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精选16篇】》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精选16篇)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_____元,车辆租赁抵押金_____元,每月____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协议期限为:甲方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车型为,车号为_________的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
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协议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0的违约金。
(三)、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十、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_____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天_______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座客车壹辆(车牌号________)租给承租方使用,同时随车提供《行驶证》、《养路费缴纳凭证》及《保险凭证》,驾驶员由承租方自行配备。
二、租用期定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
三、租金每月为________元整,每月________日支付。
四、出租方负责承担该车的有关税金、保险金和养路费。
五、租赁期间的燃料费及过路、过桥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六、出租方承诺所出租车辆性能良好,适于驾驶。承租方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七、违约责任: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汽车
甲方将车牌号为粤_______,车型为_______,车辆标记为_______座, 颜色为______色,技术等级为一级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谨慎驾驶,合同期满之日将车辆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______,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支付标准及结算?
1、租金支付标准按日计算,每日租金为人民币_____万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元),该租金包括:在租赁期限内的保险费、养路费,正常维修、定期保养的材料费、人工费以及国家(或地方)对车辆所征收的相关税费;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时首先交纳租金为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元)。
2、若乙方提前还车,剩余租期在一天以上二十九天以下的,甲方可退还未到期租金的__30__%,若提前一天以内还车的,甲方将不退还租金。
3、若乙方超时还车但不满六小时(不包含六小时),甲方每小时加收人民币____佰____拾元整;若超过六小时(含六小时在内)按日计算逾期租金,日租金为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元整。
4、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须一次性交纳押金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若乙方延迟还车,甲方将从押金里按照日租金的收费扣除相应的租金。
5、租期期满后,若乙方口头或以电话形式表示要续租的,须在合同约定租期期满前10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并办理相关的续租手续。
6、租赁期满,若乙方延迟还车,甲方则按照延期还车每日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的标准收取日租金,另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逾期租金的__20__%,逾期租金及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预交的车辆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须支付甲方。
7、租赁期满,甲方在乙方还车时,可在之前交纳的押金费用里扣除人民币__伍___仟__零__佰 零 拾 零 元整(小写¥_5000_元)作为违章押金,若一个月后查无违章,甲方将全额退还;如有违章,将从中扣除违章费用,退还余额(不计付利息)。
8、若租期期满后,乙方逾期__3__天未交还车辆,甲方将以诈骗案报公安机关处理。
9、若乙方需要更换车型需要提前15天电话通知甲方负责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办理相关换车手续。
第四条: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状态良好,保证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且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责任险、司乘座位险、盗抢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合同全过程。
2、甲方负责租赁期内车辆的年审、季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在租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个小时内(仅限于深圳市或东莞市内)提供另外一台相同级别的车辆供乙方使用,但不负责因此对乙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4、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而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乙方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务给乙方带来的一切后果均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若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行驶中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塞车、禁运、台风、暴风雨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情况,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免除责任,但乙方故意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第五条: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的使用权仅属于乙方,乙方不得抵押、担保、典当、出卖、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或将车辆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与第三方有签订协议(不分时间前后)也都被视为无效,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2、在租用车辆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3、租赁期间内,乙方所租车辆在广东省内由于自身正常机械故障导致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广东省外车辆维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除维修费之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到达车辆出现障碍地的费用),但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人为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
4、由于乙方任何原因导致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人民币_____元/辆的标准收取车辆停场费。
5、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
6、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达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7、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失时,乙方必须立刻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一切费用和30%修理费总额的加速折旧损失费。
8、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甲方出租车辆不拆件,不改装,如车辆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9、乙方所租用车辆仅限乙方本人或乙方公司人员驾驶,否则,因乙方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付责任。
第六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具有深圳常住户口,具有固定资产,担保人须亲自携带户口和身份证到甲方公司鉴定担保合同,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经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驾驶证及身份证作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补充事项
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制定,经担保人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乙方经办人:____________固定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6
出租方(甲方):湖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分公司
承租方(乙方):武汉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意,双方共同遵循并执行。
第一条 场地位置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位于武汉_______________城地面停车场西南角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2、承租停车位共_____个,由甲方随机安排;
3、承租用途:仅供停放小型汽车之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期限共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约,经甲乙双方协商,若甲方同意续约的,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若不予续约的,合同期满即终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该停车位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位,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2、乙方签订合同时应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若合同期内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该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合同期满10日内,乙方应结清所有合同约定款项及完结所有经济纠纷后甲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3、租金按季度方式支付,首次应付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在甲、乙双方签约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采用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支付。下次租金在前次租期满前10日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湖北__________管理分公司,
账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银行账号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之日时依约将甲方指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2、在承租期间,若甲方建设或环境改造需要不能提供该场地供乙方使用,如甲方无位置可提供该合同自动解除。
3、在乙方租赁过程中,甲方可根据政府有关政策法规及甲方关于 停车场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
4、若由于政府规划需要或政府其它行为造成场地在租期内不能使用,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场地并不作任何赔偿,但须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5、甲方仅向乙方出租停车场停车位,不负责乙方所停机动车辆的保管以及损伤、损坏、被盗损失。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提供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政府规定的经营许可证交付给甲方备份,乙方应守法经营,自行承担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各项保险。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其它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该场地用于本合同规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场地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由于管理不善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占用该场地外的地方营业,停放车辆的放置,必须规范、整齐,不得乱摆乱放。
