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字读书笔记(11篇)》
四百字读书笔记(通用11篇)
四百字读书笔记 篇1
小豆豆因为在原来的学校被定义为“怪孩子”,影响同学们的学习,而被迫学。新的学校---巴学园不仅接纳了她,而且在校长小林则徐先生的爱护和引导之下,小豆豆从“怪孩子”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能接受的孩子。
其实,小豆豆并不是一个“怪孩子”。“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每个孩子的本性都是好的,没有哪个孩子一生下来就有坏心眼。小豆豆之所以在原来的学校被认为“怪孩子”,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缚束了她的天性,使她没有受到适合她的教育,从而被认为“怪孩子”。而巴学园就是适合她的学校:两棵树做的门;废电车做的教室;“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盒饭;可以自由选择的座位;从自己喜欢的课程开始学习的课堂模式;……还有一个懂孩子的校长,这个学校的一切的一切,从此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因材施教,这四个字诠释了小林先生与巴学园全体老师教学的理念。这个理念能铸就多少梦:一个有想象力的孩子能当作家;一个活泼好动的孩子能当运动员;一个好奇心强的孩子能当科学家;一个重视钱财的孩子能当理财师;……,甚至可以这么说,每个孩子都是天才!一个树根雕刻家说,你手中的这个树根不是看你想雕什么就能雕什么,而是看它像什么雕什么。如果它像凤凰,你偏要把它雕成神龙,就一定雕不成。同样,有身体残缺孩子也一样。高桥君虽然永远也长不高了,但他在“巴学园式”运动会中的各项比赛中都获得了第一名。有个没有左臂的男孩,他学了柔道。可奇怪的是,学了三个多月,师傅却只教给了他一招。有一次,师傅带他去参加比赛,他一出那招就赢了。在回家的路上,他终于提出了心中的疑问。师傅笑了笑:“那是因为你几乎掌握了柔道中最难的一招,而且据我所知,破解那一招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抓住对手的左臂。”
巴学园虽然在世界第二大战中被烧毁了,校长小林则徐先生不久后也去世了,但在小豆豆心中,却是永远的存在。
四百字读书笔记 篇2
天才方仲永才思敏捷,后来因为他父亲的见财眼开,没让他接受后天的教育,导致他成为平凡的人,通过他的事我得到的启示是,天才在于勤奋。
爱迪生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其实在我们的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我的小学同学小明,刻苦勤奋的学习,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真是夙兴夜寐宵衣旰食,他的不懈努力使他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勤奋铸就天才,否则像方仲永一样沦为凡人。
四百字读书笔记 篇3
《聊斋志异》人人皆知,它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高峰。
《聊斋志异》中的《酒友》是一件和非人之间的友情故事,探们写了姓牛的书生和狐仙的感情故事。狐仙虽是妖,但是它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它知恩图报。比如这一句话:这些天喝了很多酒,老是让你破费。我知道你囊中羞涩,让我来替你想点办法吧。
读了《种梨》这个故事,我觉得:老道士聪明机智,他把吝啬的小贩教训了一顿,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他把最大的梨摘下来送给那两个人。这个故事的道理是:人活着,不是只为了赚钱;有时,再多的财富也弥补不了一些曾失去的东西。
读了《偷桃》,我觉得那个汉子,虽然是民间艺人,但他却让自己的孩子去偷桃,最后儿子差一点就没有了。这种行为让我们为他感到羞耻。这篇文章说了:我们永远不能去做那些偷偷摸摸的事,有时,自己会失去得会更多。
读了《席方平》,我觉得席方平是一个宁死不屈的人,他为自己的父亲报仇,被烧得皮焦肉烂,可是他却倔强的说:“只要心还在跳,就要告到低!”这句话说明了席方平有着一颗坚定的心,也说明了:只有坚持到底,就一定能成功。
四百字读书笔记 篇4
今天,我看了一本绘本,名字叫【会飞的箱子】。书里面讲了,今天是小明的生日,爸爸给他买了一台电视机,小明跑到箱子里玩,忽然,箱子飞起来了带着他环游世界。
父母都不会忘记自己孩子的生日,却会忘记自己的生日。我们要体谅父母的辛苦,做好自己的事情,不让父母生气,我们要孝顺父母。
四百字读书笔记 篇5
当我学完《白杨》一课后,我为那有着坚强不屈、不择环境生长的白杨树而感到欣慰。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接儿子和小女儿坐火车去新疆的路上,父亲以窗外的白杨树来抒发自己希望将来儿子和小女儿扎根边疆、建设边疆的感情。在这篇文章里,作者把保卫边疆的建设者们比喻成那坚强不屈的白杨。
白杨原产我国,北起我国辽宁南部、内蒙古,南至长江流哉,以黄河中下游为适生区。垂直分布在海拔1200米以下,多生于低山平原土层深厚的地方,昆明附近海拔1900米的沟堤旁有大树,生长良好。 白杨喜凉爽湿气候,在暧热多雨的气候下易受病害。对土壤要求不严,喜深厚肥沃、沙壤土,在沙尘暴这恶劣的环境下也能生长,不耐过度干旱,大树耐湿、耐烟尘、抗污染。树根发达,树的发芽能力强,生长较快,寿命是杨属中最长的树种,长达220xx年之久。
具有白杨这样精神的人有交警叔叔。他们和白杨一样,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不管是炽(chi)热,还是严寒。他们都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交叉路口中间的石墩上。他们不辞辛苦,挥舞着手臂,指挥交通。难道他们不累么?是的,他们累,尽管再累,他们也不喊出声;人民的交通安全就靠你们了!
