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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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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通用17篇)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1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的行为,停止制造、销售专利侵权产品;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 市某某电子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某某”的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于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2

社(以下简称甲方)同____邮电(政)局(以下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国内(省内)负责____(杂志名称)的发行工作。为共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外,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第一条杂志委托乙方发行后,该杂志名称、篇幅、刊期、定价、发行范围、发行办法等出版情况,按年固定,中途不变(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况需从下半年起变动,甲方应向乙方付变动手续费:发行全国的____元,发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月底前将下年度出版发行情况填写“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送交乙方。

第二条交刊时间和方式

1.交刊时间和地点:杂志____月____日出版,__天内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验收,按时交清,不留尾数。脱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当期刊物内刊登启事或夹条公告读者,并向乙方结付脱期部分定价总款额__%的延误损失补偿费。由于严重脱期出版,给乙方零售造成滞销损失,甲方应承担实际损失份数的定价款偿付乙方。

2.捆扎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发部门样本__份。

4.杂志印刷不清、破损、劣装、脱页,甲方应负责调换,乙方另收发刊费,无刊调换的,由甲方按全价经乙方向订户退款。

5.损耗率:甲方应按当期印数无偿加发万分之__(起码十份)供乙方补充发运损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内份数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备补,或按短缺数折合成价款,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为止。

第三条甲方应在每期杂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内容

1.出版日期、期号;

2.季度订阅价、本期零售价;

3.邮发杂志代号;

4.公开发行或限国内发行;

5.出版行政机关登记证号码;

6.总发行处__邮电(政)局,订购处各地邮电局(所)。

第四条杂志临时增刊,甲方必须在出版前三个月附增刊审批手续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计付劳务费。杂志临时合刊必须合价,并于出版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杂志交乙方发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发行系统。除在甲方自己经营的门市部零售外,不自办或委托其它单位、个人办理发行业务。但对外地读者错过乙方收订期和在邮发范围以外的地区,甲方可自办发行。知识产权合同:杂志邮发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二、乙方的责任

第六条乙方负责杂志的综合性宣传并应积极做好收订和零售工作。对甲方印刷的宣传材料,乙方分发、张X。

第七条乙方最迟于杂志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订货数量。

第八条及时发运杂志(应于每期杂志收齐____日内发完)。如因乙方责任延误发运____日以上,乙方按延误未发份数定价款额的__%偿付甲方延误损失费。

第九条乙方应准时结付杂志款(于每期杂志送齐后____日内向甲方结清)。

第十条杂志在运递过程中,如发生被污损、雨湿、订户收不到所订杂志等情况,乙方负赔偿责任。

三、其它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发行费率在本埠订阅的为杂志定价的__%,本埠零售为定价的__%;外埠发行的为定价的__%,并在结付帐款时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条因刊价中途变动而提高定价时,对乙方已收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负担,向甲方结算时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价向甲方结算。停刊、减价退款,乙方按退款总额__%计收手续费。

第十三条杂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时,应向乙方提出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则如下办理:

1.对尚在出版地待发的杂志立即停发,由甲方负责处理。

2.对已发运的杂志,因通知各地邮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电话、电报费由甲方负担,停送、停售的杂志由乙方负责处理。

3.对已经投送订户和已出售的杂志,乙方一律不负责收回。

4.对撤回停送、停售的杂志,甲方如重印补发,乙方另收一次发行费;不能重印补发的,甲方应刊登启事公告读者,乙方不再向订户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杂志发行数量和分布地区时,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每年审订一次,如双方无异议,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但要履行续签手续(可在原合同上续签,也可填写新合同文本)。一方不执行合同规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个月前提出废止合同,所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共签__份,除订立合同双方各存一份外,分别送各自上级领导机关备案。

____社(盖章)

负责人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邮电(政)局(盖章)

负责人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3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____日常法律范围: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商标服务范围: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3.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专利服务范围2.21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2.22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2.23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2.24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软件服务范围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第3条工作方式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第4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____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第5条甲方的义务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第6条乙方的义务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第8条合同的变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第9条其他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4

