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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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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通用15篇)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1

关于黄玉雄抚恤金的管理办法,本着对死者负责,保证其家庭正常运转,现对死者抚恤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该抚恤金只能用于死者家庭购房,子孙读书,以及家庭重大事件。

平时任何人不得动支,现目前考虑房价已无太大升值空间,暂缓购房。现考虑对资金进行运作,确保其增值,增值部分可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的不足部分,本金只能用于购房或孙子辈使用。

其它任何人无权动支,资金组成:三圩盐场叁拾柒万捌仟元,劳保局叁万肆仟元,保险公司伍万元,总额合计肆拾陆万贰仟元整。并于资金的.动支管理,存单委托公亲管理,资金委托由黄玉和运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利息高于银行利息,所得利息仍委托公亲管理,家庭需要用钱,统一由家长于梅芳负责到公亲处领取,凡经手资金都要履行相关手续。

以上条款,经相关各方充分协商,没有异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签字后生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租用乙方硬盘空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通过internet互联网络向甲方提供硬盘空间租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乙方为甲方提供型mb的硬盘空间供甲方使用;甲方每月流量不得超过_________g,每超过_________mb,按_________元/mb向乙方交纳。功能包括如下:_________。

2.乙方代甲方申请(解析)的域名为:_________。

3.甲方允许开设_________个email信箱。

第二条 服务费构成及付款方式

1.构成:租用空间服务费:_________元/年;域名申请费:以_________元/年价格申请域名_________个;总计:_________元。

2.付款时间:甲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付清上述款项。

第三条 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的硬盘空间内放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关闭为甲方开辟的硬盘空间,而因此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2.甲方明白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无论是通过乙方的服务器还是从其他服务器上所得到的信息不可能十分准确。

3.甲方明白internet网络和其他网络通讯媒体并不能保证其放送内容的保密性,乙方不担保信息的绝对安全性。

4.当甲方租用的硬盘空间超过所定限额mb时,超出部分按每1mb每月加收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单据后一星期内付清,超过一星期,每天加收5%滞纳金。

5.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空间时必须遵守乙方制定的用户守则详情请见乙方网站甲方同意遵守乙方制定并通过网络发布的系统服务政策。该政策包括对站点占用资源所做的限制,以维护和增强服务器的服务质量和稳定性。乙方有权任何时间独立的决定和更改系统服务政策,在甲方破坏该政策时,有权随时终止或结束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以及保留向甲方收取额外服务费用的权利。

6.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的硬盘空间中,不添加聊天室及相类似的程序,甲方不得在未收到乙方书面同意证明的情况下,私自对乙方所提供的互联网项目进行任何技术处理,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或结束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乙方不退还甲方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联带责任,甲方还需向乙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7.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在协议签署并提供给甲方后,如果进行其他的技术处理如:空间方案重新设置,域名重新解析及更改域名dns,_________元/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拒不付费时,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租用服务器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在所租用的乙方服务器空间上所发布的内容,甲方自己应备有备份内容。一旦因不可抗拒之外原因,造成乙方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止运行,乙方以天为基本单位,向甲方赔偿租用服务器费用损失,除此之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第五条 免责条款

1.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阻塞,而造成用户的访问速率下降;有时在对服务器进行设置或安装用户程序时可能会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有可能产生,是属正常现象。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2.若乙方代甲方注册的域名最终未成功,乙方将退还甲方的域名申请费及手续费,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及连带责任。

第六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协议期内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有关仲裁部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3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

各地区编码按22604规定填写。

二、委托管理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管理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

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的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他: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合作事宜。

一、委托服务方式: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土地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费用:甲方替乙方管理土地,甲方要收取乙方每亩________元的服务费,总共计________元。

三、委托服务项目: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除此之外的项目不属于甲方负责范畴。

四、甲方的服务过程中乙方可以全程跟踪查看,如因自然条件导致土地问题不属于甲方的责任,不能对甲方服务视为正常。

五、因非甲方人为等导致土地受到破坏,不属于甲方管理范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

2、因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和解除,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约收回甲方托管土地,或者干预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协议规定用途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乙方劝阻制止无效时可以依法解除协议,并有甲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其它违法违约行为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将耕地提供给甲方后托管服务费每季作物支付一次不能拖欠。