让我们一起赞美他(它)们吧,白杨树和交警叔叔们,谢谢你们!
四百字读书笔记 篇6
爱是无形的,它需要用心灵去感受;爱是永恒的,它使人终身难忘;爱是伟大的,它给人无穷的力量。这个单元的课文把我们带入爱的世界。
我喜欢《永远的歌声》这篇课文。同学问为了治好老师的病,私自到大人告诫的东山去为老师采药、捉鱼,我感到很感动。我想,作者在描写这个情景时,心中一定充满了对老师的感激。课文中有一句话“老师一下楼主我们脏乎乎的身子,哭了,泪水一滴一滴掉在我们脸上”这句话中的“搂”字,把老师对同学们的感谢表现了出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好像都跳出了书本。以前,我是不怎么喜欢大自然中的昆虫,觉得所有的昆虫都是坏东西,自从我读了这本《昆虫记》之后,我发现喜欢上了昆虫,不像以前一样厌恶昆虫了,有时候还会仔细的端详昆虫,由于掌握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现在大部分昆虫名字我差不多都叫得上了,我真感谢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大门的钥匙,让我又一次接触了大自然,了解了大自然中昆虫的奥秘。
四百字读书笔记 篇7
爱因斯坦说过:“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觉得生命的意义就是勇气。
这个学期,我们学了《花的勇气》这篇课文,我深深的感悟到了生命的意义。
最近这个月,我骨折了,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残疾人的痛苦。在我骨折后的最初两天,我要用两只拐杖走路,走起来非常的困难,走一步要停一停,这跟我平时健步如飞简直是两回事,我心里沮丧极了。
虽然老师和同学都非常的关心我,帮我拿很多的东西,扶着我上楼梯,但是我每一天都感到非常的劳累,特别是上楼梯的时候,有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摔一跤,而且摔得还很惨,拐杖也会咚咚咚的像滑滑梯一样滑下去,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让别人来捡,下楼梯的时候更麻烦,要是楼梯上有水的话,整个人都会一颠一颠地从楼梯上滑下去,感觉真的很不好。
在骨折的时候最讨厌的就是下雨了,在下雨的时候,又不能出去,只能呆在室内,下雨完了更不好了,地面非常的滑,一不小心就摔了一大跤。在我体验残疾人生活的同时,我也感到了这种生活的痛苦,需要别人照顾而且还不能玩,感觉真的非常的不好受。但是当我想起许多残疾人的故事时,他们的精神令我震撼,他们以无所畏惧的勇气面对一切艰难险阻,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残疾人都做出了如此令人惊讶的事情,他们是靠着勇气去做的,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比如说海伦凯勒,她在又聋又瞎的情况下做出了许许多多令人震惊的事情,她学会了说话,学会了五种语言,还爱上了文字,写出了很多的文章。比起海伦来,骨折只是暂时的,我是多么幸运。
今天,我和妈妈出去散步,不知不觉的就走进了小区的最深处,那里原来是一片非常茂盛的草地,可是就在去年这一片草地被人烧了,黑漆漆一片,那时候我感到非常的伤心,以为小草从此不会再长出来了。今天,我就无精打采地来到了那片草坪,惊奇地发现这片草地草都长了起来,每一棵小草的都昂着头,都显得那么的鲜嫩,好像一块块碧绿的翡翠。它们是冒着风雨长出来的啊!小草竟然有勇气在风雨中冒出来,何况人呢?