版权登记合同转让2甲方:乙方: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甲、乙双方就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的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确认是茶叶包装设计作品(以下简称“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的合法版权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为其合法拥有并且不涉及侵权或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

(2)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3)网络传播权;

(4)发行权。

4.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版权归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所有。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业盈利用途中,引用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的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8.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盖章 )知识产权合同:版权登记合同转让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568字编辑推荐:d文档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职期间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极为重要价值,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信息,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该保密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范畴、保密义务、竞业限制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

1、甲方商业秘密法律含义: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甲方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保密措施,包括甲方采取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一切合理的保密措施。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

2、甲方商业秘密业务范畴:

(1)非专利技术信息,是指技术秘密或技术诀窍。技术秘密是指甲方在医疗服务或影视广告策划服务过程中的技术诀窍或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该技术秘密主要寓于图纸、资料、胶卷、软件等载体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等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是指与医疗经营、服务有关的保密资料、情报、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等以及组织、经营管理的秘密。凡是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具有保密性质,又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报或信息,均属于经营信息的范围。其表现形式为数据、信息、经验等,多以计算机软件等为载体。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①未实施及尚未实施完毕的企业战略规划、发展计划、经营方针与计划、营销策划方案、商业模式、投融资决策、服务策略;

②资产购臵计划、投资计划、服务推广计划、广告计划、改制上市、并购重组;

③管理规程、产权交易、财务数据及财务经营分析报告、广告分析报告、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

④货源情报、服务网络、客户及潜在客户的名单、医疗服务价格、标底、标书的内容;

⑤企业资信状况、医疗服务的社会认可状况、供求状况、市场占有状况,服务的区域分布等资料以及组织经营管理的模式、方法、公关和管理经验等;

⑥与广告业务直接相关的平面设计、影视节目、影视广告成片及拍摄素材、录音、后期包装制作,网络数据、代码、页面、架构、网络营销策划方案;

⑦媒体合作的机构、形式、内容、价格,媒介投放计划、资金预算方案,营销合作机构的形式、内容、价格;

⑧人力资源信息、薪酬制度、提成方案等;

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等采购方案、采购对象与价格等。

3、商业秘密来源

甲方的商业秘密可能部分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①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②乙方为了工作而独立构思或取得;③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④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⑤甲方偶然取得。

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1、法律含义:是指那些尚未纳入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又不构成商业秘密,但对用人单位仍具有一定保密价值的事项或信息。

2、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范畴。凡是没有纳入商业秘密范围,又不受知识产权法规保护的对甲方有一定利益的事项均属此范围。

三、保密义务:

1、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2、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业务交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相关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①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②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③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④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4、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纸、图表、电脑、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无条件的将这些载体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当乙方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5、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必须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6、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至劳动关系解除两年后的次日止)乙方不论在何种单位就职,均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职期间所执行业务之客户名单,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职执行业务期间自行发展起来的客户名单;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不得劝诱甲方任何在职人员离职。

7、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商业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四、竞业限制:

①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

②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第二条知识产权条款

一、与发明创造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于甲方;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及甲方不对外公布的信息、技术资料等完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上述权利。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向甲方完整提供关于业务活动的一切构想。

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施工工艺、设计方案、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或者甲方明确规定的秘密信息,乙方认为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并明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乙方完成本职工作或甲方另行交付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特定情况下著作权由乙方享有的,甲方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甲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四、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将甲方的商标、字号等进行注册或提出其他权利要求,甲方一经发现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后,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障合同有效履行的作用,乙方知晓并自愿按其规定执行。

第四条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不履行第一条与第二条所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因违约而获得的收入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履行第一条与第二条所规定的义务,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损失赔偿金额由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或乙方违法所得收益)加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等各项费用组成。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协议权利义务的终止

甲、乙双方协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务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知会对方: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的技术秘密或者商业秘密已经公开;

2、甲方法人终止,且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或者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如一方拒绝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七条其他事项

1、双方确认,已经全面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3、本协议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6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xx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l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7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

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

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3.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

(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1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3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4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

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8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就甲方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