4、甲方为乙方土地托管服务期限不得低于1年。

5、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执行终止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村委保存。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多次认真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_______信息网上交流并负责网上交流的运行管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名称:_______信息网上交流(以下简称信息网)

1.1信息网应具备的功能

1.1.1方便的数据录入、查询、统计和分析功能。

1.1.2固定栏目的数据具备导入excel表的功能。

1.1.3新闻检索和发布功能。

1.2信息网的内容

1.2.1固定栏目

成员单位设备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季报、年报),成员单位设备管理及技术改造动态,成员单位设备、备件调剂信息等。

1.2.2非固定栏目

国内外设备管理的先进方法及经验,国内外钢铁企业动态,技术改造动态,钢铁生产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信息,设备论坛(授权发布)等。

1.3网上交流信息实行分级管理,采用加密技术对不同级别的内容加以保密。

1.4网站稳定运行。

2.信息网的开发和运行管理

2.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设备管理信息网上交流的开发,乙方依托中联钢现有网络条件和系统软件进行开发。

2.2信息网具有独立的域名,使用中联钢的网络平台、加密服务器、后台管理系统。

2.3信息网具有独立的后台管理员,后台管理员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负责客户的开通、权限、栏目保密等级的设定。

2.4信息网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信息网秘书处的指导 。

3.双方责任及义务

3.1甲方

3.1.1提出完整的网站内容需求。

3.1.2提出主要数据项目和格式。

3.1.3承担软件开发费,每个成员单位陆千元,一次性交纳;系统使用运行费(20xx年及以后,每个成员单位每年肆千元),由甲方成员单位按年度提前交纳(即每年的12月份一次性交纳下一年度的费用)。

3.2乙方

3.2.1根据甲方需求承担网站系统和系统软件开发工作。

3.2.2在甲方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网站的运行。

3.2.3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转和稳定性,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其中,固定栏目数据定期转成excel表,刻成光盘提供给甲方。

3.2.4保证甲方成员按设备管理信息网上交流管理办法正常使用信息网。

3.2.5负责网站的日常运行监督管理,确保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出现损害甲方成员单位名誉形象和其它容易引起法律纠纷的内容。对网站内容的监控,乙方制订具体细则,交甲方审定后实施。

4.权益

4.1乙方在软件开发、网站运行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甲方技术资料、指标数据等必须向第三方保密。

4.2乙方为甲方开发的普钢一组设备信息交流网的版权、经营权等各种权益属甲方所有。

5. 协议修改权及终止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必须甲乙双方同意,经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本协议如需要修改,原则上一年可进行一次;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应承担对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 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协议一方提供公证部门的证明文件,可免除承担经济责任。

7. 仲裁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一切因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争议,如果可能,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仲裁。仲裁地点XX市。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8.附注

8.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结束前两个月内双方不提出终止,本协议

有效期自动顺延。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贵州亚高原水上训练基地龙舟赛道的文明、健康、有序管理,树立大冲村良好形象,甲方委托乙方对该区域进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目标

以统一管理的形式,对该区域进行行业结构优化,引导当地群众合理保湖、规范经营、增收致富、卫生安全,实现水基与大冲村村民的和谐共处,推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范围

龙舟赛道两旁(水基合法范围内)。

三、期限

自20_年三月X日起至二0_年X月X日止,共X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区域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指导权。

2、享有收益权。对在对龙舟赛道及训练水域内旅游船只的经营管理收取的费用,有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3、负责该区域的道路、绿化、临时停车区等基础设施的完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龙舟赛道两的相对独立管理权。

2、负责投资对龙舟赛道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经营管理;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开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负责投资组建经营管理团队、治安联防队。

4、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在不改变、不影响龙舟赛道效果的前提下,可根据经营需要,合理开发利用该区域内的相关资源。

5、负责协调处理好本区域建设及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民事纠纷及其他相关问题。

6、负责为甲方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落实好国家、省、贵阳市、清镇市等各项相关政策,并确保社会治安,依法保障甲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7、负责组织、动员周边村民配合甲方合法经营旅游相关项目。

8、合理利用资源,配合甲方保护生态、植被、水源等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甲方享有监督检查权,乙方如果存在损坏赛道资产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如果乙方不履行限期整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处理

1、如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不完善之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若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先申请仲裁,如仲裁不服,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如遇不可抗因素,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

2、如因一方违约(除不可抗因素以外),造成严重后果或协议不能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委托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7

甲方(委托人):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娱活动场所;

