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综治工作意见(推荐2篇)》
2026年综治工作意见(精选2篇)
2026年综治工作意见 篇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6月10日,潮南区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特别重大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深刻吸取“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落实强有力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经第3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我们对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峻形势估计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未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未能把“预防”真正放在第一位,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真正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执法到位、投入到位、宣传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施政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坚决纠正重发展、轻安全生产的错误倾向,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纠正重审批、轻管理的倾向,努力解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纠正各自为政、执法不严的错误倾向,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纠正作风飘浮,搞形式、走过场的官僚主义,把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具体人;纠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与己无关的错误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纠正满足现状、松懈麻痹的错误思想倾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长抓不懈的思想;纠正片面强调客观困难的错误倾向,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纠正重生产经营、轻安全设施建设的错误思想倾向,努力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
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一项具体措施,作为检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的一个重要标准,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位置,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指标考核体系,与经济发展工作同步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真正做到安全与发展的统一、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与社会和谐的统一,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市和区县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同级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市、区县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组建市、区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
2、坚持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重心下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我市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所在地政府及安全监管行政部门的管理。
建立市、县、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落实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的规定,定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巡查。以镇(街道)、工业园区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巡查队伍,按照“一企一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并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记录备案。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市政府除继续与各区县和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签订责任书外,还要与市政府各成员单位、直属机构签订责任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防火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对责任书内容逐条细化,抓好落实。要真抓真管真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安全生产第一手情况,深入了解基层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
认真落实各级领导“一岗双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把着力点放在企业,实行企业“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督促帮助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配备注册安全主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引导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确保企业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建立生产安全和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安全预警和防范意识,建立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求援体系。在充分整合利用原有应急救援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适应事故抢救、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重点加快制订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及黄厝围等重大危险源单位和场所等事故多发领域、重点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6、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快市、县二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监管,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状况动态分析和事故的预防预测提供信息技术平台。
7、实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凡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追究所在地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市政府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订出台我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
8、实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对按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实施严格监督检查,或者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而不立即撤销原批准的,以及对发现或者举报的未依法取得批准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不予查封、取缔、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不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对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重点加强宾馆、酒楼、医院、学校、娱乐场所、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危险源和“城中村”的监管,坚决取缔地下加工厂、地下作坊,坚决清除 “三合一”、“二合一”企业和店铺,坚决拆除违章建筑;开展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建筑施工、铁路、电力、机械、纺织、渔业和水利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违规生产的企业,坚决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的单位、企业,要挂牌督办,责成相关单位、企业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范围;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实施停业停产,决不手软。
2、用半年的时间开展新一轮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开展一场电器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装修材料的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搬的搬,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决不手软。各级政府对重点火灾隐患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一查到底。对在实施执法监督过程中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把好建筑工程的消防源头关。凡是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装修工程,一律不得施工、不得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不得开业或投入使用。
四、强化规划、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基础建设
1、强化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修编、完善市、区、镇三级消防专项规划。年底前,潮阳、潮南、澄海区和南澳县以及已编制城镇总体规划的重点镇、中心镇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工业、商贸等专项规划也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内容和措施。
2、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投入,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政府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信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装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建设,以及重点事故隐患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费用。通过财政等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置步伐,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水平。引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其他成分的消防组织建设。凡GDP达到1亿元以上或人口10万人以上的镇(街道),要按照市、区(县)的统一部署,分期分批建立专职消防队。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
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一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1、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经常性宣传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引导群众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大力营造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安全防范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电视、报纸要开辟专栏,公安、消防、安监、交通、建设、环保、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培训班、专题讲座、面对面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和事故逃生技能,提高覆盖面,增强实效性。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家庭等不同层次单位和人群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到今年底,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率要达到100%.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种行业相关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消防培训,持证上岗。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汕头市人民政府
六月二十八日
2026年综治工作意见 篇2
20xx年综治工作计划一一、全面实行领导责任制,村综治工作计划。要继续按照上级综治办的要求,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严格的检查监督,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重点整治,解决突出治安问题;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清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把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和治本的作用,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
三、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抓好治保会、调委会等保安力量和群众性自防自治组织的建设。着力推进居民住宅区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巩固综治联系户工作,扩大综治联系户工作覆盖面,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四、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深入排查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及时掌握社会动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分析会,加强督促检查,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防止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站有关暂住人员登记、办证、查验等各项基础工作,推动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出租私房,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落脚点、活动场所的管理,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六、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完善定期排查和回访制度,落实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场所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及外来人法律意识。
一、全面实行领导责任制。
二、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三、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
四、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五、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六、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完善定期排查和回访制度,落实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七、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20xx年综治工作计划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主义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为使我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根据上级综治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一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和县委《实施意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稳定当做头等大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管理,预防各种违法、违纪的案件和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研究落实综治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抓综治工作,与各科室签订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全年召开2-3次科室以上干部综治专题会,真正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促进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重点整治工作的宣传;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六五”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做到懂法、守法,依法执业、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三是采取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加大平安创建活动宣传,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构建平安单位起到舆论宣传引导作用。
3、积极参与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保持社会治安平稳。按照《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在全中心上下掀起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热潮,并把“平安单位” 创建活动纳入职工的岗位责任制,规定对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确保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4、加强整治力度、确保创建成果。一是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严格管理和防范,实行职工楼长负责制,户户联防制,采取不定期的排查和巡逻守护工作。确保全年无发生重大盗窃、重大火灾等事故。无刑事案件和治安违纪案件发生。杜绝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等“六害”,自学抵制非法邪教活动,遵纪守法。二是建立健全节假日值班制度,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口进行清理、登记,防止重大事故和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方法措施
1、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年初与各科室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2、加强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职业道德教育,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道德情操,认真落实省、市、县委综治工作意见和一票否决规定,增强干部职工综治创安责任感、紧迫感,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进一步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考评制度,将平时检查与年终综合考评结合起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发挥工会、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协助搞好治安工作。
4、开展向先进人物及身边名人事迹学习,陶冶自己,鞭策自己,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无私奉献精神。
5、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特别要学习好卫生专业法规,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6、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对重点要害部门,建立防范制度,制订防范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消除一切隐患。
20xx年综治工作计划三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努力开创医院综治工作新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师市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师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医院总体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开创医院综治工作新局面,特提出如下要点: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兵团和师市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师市政法综治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医院“”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平安医院为主题,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为核心,以加强医院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扎实推进综治各项工作,为医院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持一个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一个主题(以构建平安医院为主题),落实三个牢牢把握(牢牢把握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为医院“”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提供有力的社会稳定保障;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结合点,把维护稳定的着力点放在调节好利益关系上;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完成好八项主要工作(处理好五种关系;化解好人民内部矛盾;打防控好敌对势力;做好“严打”工作;搞好普法工作;开展好“平安建设”;建设好综治保卫队伍;实现好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实现“五个安全”的目标(确保政法安全,对敌对势力、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置的好,及时粉碎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图谋;确保社会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沉淀激化、引发社会对抗,尽力化解不安定因素;确保治安安全,保持刑事案件平稳,治安乱点由乱到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公共安全,治安灾害事故控制为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经济安全,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依法从重从严查处经济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