一、代理项目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相关委托文件以及相应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做完所有前期准备并将相关文件转递申请,但涉及公证认证等无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应保证按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在代理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展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说明和回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进行并已经支付费用的后续程序,乙方应保证在指定国家的法律允许的期限内使当地事务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包含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答复该国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资料;尽可能核实客户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送交乙方的文件准确无误;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未审核出原始文件的应当可以发现的明显缺陷并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正,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费用,并于支付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3、甲方应提供申请相关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费用共计__元人民币(含官方收费、工认证费、代理费、手续费、杂费);该费用包括商标在不发生被异议或驳回的情况下从申请直至商标领证核准的所有费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理登记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公告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立即开始申报。

账户名:开户行:

账号: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项的发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章)(章)

年月日年月日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9

主办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主办方与参展方签约时选择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主办方针对参展方的参展项目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状况进行的展前审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展会期间与参展方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的协调处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关宣传资料等。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主办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名称:

2.展会地址:

3.展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展前审查

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一)。

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

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 展中投诉处理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

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

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

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

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与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5.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多种文字文本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同意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并接受主办方及其投诉机构依上述办法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届展会结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诺:

1.按照相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涉及知识产权自行检查。

2.不在展馆内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展品、展板、展台、宣传资料等。

3.按照主办方或者其设立的投诉机构规定的投诉程序进行投诉,不影响展会的顺利进行。

4.积极配合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以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在展会期间进行的取证、勘验、询问等工作。

5.在投诉时准确、完整地向主办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利证明等相关信息。

6.投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7.不进行恶意投诉。如因为恶意投诉给主办方或者被投诉人造成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按本展会的规定接受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的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投诉机构及承诺人各持一份,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维护展会秩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制定本投诉处理程序。

第二条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1.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投诉机构可以由主办方人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等组成,投诉机构人员不得少于2人。

2.投诉机构依照本程序第三条的规定处理投诉事项。

第三条 投诉的受理

一、受理条件

1.投诉人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2.投诉人与被投诉事项具有利害关系。

3.投诉是针对展会现场发生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公司应当提供商业登记资料,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

2.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具体包括专利证书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凭据,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能够证明著作权的法律文件。知识产权发生有关变更、续展、转让、许可等事项,还应当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权证明。具体包括涉嫌侵权参展项目的名称、涉嫌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照片、实物等。

5.境外权利人投诉时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必须有相对应的中文译本。

6.投诉形式。投诉人投诉必须提交书面投诉书。

三、不予受理的情况

1.投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权,或者商标权,或者著作权侵权诉讼的。

2.投诉人的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

3.投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调解程序中的。

4.投诉人的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无效,或者商标权已经被撤销,或者著作权已经超过保护期的。

第四条 知识产权投诉的处理

1.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1小时内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被投诉人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的陈述意见和不侵权的证据。

2.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3小时内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作记录。

3.投诉理由不成立的,投诉机构可以终止处理。

4.核实完毕后,投诉机构首先主持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投诉机构督促双方立即履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诉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5.投诉机构对于下列情况有权立即作出处理决定:

(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直接交涉,已经扰乱展会秩序,应当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诉机构负责处理。

(2)被投诉人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书面陈述意见,也不提供证明不侵权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3)被投诉参展项目侵权事实已经由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4)被投诉人自认侵权的,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第五条 处理决定的执行

1.处理决定一经做出,应当立即执行。

2.投诉机构应当督促参展方主动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参展方拒不执行,或者执行后又恢复原状,投诉机构可以指派工作人员直接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参展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

本程序自展会主办方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会主办方(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书 年 月 日

投诉人填写基本信息名 称展位号委托人联系方式

投诉人

被投诉人

投诉内容□专利侵权 专利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侵权 商标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投诉: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机构填写证据材料□ 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证明 □知识产权证明 □侵权证明

被投诉人情况调查□ 展品涉嫌侵权 □展板涉嫌侵权 □展台涉嫌侵权 □条幅涉嫌侵权

□ 具体侵权状况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程叙述□ 处理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理依据□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

