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防火先进的决定(合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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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防火先进的决定(通用2篇)
关于表彰防火先进的决定 篇1
各村委会:
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细则》以及上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方针,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鼓励先进,总结经验,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新街村、上街村、羊口仔村、下坑村、孝坑村、连茂村、岩兜村、饱饭坑村等八个单位为20xx年度“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戎骄戒躁、再接再励,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努力开创镇森林防火工作新局面。
梅列区洋溪镇人民政府
年1月6日
关于表彰防火先进的决定 篇2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20xx年秋冬季--20xx年春夏季,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强化火源管理,创新防火举措,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此期间,涌现出了一批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在20xx年秋冬季--20xx年春夏季森林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胡永飞、陈绍义、叶伶利、胡观宝、凌磊五位同志予以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各村及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