5、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场地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如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场地。
6、乙方不得在该场地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否则出现事故引起损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财物安全,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做好该场地的治安、防火、防盗及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禁止他人非法占用或搭建。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结构,不得乱拉电线安装电器。
第六条 合同终止及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2、若由于政府规划需要或政府其它行为,需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甲方有权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需在十五天内将场地恢复原状后,无条件无偿将场地交还甲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场地租金、违约金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达一个月或合同保证金不足原合同保证金,自甲方通知起5日内仍未补齐的;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场地用途;
c、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场地转租他人;
d、乙方利用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第七条 保险条款
乙方应购买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财产险、第三者强制险等与车辆及车辆内财
物相关的保险,否则,乙方使用停车位过程中造成的自身或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向甲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欠缴月租金1%的违约金;若拖欠时间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索赔权利。
2、租赁期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在该场地上发生安全等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但守约方是否向违约方发出更正通告,不构成向违约方索赔的前提条件。
第九条 通知及送达
1、乙方通讯地址已注册在本合同内,所有甲方的通知书应以上述地址为依据。如乙方迁移通讯地址应立即以挂号邮件知会甲方,否则因此而引至任何邮递错误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2、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收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如专人直接送达的,应由接收人签收;函件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函件为送达。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任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合同当事人具同等约束力。
3、本合同签订之时成立并生效,共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7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车型号为______座,______颜色。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附《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机动车行驶证》。
二、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每月为____元人民币,内含包含司机服务费。承租方仅向汽车提供油费,此外费用如保险、维修、年检等均由甲方自负。
三、租金支付
自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将甲方员工编制,汽车租金(内含司机工资)按月支付,汽车加油费有乙方支付。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2、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维修。
3、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4、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5、甲方负责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年检等相关手续。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2、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3、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4、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5、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若单方中止合同,按《合同法》承担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8
出让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让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我县出租汽车转让的有关规定,明确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有偿出让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甲方将车牌号为_________的牌出租车及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车辆发动机号为:___,车架号为:___,厂牌型号为:___。
2、双方议定转让价(小写:___元)(另有收据为凭),本协议签订,乙方将一次性付款给甲方,该车经营权、车辆及车辆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3、本协议签订之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本协议签订之后,有关该车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
4、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不得推诿。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包括:1、行驶证;2、附加费证;3、公司管理费;4、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费;5、车辆相关保险,移交给乙方,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_______元整)。
5、自签订合同之后,发放的的燃油补贴归乙方所有。
6、为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转让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受让人身份再次购买出租汽车,受让人实际经营时间未满三年的,不得转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所属公司一份、出租汽车管理站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其余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负责的态度,另行协商处理。若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另行签署的有关格式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拥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号-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营运车辆情况:_______车辆型号_______,车身颜色_____,***号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万元,《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在本合同内,乙方使用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属于甲方,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第三条、承包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代收缴的税金)_____元。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乙方为其营运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者责任险,车上乘客险。保险期满后,乙方要按时续保,延误保险时间,机动车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保障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维修费、保养费、燃油费等有关营运成本和各种年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更不能转卖营运车辆,若要转卖车辆必须报请甲方同意,需一次性缴纳过户费5000元给甲方,其它各部门需要的各种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但不包括经营权证、道路运输证、车牌号等)由乙方按照规定处理。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驭员必须经运营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驭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按规定与甲方、乙方签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协议,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费,根据经营需要,要求乙方适时对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车上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按规定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违返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律法规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车辆。
(二)甲方的义务:
1、做好驾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2、协助乙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3、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4、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安全和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5、受理和处理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办理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服务质量的转办事项。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车经营,享有扣除营运成本和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并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并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甲方协助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营运车辆。
5、完成由甲方调度的重大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明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和质量信誉考核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有关活动和安全培训。
3、按时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出租汽车内外设施、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严重违反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符合国家和省其他限制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规定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被行业管理部门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且采取了中止、减少、调整经营权措施的;
