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产品销售合同汇编13篇》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精选13篇)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
_____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面积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上述面积已经_________房地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_________日内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契约后三十日内,持本契约和有关证件到北京市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七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人民币计算。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
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见附件(森泰农产品经销商价格体系)
二、订货方式
乙方提前一天将所定产品以电子版形式传到森泰邮箱,并电话通知甲方。
三、配送方式
如乙方单次订货金额到3000元以上,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不收取运费。如乙方单次订货额在3000元以下,甲方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收取100元运费。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在产品销售单(共两联、甲乙双方各一联)上签字确认。每月29日(月份为29天的提前一天)双方核对产品数量和金额。乙方确保在当月的30日前(月份为29天的提前一天)结清当月货款。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 %的违约金。
2、甲方提供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退货。
3、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交货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1%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卖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与当地教育部门有良好的关系。
3、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4、具备以上条件,第一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套,以后每次定货数量不少于_________套。签定本协议,填写_________,即可取得相应代理资格。
二、代理产品、地区、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止。
2、乙方为甲方_________软件及_________系列产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价格。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提交订货计划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
2、甲方在一定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材料。
3、在协议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数量和实际情况,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的合法销售用户递交的用户登记表经甲方确认后,即成为甲方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可享受相应的网上服务和软件升级服务。
5、甲方对乙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企业签定经销同类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5、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主动要求用户认真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区域范围内设立代理。
7、协议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还甲方,甲方按本协议所定代理价格全额退还。但需扣除邮递等中间费用。
五、代理价格,销售指标
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乙方对客户的价格,均由另外的销售价格表确定。甲方因各种原因需变更价格,应于调整前一月通知乙方。
2、签定本协议的代理商无销售任务,可随时按代理商价格到甲方订货。
六、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提前一周填写_________,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货单和货款后,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
2、结算方式:按定货单结算,款到发货。
2、甲方承担乙方所进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铁路费用。
3、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破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求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于甲方。
2、变更本协议的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终止后可以续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4
合同号:
xx年xx月xx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一九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朗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俄两种文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
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朗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
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书就,两种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
地址:
电报挂号:
购方名称:
地址:
电报挂号: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 收货人:
发站: 到站:
售方签: 购方签: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开发,销售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成立鱼业照明事业部,研发和生产及销售均在甲方工厂。
2、乙方协助甲方共同开发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甲方负责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生产,销售。
3、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双方合作开发的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产品。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开发和设计,乙方应确保所开发的产品具有可靠性,实用性。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生产和销售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进行相关的可行性测试。测试结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甲方有权不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4、甲乙双方在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将该知识产权转让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使用。
5、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生产和销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可以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建议。
6、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干预甲方经营,
7、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查看该项目的财务数据,但不得复制或拷贝。
8、乙方除与甲方合作外,不得在其他公司从事相关产品研发的兼职业务。
第三条: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在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
利润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红方式,按以下方式分配
1、利润指税后利润.以年度核算,总收益减去总开支。
2、个人所得相关税费,乙方自行承担。
3、利润的40%用于投入下一年的研发和扩大生产,销售60%用于甲乙双方分配,甲方有该60%利润中的70%分配权,乙方有该60%利润中的30%分配权。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设计的产品不具有可靠性,可销售性,或者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到达双方预期的销售数额。
2、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或销售,可能给甲方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约成为不必要
6、因情况变化,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7、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各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2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6
需方:
合同号: BLQM/042/ODA0805 地址: 电话:
日期:20xx0805 供方: 大连北连木器厂 地址: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镇小辛寨子村 电话:付款方式:
需方签订合同时需支付供方30%预付款,合计人民币:叁仟贰百肆拾元正(3240元),余下货款货到一次性付清。