6.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辆行驶及停泊;

8.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 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 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年内达到 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 万元,合理支出 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全国)、 元(省)、 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至 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 区 路;

2.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4.楼宇 栋 套;其中:高层楼宇 栋 套,多层楼宇 栋 套;

5.业主数量: 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元;

(2)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管委会 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 平方米;

(3)商业用房 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 平方米;人行道 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 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小学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幼儿园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网球场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门球场 个,占地面 平方米;游泳池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灯 盏;庭园灯 盏;其他为灯:a、 b、

(6)污水检查井 个,排污管 米;雨水检查井 个,雨水管 米;化粪池 座;明沟 米;暗沟 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 个;

(8)停车场 个,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车位 个;

(9)综合楼 座,建设面积 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场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影剧院 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医院 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 、 、 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 、 、 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 年 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签约时间: 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下物业:住宅: 栋 房

商业用户 栋 房(店、铺)

其它:

附: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执行秘书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 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8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相关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范围和具体要求

1.1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

1.2委托管理事项的范围。

1.3委托管理事项的具体要求。

2.委托管理权限

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权限:。

3.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3.1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

3.2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方式:。

4.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托事项。

5.报酬及支付方式

5.1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5.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管理委托事项的报酬。

5.3报酬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1)一次总付:元,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②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事项完成后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3)其他方式:。

5.4甲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银行转账□其他。

6.费用及支付方式

6.1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包含:(提示:请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在此处列明乙方在管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各项费用。

如:乙方的差旅费、食宿费、评估费、公证费、资料费等与管理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

)

6.2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费用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该费用总额为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2)该费用双方预估为元,乙方在发生费用前,报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垫付,待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日内,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相关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支付给乙方。

(3)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7.甲方权利和义务

7.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交付委托管理的标的,尊重乙方在委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管理活动。

7.2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披露与委托管理事项相关的具体情况,提供与委托管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材料。

7.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管理事项。

7.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5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估,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乙方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7.6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的报酬及费用。

8.乙方权利和义务

8.1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处理委托管理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委托管理事项或者超越委托管理权限管理委托事项。

8.3乙方应当在委托权限和期限内亲自处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8.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管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8.5应甲方要求,就本合同所涉事项及相关信息,乙方应当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8.6乙方处理委托管理事项取得的收益应当按照约定交付给甲方。

8.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费用。

8.8乙方在委托管理事项处理完毕或者委托期限届满后,应按甲方要求将管理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的资料和财物移交甲方。

8.9乙方不得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

9.管理委托事项取得的收益

甲乙双方就乙方管理委托事项取得的收益,约定采取以下第条方式履行:

9.1乙方按下列内容将管理委托事项所取得的收益交付给甲方:

9.1.1交付时间:

9.1.2交付地点:。

9.1.3交付方式:

9.2其他方式:

10.验收

10.1乙方完成委托管理事项后,须经甲方确认是否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经确认符合约定的,则乙方委托管理事项完成。

10.2乙方办理或完成的委托管理事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

如采取的补救措施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或者委托管理事项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报酬或费用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乙方办理或完成的委托管理事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按照本合同第5.1条约定的报酬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3乙方在管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5.1条约定的报酬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甲方超出违约部分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1乙方擅自转委托的。

11.3.2乙方擅自变更委托管理事项的。

11.3.3乙方超越委托权限管理委托事项的。

11.3.4乙方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未经甲方同意管理委托事项的。

11.3.5乙方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的。

1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若违约金未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2.1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2.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2.1双方协商一致。

12.2.2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2.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3.1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经甲方要求乙方采取整改或补救措施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12.3.2乙方将委托管理事项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承担的。

12.3.3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委托管理事项持续5个工作日以上的,并在甲方要求时限内仍未改正的。

12.3.4乙方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的。

12.4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并在乙方要求的时限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

13.通知及送达

13.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地址。

13.2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为:。

13.3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5.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甲方持份,乙方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5.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其他约定事项: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年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9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 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各种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立户号:__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 万达购物广场首层 号铺(“商铺”,见附件一示图)的经营者。

2.乙方是 万达购物广场(“购物广场”)的物业管理公司。

3.为提高购物广场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档次,优化购物环境,现甲方希望委托乙方将商铺纳入购物广场首层统一的经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前述委托。