(二)甲方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甲方管理混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甲乙双方单方面不得依据本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擅自倒卖转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并收取乙方违约金5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经定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政策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全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运管处备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
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
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元。
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
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11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将手续完善、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型号为 _____________,车牌为 ____________,颜色为______________,本车折价为_____元人民币,承租给乙方。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时起至 ____年 ______月 _____ 日 ____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 ____ 元整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 __________ 元。 ( 超时 6 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 _________ 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____% 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_____ 元整。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 ____________ 元作为违章押金,在 __________ 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上 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租金的 30 % ,租期的剩余时间在 30 天以上的,甲方退还租金的 20 % .九、该租赁车辆只限于上海市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 _________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币 ___________元;连续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__________ 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为违约金。逾期 _________ 天都未交还车辆的 ,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 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 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经 发现其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 原因造成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 ____________ 元的标准收取车辆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 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 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 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 3000 元的因车 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工资、财产、物 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12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咎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盖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13
合同编号:
甲方: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从业资格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民法典》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拥有 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 号--号,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 ,身份证号 。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发动机号 ,***号 ,车架号,道路运输证号 ,车辆购置价格万元,车辆购置日期年 月 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 。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元。
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 元;
客运附加费 元;
营业税 元;
车辆折旧费 元;
保险费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 ;
企业管理费 元。
乙方应在每月 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
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
本合同到期后,车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
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
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
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14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颜色为______________轿车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结清。
4、租车时间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6、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7、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8、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9、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10、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违法、违规活动;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
盈利性运输;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_ —_ 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_ —_ 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1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牌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可以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乙方需支付车辆租金每月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私家车的合法手续。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等。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以恢复车辆原貌。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
3.租赁期满后,由乙方将该车送到甲方住处,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接之日起____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双方均可以诉至甲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汽车出租合同(品牌车) 篇16
甲方:某旅行社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互愿互利的原则,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车辆内容如下:
车型_ 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机)加座_______;数量 _______辆;暂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预计_______天,每天车费_______元,其中空驶费用_______元,停留费用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需预付_______元给甲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70%_______元。余款行程结束付清。乙方租车如需延期,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备注:司机食由____负担;宿由____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_______负担。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保证提供证件齐全的车辆,并对所租车辆的司机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司机应保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符合准驾型号。
B、甲方应在出车前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如车辆因途中抛锚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甲方两小时内不能将车修复正常,乙方应再等候两小时给甲方时间调配车辆或购买配件,等候时间总计不超过四小时。超过四小时以后甲方应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将乙方送至后一行程地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安排车辆继续完成行程。若耽搁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赔付相当时间内的租车费用。
C、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E、甲方车辆司机要积极配合乙方旅游行程愉快顺利,遵守旅游各项制度,相互团结,不得酗酒打闹,保证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对客人要热情服务,保证安全行驶
行车途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引起的乘客和财物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A、在出发后乙方应合理调配车辆,确保车辆在安全及可能行驶的路段行驶,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不允许乙方任何人员擅自驾驶甲方车辆,如因此造成责任事故及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B、乙方应保证甲方司机的正常睡眠,不要开夜车(以天黑为限)。(特殊摄影团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出发前支付70%租车费,余款于行程结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30%。
五、特别约定:
对行程内游览的景点顺序甲方征得乙方同意有权进行调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签协议之日起,自行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裁定执行。
此协议价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机/火车,费用为100元/次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及传真: 联系电话及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