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更名的批复(推荐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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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更名的批复(通用2篇)
关于同意更名的批复 篇1
xx市园学校:
你校《关于将“xx市园学校”更名为“xx市一中园学校”的申请》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同意将“xx市园学校”更名为“xx市一中园学校”,业务主管单位为xx市教育局。
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原“xx市园学校”的登记证书、印章停止使用,上缴登记管理机关。
x年10月15日
关于同意更名的批复 篇2
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工会:
你会《关于xx市卫生局机关工会名称的请示》(锡卫机工〔〕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xx市卫生局机关工会更名为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工会。
请于批复之日起30日内做好相关变更手续办理工作。
特此批复。
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会
x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