作任务。
主动了解学校工作情况,收集并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维护学校和家委会的声誉,积极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工作成果。
七、经费
家委会的经费来源主要为家长自愿捐赠、社会赞助等。
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主要用于家委会组织的活动、为学校提供教育资源等方面。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家长公布。
八、附则
本章程经家委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家长委员会所有。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州郴市一完小家长委员会是学生家长的群众性团体、是学校、家长、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五育并重、德育居先”的原则,坚持“三个面向”,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 保护法》和《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方案》,帮助家长树立新的家庭教育观念,传授科学的教子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素质和水平。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义务较育法》、《未成年 保护法》等上级有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积极宣传《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的通知》及《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方案》,并将通知及方案精神引进家庭和社会教育。
第五条:组织家长来校参加有关活动,针对家庭教育中的问题,组织教育咨询,帮助家长树立新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教素质和水平。
第六条:探讨新时代、新形势下,青少年教育的规律、方法、途径,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立体化教育网络。领导“家长学校”。
第三章 委员
第七条:凡我校学前班和在校学生家长,凡承认本会章程,热心本会工作,关心下一代教育,支持学校工作者,经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推荐,报本会备案,即成为本委员委员。
第四章 委员的权力和义务
第八条:委员有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有优先取得本会有关资料权,有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权。
第九条:委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完成本会委托工作的义务,有探索、总结,撰写家教论文的义务,有团结,帮助家长教育青少年的义务,有帮助学校教育的义务。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家长委员大会:由家长委员会组成,每学期举行一次,必要时可延期或提前举办,其职责为:
⑴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⑵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工作
⑶听取和审议本会工作报告
⑷选取理事会成员
第十一条:理事会:委员大会选出理事组成理事会,任期两年,在委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委员大会职责,主持日常工作。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14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家长委员会章程。
二、家长委员会的性质
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指导下,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三、家长委员会的组织
成员组成
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各班级推荐有代表性的家长组成,人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一般为10-20人。推荐的家长应具备关心教育事业、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组织协调能力、能代表家长意愿等条件。
家长委员会设主任x名,副主任x名,秘书长x名,成员若干。
选举方式
班级推荐的家长名单提交学校后,学校组织召开家长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
四、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参与学校管理决策
对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
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如课程设置、教学改革、校园建设等,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沟通家校信息
定期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反馈信息,包括对教学质量、师德师风、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
向家长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教育教学计划、学校发展动态等信息,使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促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组织家长教育活动
组织家长开展教育理论学习、家庭教育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提升。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如家长进课堂、家长监考、家长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等,增强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体验和了解。
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如协助组织运动会、文艺汇演、科技节等大型活动,提供人力、物力支持。
关注学校教育资源的建设,积极为学校争取社会资源,包括捐赠图书、教学仪器、提供校外实践基地等,改善学校的教育教学条件。
维护学生权益
关心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对学生在学校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与学校沟通协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监督学校对学生的评价、奖惩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五、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定期会议制度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商讨本学期工作计划和上学期工作总结,研究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研究处理紧急事务。
工作联系制度
家长委员会成员与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建立固定的联系,定期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和家长需求。
学校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发送工作简报,汇报学校的工作进展和重要事项。
活动组织制度
家长委员会组织活动前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学校批准。
在活动过程中,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履行职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档案管理制度
家长委员会应建立工作档案,包括成员名单、会议记录、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家长反馈信息等资料,做好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工作,以便查阅和参考。
六、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有参与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的权利。
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有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信息的权利。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获得学校支持和协助的权利。
义务
遵守家长委员会章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积极收集和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形象和声誉。
关心学校发展,积极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七、经费来源与管理
家长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家长自愿捐赠、社会赞助等。
经费管理由专人负责,设立专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和全体家长公开,接受监督。
八、附则
本章程经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家长委员会所有。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家长委员会旨在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紧密合作,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二条 以“携手共育、助力成长”为理念,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 成员条件与产生办法
第三条 成员应关心学校发展、重视子女教育、有热情和责任心。
第四条 由各班家长自荐或推荐,经学校审核确定最终成员。
第三章 职责与权利
第五条 职责包括:
(一)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相关讨论和决策。
(二)协助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和家校互动。
(三)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
(四)组织家长进行教育经验交流。
第六条 权利有:
(一)了解学校各项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研究工作和交流情况。
第八条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传达信息。
第九条 开展活动应遵循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家长委员会多数成员同意。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家长委员会章程共 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城南小学学生家长委员会是以家长为主人,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实行社区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参与学校德育工作。支持学校教育改革,营造良好的学校内部环境,努力促进城南小学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
1、宣传"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使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热爱学生的社会风气进一步发扬光大,形成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环境。
2、促进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3、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纪事件的发生。
4、从物质和精神上积极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社会声誉而努力。
第四条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
1、定期听取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介绍,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协助学校宣传和表彰教职工中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表彰学生家长中尊师重教,积极帮助办学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和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级集体。
第三章组织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上述成员由学校邀请和家长自愿产生,委员的分工由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如学生毕业,该学生家长自动离职。
第六条本会委托学校校长主持日常工作和制定学期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