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专用品销售合同【汇编2篇】》
汽车专用品销售合同(精选2篇)
汽车专用品销售合同 篇1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日期】 19970506
【实施日期】 19970506
【文号】 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
【名称】 关于印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通知
【题注】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根据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特殊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章名】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
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四、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申请人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八、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一)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二)登记后发现有属于本程序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十、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者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章名】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根据《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现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请予审理登记。
一、申请出质登记当事人
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盖章)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盖章)
二、申请质押原因:
三、质押商标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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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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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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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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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 |
| | 注册号
| | 商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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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押商标权属状况:
五、质押价值:
六、质押期限:自 至
七、其他有关事项
八、附证明文件
(一)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二)质押合同副本壹份(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一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发证机关、确认签章)
(四)代理人委托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工商标字第 号
出质人:
质权人:
质押原因:
质押担保主债
权种类、数额:
质押商标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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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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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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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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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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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价值:
质押期限:
变更理由及事项
登记机关
一九九 年 月 日
汽车专用品销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试销_________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试销地区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地区对_________产品进行试销推广,试销期限为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个月。
二、试销价格: 试销期内甲方以_________元套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此价格不含安装费及税率,如需开普通税票另加_________的税金。
三、试销的基础条件:
1.乙方注重产品质量,认同甲方产品卖点及经营理念 。
2.乙方提供不少于_________面积的货柜用于甲方产品的集中展示 。
3.乙方组织不少于_________人的专职人员含营业员,业务员,技术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工作,首批进货不低于_________套。
四、甲方的义务:
1.试销期间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知识,安装技术的培训支持 。
2.免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宣传喷画 。
3.根据乙方的进货量,合理安排产品颜色。
五、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规定集中展示产品。
2.规定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市场最低限价权。
3.要求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
六、乙方的义务:
1.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
2.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按协议的价格支付货款。
3.按甲方的规定面积集中展示甲方产品。
4.不在甲方产品集中展示区展示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非甲方产品及宣传物品。
5.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
6.配合甲方开展各项促销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
1.试销期后优先获得甲方代理权。
2.在不违反最低销售价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3.获得甲方对其业务员,施工技术员的各项培训。
4.试销期后如乙方经过积极推广后产品仍出现严重滞销情况,且经甲方调查属实,在乙方没违反甲方所定价格政策及货物完好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货,甲方收到产品后两个月内将货款返还乙方。
八、本协议附件:
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产品专利报告。
3.支持用品表。
4.代理申请书。
5.代理商价格体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