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那就是勇气!我们要珍惜生命,不能让它白白流失,还要时刻充满勇气,这样才能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四百字读书笔记 篇8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假期里我又读完了一本书《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人人皆知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他的创作以动物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我看过很多他的著作如:《狼入梦》、《第七条猎狗》等,但我尤其喜欢这本《最后一头战象》。
书中有一篇我最喜欢的文章《给大象拔刺》,讲述了一根一寸长的铁钉扎进了小象宝宝的足垫,大象爸爸心急如焚的到路上把一位赤脚医生用鼻子卷回家,让它为小象宝宝拔刺,拔刺时赤脚医生不小心把小象宝宝弄疼了,大象爸爸气急败坏的差点把赤脚医生勒死,最后赤脚医生竭尽全力把小象宝宝脚垫上的刺拔了出来,一个月后,小象宝宝恢复了,大象一家为了感谢赤脚医生,来到路上截住那位赤脚医生,扔给他一个比冬瓜还大的蜂窝,好像还赤脚医生医药费似的,赤脚医生明白了它们的用意,后来赤脚医生和小象宝宝握鼻,表示人与动物的友好。
这篇文章的故事真是‘知恩图报’这个词的真实写照,就连动物大象都知道感恩,我们为什么不能呢?我们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也要懂得感恩,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谆谆教导,感恩……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四百字读书笔记 篇9
人生来无善亦无恶,关键是正确的引导。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良师益友就能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书本就是这样的一位。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用的人。书籍能安慰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摆脱悲哀和痛苦的羁绊;书籍可以使枯燥乏味的岁月化为令人愉快的时光。书必将各种信念注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充满崇高的欢乐和思想,从而使我们入神忘情,灵魂升华。
所以我们要倡导并支持读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做一个称职的教师,以带动教育事业的蓬勃健康的发展!
四百字读书笔记 篇10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那本书里介绍了许许多多的昆虫,像:蝉、开隧道的矿峰、樵叶峰、迷宫蛛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迷宫蛛。
普通的虫子,如果好好地研究起来,也能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在七月的清晨,太阳还没有焦灼着人的头颈的时候,每星期达尔文总要去树林里看几次迷宫蛛。孩子们也都跟着达尔文去,每人还带上一个橘子,以供解渴之用。
走进树林,不久,他们就发现许多很高的丝质建筑物,丝线上还串着不少露珠,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好像皇宫里的稀世珍宝一般。孩子们被这个美丽的“灯架”惊呆了,几乎忘记了他们的橘子。
经过太阳半小时的照射,魔幻般的珍珠随着露水一起消失了。现在可以来专心观察它的网了。在那丛蔷蔽花的上方张着一张网,大概有一块手帕那么大,周围有许多线把它攀到附近的矮树丛中,使它能够在空中固定住,中间这张网看起来犹如一层又轻又软的纱。
网的四周是平的,渐渐向中央凹,到了最中间便变成一根管子,大约有八九寸深,一直通到叶丛中。
蜘蛛就坐在管子的进口处。它对着他们坐着,一点儿也不惊慌。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部有两条很阔的黑带,腹部有两条细带,由白条和褐色的斑点相间排列而成。在它的尾部,有一种“双尾”,这在普通蜘蛛中是很少见的。
达尔文猜想在管子的底部,一定有一个垫得软软的小房间,作为迷宫蛛空闲时候的休息室。可事实上那里并没有什么小房间,只有一个像门一样的东西,一直是开着的,它在外面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直接逃回来。
上面那个网由于用许多丝线攀到附近的树枝上,所以看上去活像一艘暴风雨下抛锚的船。这些充当铁索的丝线中,有长的,也有短的;有垂直的,也有倾斜的;有紧张的,也有松弛的;有笔直的,也有弯曲的,都杂乱地交叉在三尺以上的高处。这确实可以算是一个迷宫,除了最强大的虫子外,谁都无法打破它,逃脱它的束缚。