甲、乙两方就前述委托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1条统一管理内容

1.1乙方负责制定购物广场首层统一的营业员招聘培训计划、经营行为准则、服务礼仪规范、对外公关、营销活动等统一经营管理制度。

1.2乙方负责确立统一的购物广场首层整体的经营理念,确定统一的整体形象设计方案,统一经营时间、导购系统、POP标识、挂旗、购物袋、价签等。

1.3乙方负责按照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重新划分、调整和组合购物广场首层不同的商品服务区域,以保证不同区域商品服务特色的统一。

1.4乙方负责统一策划和组织节假日、重大节庆日的.营销推广活动、广告宣传及购物广场内外环境的布置、营造。

第2条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3条经营管理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3.1管理期限内,乙方有权按照商铺的建筑面积收取提供统一经营管理的服务费(“经营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月经营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 元。

3.2经营管理费从 年 月 日开始收取。

3.3甲方应在 年 月 日支付首期三个月经营管理费。其余各期经营管理费应于每期第一个月前五日内将经营管理费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

3.4甲方同意在管理期限内按照前述方式缴纳经营管理费。

3.5逾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的,每延迟一日,乙方有权按照 %的比例计算违约金,从应当缴纳之日计至实际足额缴纳之日止。

第4条权利义务

4.1甲方应遵守乙方制定的统一经营管理制度,按照重新划分的经营区域组织货源进行销售。如果违反相关制度,乙方有权加以制止,并按照经营管理制度追究其责任。

4.2乙方有权根据统一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修改、新增统一经营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拆除商铺现有的全部装修、装饰(包括但不限于隔断)。

4.3乙方无须因提供统一经营管理服务而承担任何经营风险。

第5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的争议或分歧,各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6条附件

购物广场首层关于统一经营管理的所有制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7条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为自然人时,无须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食堂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一、为向甲方教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二、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三、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

四、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教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

五、乙方将回收的餐券提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10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六、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须经甲方总务科审查。

七、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元,中餐×元,晚餐×元。

八、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时×分至×时×分;中餐×时×分至×时×分;晚餐×时×分至×时×分。

执行部门责任人(签名)

九、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十、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

十一、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

十二、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类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十三、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并依甲方要求,定期进行从业人员体检。

十四、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

十五、乙方负责与政府相关机构的事务处理。

十六、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损益计算表。应甲方要求,有义务向甲方提交财务帐簿。

十七、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日起一年以内。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须在2个月前提出。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则本合同在原有条件下延期一年。

十八、当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迅速撤除属乙方所有的物品,归还属甲方所有的物品。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_____乙方:_____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12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以股票金融投资的专业知识、风险控制和头寸管理经验的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委托资产的种类及评估办法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金本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三、甲方委托资产直接由甲方汇入甲方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 (以下称“委托账户”),该账户对应的银行账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四、委托资产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资产委托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委托乙方进行股票的专户理财、分散和减少风险,根据本合同约定确保委托资产的安全,使得委托资产能够达到保值增值,并以委托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为运作原则。

五、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委托资产来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

(2)甲方承诺该委托资金为法律允许被运用到约定的投资领域的资金;

(3)甲方清楚地了解国家关于投资于金融市场资产的限制性规定;

(4)甲方承诺乙方已完成对委托事项的风险揭示且甲方已全面了解乙方揭示的风险;

(5)甲方承诺已知悉委托事项在进行过程中可能发生乙方未揭示的且不可预见的其他市场风险(不限于中国国内市场)、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并自愿承担此种风险;

(6)甲方承诺以真实的身份参与资金运作中的一切事宜。

2、乙方承诺:

(1)乙方承诺具有进行运作委托资产的资质;

(2)乙方承诺拥有进行资产运作的合格人员;

(3)乙方承诺仅在合法限度内运作委托资产;

(4)乙方承诺已将全部可预见的风险以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进行全面、详尽的说明。

六、投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上述资产进行委托管理,其运作范围为投资组合范围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基金、债券及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

行的其他金融产品。上述“股票、基金、债券”,仅限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相应交易品种。

七、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成立后,甲乙双方确定合作日期,甲方将资金人民币______万,打入乙方账户,用于认购理财计划。自理财计划成立之后,委托期限____个月。

八、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认购理财计划,进行股票业务,具体交易内容与运营管理交由乙方决定。