二、交货日期:20xx年 月 日 交货地点:需方工厂
三、合同要求:
供方按照图纸尺寸进行制作、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四、成品验收方法、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1)按需方提供的图纸尺寸进行验收,除辅件(锁鼻、拉手、合页)。
(2)验收地点在供方工厂内。
五、违约责任:
(1)供方不按时交货应付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罚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时,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罚违约金。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大连北连木器厂 供方: 日期:20xx-8-5 日期:20xx-8-5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7
供货商(甲方):
购货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品牌、数量、单价、总价及产品备注:
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当日支付总价款10%的定金,剩余货款于送货后10日内支付
2、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黄寺支行
汇款账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款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年_月_日
乙方:_____年_月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8
甲方:百市畜禽品种改良技术推广站
地址:百色市东坪路岩拉
乙方:百色市右江区正伟学生饮用奶配送中心
地址:
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同意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从 年 月 日起,甲方生产的新鲜鸡蛋在符合第二条要求的原则上供乙方订购。订购时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新鲜鸡蛋的要求:
1、蛋鸡鸡群健康;
2、鲜蛋无公害,无药物残留,通过动物防疫检疫检验;
3、蛋体大小均匀,重量在55克以上,即每市斤8至9枚;
4、蛋壳个体清洁,无粪便、血迹和其他污渍;
5、蛋壳完好,无破损,蛋白稠厚,蛋黄居中;
6、新鲜度,在产蛋后6天内。
三、甲方提供新鲜鸡蛋须向乙方出具产地证明,动物防疫检疫证明。
四、甲方每天要保证为乙方提供3000枚符合第二条要求的新鲜鸡蛋(按乙方实际需要增减)。
五、新鲜鸡蛋的销售和装运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税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七、鸡蛋的包装托由乙方负责回收交回甲方备用。
八、价格:
新鲜鸡蛋的订购价格按人民币4.6 元/市斤。
九、交货地点:
百色市东坪路岩拉百色市畜禽品种改良技术推广站蛋库。
十、结算:
每月1—10日进行结算上月货款,支付方式另行商定。
十一、如果每月10日前没能按时结算,甲方有权终断供货,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二、双方如有异议,自行协商解决或进行司法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百色市畜禽品种改良推广站(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地 址:百色市东坪路岩拉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自行生产的产品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产品及其价格数量
第二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济南 。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运输方法等)。
4.运输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5. 保 险: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第三条 验收:
乙方收到产品应立即核对规格、数量、外包装等情况,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并在收货后二天内告知甲方以便及时协商解决。
第四条 货款支付:
1.总价: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运杂费、包装费或其它费用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
2.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包装费或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当天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诉讼解决。诉讼发生的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结算货币:人民币
第二条交(提)货日期:按需方要求供货安装日期供货安装。
第三条质量标准:执行《木质门》国家行业标准,若提供安装,需按《木质门安装规范》执行。
第四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非人为原因所造成的损坏,供方自交付之日起12个月。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纸箱,不回收。
第六条随产品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第七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八条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供清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第九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十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
第十一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时间:检验按照质量标准,交货地点拆包后检验。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时间:
签订本销售单需方预付50%(下生产订单),供方生产完成发货前,需方支付另外50%余款。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定制产品,由于客户原因违约,定金概不退还。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11
编号:年销字第号
签定地点:广东中山
甲方: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风田公司)
乙方:(代理商)
为促进“风田”系列产品的销售,保证市场秩序的稳定,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总代理商资格授予
甲方授予乙方作为甲方:集成厨房电器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_(以国家行政划分区域为标准)区域的总代理商资格。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市场信誉保证金元。
信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退还乙方。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
本合同履行期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履行期限内,如乙方存在跨区域销售、未按照销售进度完成销售任务、贬损甲方声誉及损害甲方利益等行为,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此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销售任务
本合同期内,集成厨房电器总销售任务台,任务总额指标月度分解为:
(单位:万元)
月份
产品合计
集成厨房电器
本年度各项商业折扣、考核,均以完成进度作为前提和基本依据。连续3个月没有完成销售进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另行签约代理商,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首批进货款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的首次进货台数为台。本合同签定之后,乙方保证于年月日前按规定将首批进货款一次性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上,而且在打款日起30日内提完货。
2、若逾期未交足上述款项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重新物色代理商。
第五条、供货价格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为共同做好乙方经销地区的终端市场,在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按约定时间供货。供货价格按甲方《20xx年度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价格表》中的统一价开票。
2、特价机:即为《20xx年度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价格表》中注明的特价机或另行约定。
第六条、销售折扣
年度商业折扣
1、乙方在严格遵守甲方市场管理规定、双方协议,并按年度约定完成销售任务的前提下,甲方将给予乙方最高3%的年度商业折扣。
1.2、年度商业折扣必须以完成年度所签合同任务的80%为基础,低于80%,没有年度折扣。完成80%以上,依下表执行。
年度完成率(Y)Y<80%80%≤Y<100%100%(含)以上
年度商业折扣01.5%3.0%
1.3、甲方对乙方日常的宣传活动费用按开票价的5%予以支持,每次提货时直接扣除。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发货计划
(一)、货款支付方式与管理
1、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2、采用现金、电汇、转账、银行汇票等甲方确认的方式结算;本年度双方所有有关货款时间的界定,均以货款到达甲方银行账户日为准。
3、除甲方出具盖有甲方业务章或合同章的书面通知(原件)外,乙方不得将货款以现金方式交给甲方的任何业务人员,否则由此可能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4、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人员提供借款、借物,否则属于乙方与借款借物人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甲方无关,由此可能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二)、供货细则
1、乙方如进货,需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在订货单中明示所订产品的型号、价格及数量,订货单必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方可生效;如需修改订单,必须在订单下达的当天提出;订货单直接传真至甲方总部销售部,甲方以订货单中的货物数量准备货物。