果然,一切都在蜘蛛的意料之中。它不慌不忙地扑到猎物上,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吮吸着它的血,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至于那蝗虫,在蜘蛛咬它第一口的时候就死了蜘蛛的毒液使它一命呜呼。接下来蜘蛛就要从容地来吃完它了,而对于这只蝗虫来说,这远比半死不活或者活活被蜘蛛撕成碎片要舒服多了。
到快要产卵的时候,迷宫蛛就要搬家了。尽管它的网还是完好无损,但它必须忍痛割爱。它不得不舍弃它,而且以后也不再回来了。它必须去完成它的使命,一心一意去筑巢了。它把巢做在什么地方呢?迷宫蛛自己当然知道得很清楚,而达尔文,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实在猜想不出它会把巢造在哪儿。我花了整个早晨在树林中各个地方搜索。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发现了它的秘密。
在离网相当远的一个树丛里,它造好了它的巢。那里堆着一堆枯柴,草率而杂乱地缠在一起,显得有点脏。就在这个简陋的盖子下,有一个做得比较细致、精巧的丝囊,里面就是迷宫蛛的卵。
看到它的巢那么简陋,我不禁有些失望。但是后来达尔文想到了,这一定是因为环境不够好。你想,在这样一个密密的树丛里,一堆枯枝枯叶中,哪有条件让它做精致的活呢7为了要证明自己的推想没有错,达尔文带了六只快要产卵的迷宫蛛到达尔文家里,放在实验室的一个铁笼子里面,然后把铁笼子竖在一个盛沙的泥盘子里,又在泥盘中央插了一根百里香的小树枝,使每一个巢有攀附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后,现在就让它们大显身手吧。
这个实验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七月底的时候,达尔文得到了六只雪白的、外观富丽精致的丝囊。迷宫蛛在这样一个舒适的环境里工作,活干得自然细致了许多。尽情地观察吧!这个巢是一个由白纱编织而成的卵形的囊,有一个鸡蛋那么大。内部的构造也很迷乱,和它的网差不多看来这种建筑风格在它的脑子里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无论在什么场所,在什么条件下,它造的建筑物都是那样的迷乱无章。
这个布满丝的迷宫还是一个守卫室。在这乳白色的半透明的丝墙里面还装着一个卵囊,它的形状有点像那些代表某一等级的骑士的星形勋章。这是一个很大的灰白色的丝袋,周围筑着圆柱子,使它能够固定在巢的中央。这种圆柱都是中间细,两头粗,总共大约有十个,在卵室的周围构成一个白色的围廊。母蛛在这个围廊里徘徊着,一会儿在这儿停住,一会儿又在那儿停住,时时聆听着卵囊里的动静,活像一个马上要做父亲的人在产室外面焦急地等待着孩子的第一声啼哭。这样一个卵巢里面,大概藏着一百颗左右淡黄色的卵。
轻轻移去外面的白丝墙后,可以看到里面,还有一层泥墙,那是丝线夹杂着小碎石做成的。可是这些小沙子怎么到丝墙里面去的呢?是跟着雨水渗进去的吗?不对,因为外面的丝墙上白得没有一丝斑点,更不用说什么水迹了,看来决不是从这墙上渗进去的。
到后来,达尔文才发现这是母蛛自己搬进去的,它为了怕卵受到寄生虫的侵犯,所以特地把砂粒掺在丝线里面做成一培坚固的墙。
这丝墙里面还有一个丝囊,那才是盛卵的囊。我打开的这个巢里面的卵已经孵化了,所以我能看到许多弱小的小蜘蛛在囊里快乐地爬来爬去。
但是,再回过头来看看那母蛛,它为什么要舍弃那张还完好无损的网,而把巢筑到那么远的地方呢?它的舍近求远自然有它的道理,你还记得它的网的样子吧?在它的网的上方,有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高高地露在树叶丛的外面,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同时也是一个很醒目的标志,它的敌人寄生虫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这个迷宫,然后循着它再找到迷宫蛛的巢如果这巢离那醒目的网很近的话,那么寄生虫会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的巢找到。寄生虫的卑鄙手段上面已经详细地报述过了,提防寄生虫入侵是每一个母亲为了保护下一代所必须做的一项重要事业。况且这种迷宫蛛的死敌寄生虫专门吃新生的卵,如果找到迷宫蛛的巢,会毫不客气地把它毁灭。所以聪明而尽责的迷宫蛛就趁着夜色到各处去察看地形,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作为未来家族的安乐窝,至于那个地方美观不美观,环境怎么样,倒是次要考虑的了。那沿着地面生长的矮矮的荆棘丛,它们的叶子在冬天里也不会脱落,而且它们还能钩住附近的枯叶,对迷宫蛛来说,不能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居处,还有那又矮又细的迷迭香丛,也是迷宫蛛爱做巢的地方。在这种地方,我常常能够找到不少迷宫蛛的巢。