九、管理费

1、支付时间、方式。委托期满清算时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收管理费从委托账户中划入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乙方应收管理费到账,甲方将银行出具的向乙方付款凭证对乙方及所在开户公司结算部出示后,甲方可划拨剩余资金。

2、收益分配。委托期满,账户收益___%(含)以内归甲方所有,___%以上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3、乙方同意甲方关于账户收益不得低于委托资产的___%的要求,若甲方账户收益低于委托资产的___%,则低于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补足。

十、对资金管理方式的约定

1、甲方承诺,除非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提前解除协议,甲方不得撤出其委托账户内的委托资产本金。

2、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撤出委托账户内资金条件是,乙方已收到甲方支付的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已书面通知为甲方。

3、甲方作为认购方,并协助乙方的风控。

4、乙方作为管理方,负责渠道的开拓,客户协议的订立,客户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并定期向甲方传送工作报告

十一、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委托资产的所有权和取得委托资产应得收益的权利。

(2)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投入委托资产,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提取委托资产。

(3)甲方有义务缴纳委托资产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查询费用、交易费用、银行费用等。

(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足额交纳约定的管理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对受托管理的甲方资产进行独立运作。

(2)乙方在管理委托资产活动中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以专业技能管理委托资产,为甲方的最大利益服务,依法保护甲方的财产权益。但因甲方债务原因致使该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证券登记结算机关查封、划扣、冻结,乙方不承担责任;由此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可遵照本合同关于提前解除条款的约定终止合同。

(3)乙方在进行委托资产管理时,根据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等基本面状况和金融市场特定状况,在双方约定的投资范围内确定投资组合。委托期间乙方对甲方委托资产的运作方式有完全处理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对委托资产的操作,否则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乙方按照双方签署的资产管理服务协议取得管理费。

(5)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分配委托资产管理的收益。

3、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合同另一方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涉及的重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文本、相关协议、投资方案、投资对象、调研资料、委托资产管理情况、期满清算结果等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合同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十二、委托资产的收回

1、委托期满前15日内,乙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委托期即将届满,提示甲方所有委托资产将在委托期满前变现,变现时间由乙方全权决定。

2、乙方在完成资产全部变现后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足额交付约定的管理费等费用后,有权将委托资产的本金和依合同应分配的收益同时收回。

3、如果甲、乙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提出请求方必须出示有效证明,并需提前两周向另一方递交书面通知。

十三、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合同的提前终止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除满足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外,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由合同终止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对方由此发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2、出现不可预见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方可提前终止。

3、因甲方债务原因致使该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证券登记结算机关查封、划扣、冻结,由此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可终止合同,甲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并且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委托资产本金的3%的作为管理费。

4、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保密义务,均属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合同的补充和变更

本合同可以根据合同双方的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十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并在甲方将委托资产正式交由乙方管理时生效。

十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详尽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经充分协商,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要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好食堂的一切设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消毒柜、留样柜、餐桌凳、灭蝇灯等设施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二、乙方要坚持为学生员工服务、保质、保量、卫生的原则,并注重膳食结构与营养搭配,尽量做到每天的副食不重样。

三、乙方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乙方要保持食堂内的一切物品安全、卫生、清洁,做到防毒、防火、防鼠、防霉烂,严禁采购或出售不卫生变质食品。若发生危害学生员工安全和健康的事故,乙方要承担责任。

四、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学生员工就餐时的.文明、纪律和卫生习惯的教育管理,严禁学生在食堂内酗酒、赌博。乙方要按规定的用餐时间保证学生正常用餐。

五、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定点采购,索证索票,不得超范围经营,甲方将不定期的对食堂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给予奖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章):

X年XX月XX日

乙方:食堂责任人

(签字):

X年XX月XX日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服务世博,发挥合作双方的各自优势,本着诚实、信用、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毛家饭店紫园分店二楼餐厅委托管理服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内容

1、楼面管理、服务

2、委托期限: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3、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当有调整使用时,甲方将新的员工餐厅优先委托给乙方管理服务。

4、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按照双方确认的《___________》执行。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据《___________》要求,负责对餐厅进行检查、督导、考核,包括: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安全环保、客户投诉、满意率等,并有权作出整改的要求;

2、当有调整使用时,有权做出相应的调整;

3、因筹备进展的需要,有权对餐厅服务提出新的要求。

二、义务:

