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意见建议【合集2篇】》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精选2篇)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 篇1
为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效率和水平,增强和维护公证公信力,树立公证为民的良好形象,制定本意见。
一、实行一站式服务
1、建立公证办证大厅,实行敞开式办公,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公证服务。
2、在办证大厅内设置电子触摸屏,方便当事人自助查询公证法律法规及信息。
3、公开办证程序,在办证大厅,利用电子屏幕公布有关公证法律法规、办证程序、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4、实行岗位公示制度,在办证大厅醒目位置公示公证员的职责、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等。
二、提高办证服务水平
5、制作公证告知书,坚持证前告知、证中告知、证后告知相结合,全面履行告知义务,适时进行风险提示。
6、开通悦铃服务,当事人拨通公证处任一电话都有语音提示,引导当事人咨询、办理公证事项。
7、免费为当事人提供继承、遗嘱等五种常见公证业务的简介彩页。
8、首次接待的公证员负责解答并办理申请人的公证事项。
9、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办理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办理,实行优先服务。
10、除疑难、复杂公证事项外,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公证事项,在提交材料真实、合法、齐全的情形下,10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开展文明服务
11、公证员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热情周到为当事人及时解答、办理公证事项,避免当事人多次上门办理同一公证的现象发生。
四、提高公证质量
12、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加强审查力度,有效防止***等质量事故的发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配备高清摄像机,为遗嘱、赠与等财产类公证进行现场录像,保存影像资料。
网络民意机制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提高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针对性,更好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就完善政府网站民意直通机制,制定本意见。
一、开通“科学发展、三问于民”互动专栏
专栏设三个功能区:
1、“问政于民”区:主要发布区委、区政府将要出台的涉及民生方面的政策规定等,以及区直部门、街道(园区)需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
(1)区委、区政府需要征求意见的事项分别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提供,其他事项由各部门各单位提供,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负责在网上发布。发布时间由提交部门和单位自行确定。
(2)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查看网上民意情况。发布结束后,由事项提供部门或单位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报告,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2、“问需于民”区:为群众反映最迫切的需要和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一个直通平台。由区网宣办定期统计分析;需要落实的,报有关领导批示后,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
3、“问计于民”区:面向全社会征求促进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区网宣办负责整理分析;对具有一定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4、在“问计于民”区提交的意见和建议一经采纳,视价值大小对建议人实行物质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宣传部负责另行制定。同时,设立年度最有价值建议奖,由网民投票和评委评选产生。
二、扩大“网上民声”栏目对话部门范围
5、为进一步完善“网上民声”栏目功能,更加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增加栏目对话部门和单位。
(1)区直部门(7个)
信访局(与“网上信访”链接)、审计局、统计局、老干局、档案局、科协、新居办
(2)驻区单位(10个)
市公安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规划局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国税局、市地税局分局、公路局、烟草专卖局
(3)街道园区(13个)
三、健全公众参与栏目事项办理督导考核机制
6、“书记信箱”事项由区委办公室督办,“区长信箱”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督办,“网上信访”由区信访局督办,“科学发展、三问于民”及“网上民声”事项由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督办。各督办部门要跟踪督导、落实到位,对责任单位办理情况做好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7、公众参与栏目事项办理情况纳入群众工作考核。由网宣办根据各责任单位的承办量、回复率、办结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并根据各督办部门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排出名次。
便民服务意见建议 篇2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基层各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基层工作,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提高服务水平,建立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便民体系,努力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便民服务需求,现就对在各村设立村级便民服务站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机制 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的基础上,把便民服务延伸到村级,对全镇25个行政村设立村级便民服务站,村级便民服务站根据“三级联动、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分级承办”的原则,受理 涉民服务事项,由村代办员受理村民提出的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办理或直接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报送,方便群众办事。
二、机构设置村级便民服务站是村民委员会设立的为民代办、帮办服务的场所,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为、分类指导”的原则设立。1、落实场所。村便民服务站可利用现有阳光农廉查询室设立。2、配备人员。村级便民服务站主任可以由支部书记兼任,并配备2—3名代办员。代办员一般由村委会计、大学生村官和计生信息员兼任。3、硬件建设。为确保村级便民服务站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条件相对欠缺的村必须落实“四有”即“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要求,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力争做到“十个一”的要求,即“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需知、一张便民服务卡”。
三、工作职责村级便民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1、事项办理。受理群众办事事项,对属村办理范围的事项,能即办的要即办,不能即办的明确承诺办理时限,并限时办结;2、事项代理。群众需办理事项不属村级办理职责范围内,需报乡镇及以上机关办理的,由村便民服务站受理代办,代办人为支村委干部、大学生村官或专门服务人员;3、宣传咨询。村便民服务点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困难和要求,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息的咨询。3 四、服务内容1、证照代办服务主要项目:(1)建房审批;(2)生育审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3)户口迁移审批;(4)土地经营权申报办理;(5)林木采伐、运输申报;(6)农村低保、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此项服务由村负责代办或报送协办。关于法律诉讼、金融贷款、婚姻登记等事项,村民需到镇、市直接办理。2、咨询指南服务主要项目:(1)法律咨询;(2)政策咨询;(3)农技知识咨询;(4)市场信息咨询;(5)劳动力、人才需求信息咨询。此项服务,凡农户有要求的,由村服务人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答复,提供信息。3、公益事业服务主要项目:(1)农户电话、有线电视线路维修代为联系;(2)计生服务;(3)扶贫帮困服务;(4)婚丧嫁娶喜庆事项操办服务;(5)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生活、健康及低保款代领服务。此项服务,凡农户有要求的,由村创造条件帮助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4、科技发展服务主要项目:(1)种养结构调整;(2)优良品种引进;(3)技术指导;(4)技术业务培训;此项服务,凡农户有要求,村尽力同有关部门帮助联系、解决。5、文化创建服务(1)对文化创建进行指导服务;(2)社会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6、群众维权服务(1)信访接待;(2)纠纷调解;(3)权益保障;(4)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