有许多蜘蛛产卵以后就永远离开自己的巢了。可是迷宫蛛和蟹蛛一样,会一直紧紧地守着巢。不过和蟹蛛不同的是,它不会像蟹蛛那样绝食,以致日益消瘦下去,它会照常捕蝗虫吃。它用一团纷乱错杂的丝。筑起了一个捕虫箱,继续补充营养。
当它不捕食时,那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走廊里踱来踱去,侧耳倾听四面八方的动静。如果我用一根稻草在巢的某一处拨一下,它就会立即冲出来查看个究竟。就是用这种警惕的办法,它尽心尽责地保护着自己的未成年的孩子们。
迷宫蛛产了卵后胃口还那么好,表示它还要继续工作。因为昆虫不像人类,有时候吃东西仅仅是因为嘴馋。它们吃东西就是为了工作。
可是产完卵后,它这一生中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它还要作什么工作呢?经过我细细地探究后,我才发现它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大约又花了一个月左右的工夫,它继续在巢的墙上添着丝。这墙最初是透明的,现在却变得又厚又不透明了。这就是它之所以还要大吃特吃的原因:为了充实它的丝腺来为它的巢造一垛厚墙。
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从巢里出来了。但是它们并不离开巢,它们要在这温软舒适的巢里过冬。母蜘蛛继续看护着它们,继续纺着丝线。不过岁月无情,它一天比一天迟钝了。它的食量也渐渐地小起来。有时候我特意放几条蝗虫到它的陷阱里去喂它,
它也显得无动于衷,一口也不想吃。虽然这样,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生命,在它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一步不离地守着这巢,每次一听到巢里新生的小蛛在活泼地爬来爬去,它便感到无限的满足和快慰。最后,到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后,便精疲力尽地死去。它已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责任,它无愧于它的孩子,无愧于这个世界。至于以后的事;它便托付给造物主了。到了来年的春天,小蜘蛛们从它们舒适的屋里走出来,然后像蟹蛛那样,靠着它们的飞行工具游丝,飘散到各地去了。它们的母亲在天之灵,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个各自成家立业了,也该欣慰了。
多么聪明的迷宫蛛啊!如果把这技术用到社会科技上那我们的生活将会很快富裕起来,有些时候也要虚心向动物们学习。
四百字读书笔记 篇11
世界上往往存在这样两种人,一种是闪耀奢华、抽高级雪茄、跻身于上流社会的有钱人,外表高贵而受人尊敬;另一种是生活在贫民窟中、日常生活毫无规律、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穷人,他们衣衫褴褛遭人唾弃。高贵与卑微在多数人眼里看似如此分界。
但这高贵与卑微却还可以再细分成四种:外表高贵内心高贵,外表卑微内心高贵,外表高贵内心卑微,外表卑微内心也卑微。第一种人是真正配得到人们的掌声与鲜花的,他们往往是依靠心中的信念与开阔善良的心境成为一个集体的领军人物。第二种人是值得人们崇敬的,他们有一颗真情实感的内心,抱有对美好生活无限的憧憬与希望,他们不以物喜,更不以己悲,内心的干净与纯洁所散发的光芒,严严实实地盖过了外表的不整。第三种人是华而不实的,他们有钱有势却生活奢靡,只为一己私利着想,除了外表的华衣玉锦就只剩下一滩烂泥。第四种人是千万不可接触的,他们是生活在下流社会中的小偷、***,身心已经被财权的枪口射得千疮百孔,他们堕落于黑暗,不敢见光。这四种人可以完完全全把世界上的人做个分类,明晰得如一把锋利的匕首,划开社会表面的那层虚伪,让巨大的光芒伸进人们的内心。
这不仅使我想起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雾都孤儿》,主人公奥利弗出生于孤儿院,一波三折的人生与误入贼窝的悲惨遭遇让主人公几乎失去对生活的信心,但他并没有放弃对生活光明的渴望,依旧保持善良的内心品质。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得以查明身份。《雾都孤儿》揭露抨击了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但也有随穷困潦倒却仍然保持一种善良心境的人们。
其实,所谓的高贵与卑微只是人们强加上去的,是有钱人的夸夸其谈,是穷人的妄自菲薄,就好像从小被人嘲笑的拿破仑,当他拿起剑称霸欧洲时,当他穿上军服带上皇冠时,谁又能否认他耀眼夺目的高贵呢?其实高贵与卑微的改变只在一瞬间,当我们把双手从卑微的泥潭中拔出来时,可以另创一个高贵的天地。但那镶金的高贵同样可以变成一文不值的废铜烂铁。
高贵与卑微就像两个形影不离的兄弟,我们只要怀揣梦想,相信来自心底最真实的声音,就能从卑微的沙砾中淘到最高贵的金子,我想那金子一定闪耀着夺目的光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