1、提供餐厅现有的房屋、设备、厨具、餐具,并对现有的房屋、设备、厨具进行一次保养维修使其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2、根据建设、筹备人员日益增加对餐厅用餐的需求,为餐厅增添部分厨具和餐具;

3、为餐厅提供水、电、燃气费、行政性收费、前期餐厅房屋、设备、厨具维修费及厨具、餐具添置费;

4、提供办餐厅的相关证照。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2、有权在管理服务中使用品牌(仅限于在餐厅建筑物内外);

3、在保证机关人员正常用餐的前提下,有权发行餐饮就餐券从事餐饮服务。

二、义务

1、对餐厅经营服务管理活动,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3、对餐厅招聘、使用的员工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并保证所使用的员工符合《劳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4、必须维护上海世博会的`形象,不得有损害上海世博会的行为;

5、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厨具、餐具有爱惜使用、精心保管的责任;

6、对甲方提供的水、电、燃气有节约使用的责任;

7、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有尽快答复和整改的责任;

8、对甲方提出的新的服务要求有优先满足的责任。

第四条:财务结算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根据甲方就餐系统结算期结算的员工刷卡消费金额,在隔月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个月的餐饮服务收入发票,甲方在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日内,在餐厅作出通知并办理退券服务。负责完成与业主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餐厅改造装饰及设备安装工程设计;完成与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签订;协助办妥相关证照;协助日常管理。

3、甲方及时支付餐厅水、电、燃气费和行政性收费。

第五条:委托保证金

1、乙方第一个月的服务收入作为委托管理服务的保证金;

2、本协议期满,在乙方向甲方交接完毕以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通银行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有单方面终止协议的行为,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应对由此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向无责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在履行《___________》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甲方可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分为A类过失处罚元、B类过失处罚元;C类过失处罚元;一个月内出现次A类过失,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并扣罚保证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1、协议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需补充条款,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太原市委托管理合同 篇15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一至六层商场由全体业主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乙方所购买的一至六层范围内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称为“商铺”。

第二条 甲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接受全体业主的委托对实施统一经营管理。

乙方是 楼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的业主,该商铺的建筑面积是平方米。购买该商铺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 )(以实际面积结算金额为准)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购买该商铺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当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终止前九十日内,甲方就该铺面向乙方发出书面业主公告。在本合同终止前六十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提出处置该铺面的选择申请。

第二章 商 场 经 营

第四条 乙方购得商铺,对该商铺拥有产权;乙方将该商铺的使用权给甲方,同时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将委托经营的全部商铺面积统一招商,按照经营要求统一安排品牌。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该商铺场地上经营的经营商户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法律关系,更不能达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欲将该商铺转让,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转给第三方,在乙方将商铺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必须事先约定商铺买受人无条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约定,且转卖合同金额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商铺总价款。甲方不对乙方超过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的部分承担按如下第七条约定商铺收益回报。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期限内由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支付乙方商铺收益回报:从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 价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以上约定年收益回报率均为税前收益。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年度收益起算日为 年 月 日。乙方前两年的收益回报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报甲方分月支付,从 年 月 日开始在每月的 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商业银行帐户(开户名: ,帐号: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报时,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扣除收益回报的 用以支付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相关税费(不含个人所得税)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内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做相应调整。

第三章 商 场 管 理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根据商城的统一规划和各种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权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经营的场地内统一设计、变更铺面之间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发生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委托期限结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继续经营,甲方不负责相关铺面的恢复及恢复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委托期限内甲方拥有乙方商铺除产权外的全部使用权和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等所有权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该商铺上合法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得的投资回报,乙方应承担其干涉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拥有但不限于为有利于统一经营和管理乙方该商铺所涉及的使用权、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商场的整体经营布局规划设计及经营环境的规划设计,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事宜。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商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电梯保养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拥有获取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之利益回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乙方在转售该商铺时,必需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有优先购买权并以市价回购。否则,只有甲方提出书面放弃,才可转售其他买受人,在转售该商铺时,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有条款对该商铺转让的其他买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至本合同终止期为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时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得的收益回报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报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商场整体经营受到影响,违约一方须赔偿守约方及其他商铺的全部损失。

第十九条 非因甲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及其商铺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条 任何书面通知或图文传真按本合同所述的双方注册地址送达后,即应当视为传达。

第八章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二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方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与该商铺买卖合同(合同号为 )同时签定同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平面图(商铺编号及位置图)、房产证复印件(办妥房产证后由乙方交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