□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理结果□ 撤展 □遮盖 □调解结案 □不予受理

□终止处理 □公证取证 □出具事实证明 □转由行政、司法机关处理

确认签章投诉人签字被投诉人签字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人员

签字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10

下面是有关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范本参阅,由整理发布,希望能满足大家的阅读需求,详细内容介绍请看全文。主办方(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编码:参展方(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编码: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____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名称:

2.展会地址:

3.展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展前审查

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

一)。

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 □ 其他: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

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 展中投诉处理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

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

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

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

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

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

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

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与

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5.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多种文字文本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述就是小编分享的有关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范本参阅,是否对您有所启示呢更多的精彩内容发布尽在这里,欢迎查阅。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自主研发的《数字历史馆》产品展开E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制作的《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

2.上述产品的说明书、售后服务手册、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同意为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甲方采用委托开发的形式委托乙方为其E软件产品,著作权人须注明甲乙双方公司名称,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此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协议终止后继续使用此软件著作权,则视为甲方侵犯乙方知识产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提交至甲方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提交至乙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3.乙方同意协助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

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或进行盗版销售,不可拆分乙方软件内的资源进行使用,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与20________年签署的“委托开发协议”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归属合同范文精选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

身份证住址:

鉴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将在其职务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开发结果,并将因业务需要接触到甲方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各种商业秘密,这些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的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对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为了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明确乙方作为甲方员工所负有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一)职务开发结果

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及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设计、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2、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需求说明、设计文档、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程序源码、目标码、运行程序、用户手册;

3、商标设计、标志设计等;以及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究及开发结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源和有关工作条件进行的创作、研究、开发成果”亦归属甲方。

(二)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类型:

1、关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客户资源、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需求说明、设计文档、程序源码、目标码、运行程序、用户手册、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图纸、模型及样品等;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3、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4、甲方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名单等业务活动的信息;

5、甲方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及经营管理的各种文档、资料及计算机中存储的有关信息;

6、甲方企业内部网上的所有应用系统的个人id文件、帐号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职务开发结果的权利归属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报告。

(二)乙方认可,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

2、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的著作权;

3、对商业秘密的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

4、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项下所列明的各项权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条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业务的说明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当然可以不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当然不得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及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项书面说明为本协议。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终止之后,除非是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

第五条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决不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咨询性及顾问性服务,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一)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的信息。

第七条不存在抵触性协议的保证

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协议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经签署过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无论甲方或者乙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

(二)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由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九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条管辖的约定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不能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13

鉴于:基于G和G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成员提交到本,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和被许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G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成员共同享有。

3.3 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

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向被许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没有义务向被许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应立即停止使用许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1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天内将人民币(¥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开始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二、甲方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局所发文件为准。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及时转送给甲方,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为准。

五、商标申请后,如果被商标局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答辩,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六、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决定,如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15

知识产权顾问岗位职责

1、负责搜集新客户的资料并进行沟通,开发新客户;

2、通过电话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寻找销售机会并完成销售业绩;

3、维护老客户的业务,挖掘客户的最大潜力;

4、定期与合作客户进行沟通,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5、负责专利、商标文件的撰写,需要有相关专业知识。

知识产权顾问岗位要求

1、熟悉法律等相关知识,熟悉专利等申请流程;

2、熟练使用电脑等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

3、思维严谨,做事认真,能承受很强的工作压力;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外部交际能力,反应敏捷。

知识产权顾问关键技能专业能力法律知识营销文案编写个人能力逻辑分析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开拓能力

知识产权顾问升职空间知识产权顾问 → 知识产权主管 → 产权经理

知识产权顾问薪情概况应届毕业生3300.0________年经验3300.0________年经验3800.0________年经验5100.00知识产权顾问工作内容

1、在公司培养和指导下有计划地开拓知识产权市场,寻找、联络客户;

2、推广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3、解决客户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

4、了解客户需要,为客户提供相关的专业解决方案,并建立、维护我公司专业、诚信的形象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16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

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

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3.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

(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1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3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4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协议书 篇17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费用

6.1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仲裁及适用法律

8.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其他

9.1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订约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