2、货物到达收货地点后,乙方或者指定的收货人必须在当天进行验收,不得拒收。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送货单》“客户签收”栏签字及盖章确认,乙方或者指定受领者的签字、收货章、业务章、公章等均视为收到货物的有效凭证。
4、无论整车发货和零担发货,从甲方总部或指定仓库至乙方指定的所属经营区域内某一地点收货仓库(详细地址)的运输费用和卸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风田公司有义务协助发货);
5、乙方自行组织从甲方总部或指定仓库提货,甲方不承担运费。
6、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产品下月发货计划。
第八条、市场管理
1、甲乙双方将以区域零售价格平衡、经销利益保障的原则进行严格市场管控,乙方有责任与风田公司一起,按照风田公司制定的统一价格体系,控制物流,维护区域内批发及零售价格体系,不能窜货、乱价,最大限度地保护各级经销商利益。
2、乙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市场管控协议》,如出现以上恶意行为或违规,甲方将按《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市场管控协议》中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代理商资考核
乙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经销范围或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首期货款不到帐;
2、连续3个月未达到月度计划销售任务,或实际完成的销售未达到累计销售进度计划任务的80%;
3、低价抛售或零售价超低,扰乱市场秩序的;
4、窜货违规情节严重或冲货次数达到3次;
5、代理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风田公司的利益和风田品牌声誉;
6、代理商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第十条、市场推广政策
(一)、媒体宣传
1、全国性的新闻、软文、电视广告等媒体宣传,由甲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统筹投放;
2、区域性的媒体宣传,由甲方区域销售经理与乙方共同策划组织,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甲乙双方的承担比例。
(二)、促销活动
1、甲方将在根据整体部署和市场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促销活动方案,组织全国性的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在统一的资源配置下配合活动的开展。
2、乙方也应该根据当地的市场实际情况,自行投入资源,策划与组织各种促销活动,促进销售量的增长。
3、宣传单张、POP海报、立牌等促销宣传品,由甲方统一制作,并根据各区域的销售量及实际需求情况配发。
(三)、导购员管理
1、针对经公司审核确认的终端卖场(主要指主流家电连锁、当地强势终端等),区域代理销商可配置导购员,风田公司将支持导购员的补助,但导购员档案统一提交公司总部备案。
2、促销人员由双方共同招聘、培训、管理;甲方有权每月对提供补贴的促销员卖场进行评估,根据具体销售量调整费用支持。
(四)、调价补差
1、本年度甲方如需调整供货价格,将书面通知乙方;
2、如供货价格提高,甲方保证乙方已打款但尚未提货部分的货款15天内以原价格提货,超过15天,余款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发货;
3、如供货价格降低,乙方已打款但尚未提货部分的货款按新的供价计算发货。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与维修:甲方产品保修期内,实行“三包”,维修费由甲方按照开票价1%外包给乙方承担,乙方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保修规定;超出保修期,维修费与配件费按甲方的售后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服务能力,建立签约售后服务网点或自行设立售后网点,实行免费上门服务。双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后取得售后服务资格,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督促其售后网点解决在其责任内的售前、售中、售后问题,并严格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退货规定
1、在合作过程中风田品牌产品如果出现批次质量问题,经甲方鉴定并确认,且在乙方当地无法解决的,甲方给予换货或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赠品、配件等完整无缺,否则不予退换。未经许可擅自退货,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原则上除批次质量问题外,一般不退货。如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货,乙方退回甲方的产品必须配件齐全、包装完好,否则不予退还。甲方同意让步接受包装、配件有缺损的货物退货的,按原来最后一次的进货价70%计算价值。
3、甲方书面同意的退货或者换货,发生的运输、装卸、仓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但是若因甲方产品本身的批次质量问题,发生退还货的运输、装卸、仓储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终止合同
1、本合同到期,双方均无意续签,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条款处理相关事宜,按照合同规定结清各项费用,本合同终止;
3、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情况,的确无法正常经营,本合同自行终止且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从双方认定合同终止日起,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清款清货;
5、合同终止后,乙方须无条件配合新代理商进入市场,不得在交接、结算上设置任何障碍。
第十四条、其它重要约定
1、未经甲方区域业务负责人审核,甲方总部概不受理乙方的任何申请、报告、协议等(乙方的投诉例外)。
2、甲乙之间是买卖关系,乙方自行负责第二次销售的所有债权债务,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3、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协议,必须经乙方所在区域的负责甲方产品销售的负责人签字后再转甲方总部盖章方可生效。
4、甲方区域业务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向乙方借款或申请代垫款项,如需代垫款项,必须报甲方总经理签名并盖公司印章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区域业务负责人代表甲方做出的承诺,必须以正式书面报告甲方总经理签名并盖公司印章批准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保障乙方利益,有效杜绝甲方区域业务人员操作中的违规行为,乙方均可对以上违规行为直接向甲方投诉。
7、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期间,负有积极协助甲方查处打击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行为的义务。如发现侵权行为,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协同甲方进行查处。
8、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依据此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实施任何行为,乙方实施的行为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9、所有销售协议附件与本销售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2、乙方完成本年度任务,则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具体销售及其它协商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13、本合同的附件为《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市场管控协议》、《20xx年度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价格表》与本合同一起购成20xx年度双方的整个合同条款。
甲方:中山市风田厨房电器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德利支行开户行:
开户名:范爱明开户名:
账户:账号: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1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品名:海鲜种类:食品类数量:详见明细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3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合同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第六条验收方法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每年12月31日前、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的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果提前或延期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果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鲜产品销售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销售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农产品销售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农产品销售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农产品销售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农产品销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农产品销售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农产品销售合同。
2、农产品销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农产品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农产品销售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农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农产品销售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制定帐号:
农产品销售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