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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学校批复【汇总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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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学校批复(通用2篇)

组织建设学校批复 篇1

广州普乐飞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申请成立广州东华职业学院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具备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组织建设学校批复 篇2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广州外国语学校的批复》(穗编字〔20xx〕212号)转发给你们。

广州外国语学校属我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学校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学校注册地址在南沙区凤凰大道东,主要任务是承担初中、高中学历教育,培养外语人才。目前,该学校已正式开办,请积极配合做好该校开办的各项工作。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