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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规划合同范本【实用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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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规划合同范本(精选2篇)

委托规划合同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XX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了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的维护和管理,切实维护好界桩标志,防止丢失、损毁,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界桩是指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区和_____区共同在实地选址埋设的___号界桩,位__________ 。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号界桩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在乙方正式履行约定义务之前,向乙方详细介绍界桩的实地位置及埋设情况,提供边界线协议书中对该界桩位置的文字说明、《界桩登记表》、《界桩直接维护责任单位(人)日常维护情况记录表》、《界桩日常维护情况实景照片记录表》等。

三、乙方应当随时对所维护的界桩进行巡查,制止正在发生的破坏界桩的行为,防止丢损;阻止当地单位、群众在界桩处挖土、堆放杂物,在界桩上蹲坐、拴牲畜和划刻,在界桩附近埋设其它标牌等危害界桩和遮挡界桩观瞻的行为;及时清理界桩5米范围内的杂草、杂物;定期对界桩上的刻字和符号进行刷漆。定期填写《界桩直接维护责任单位(人)日常维护情况记录表》和《界桩日常维护情况实景照片记录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第一个周末报送甲方,同时将有关界桩维护情况告知所在乡镇。

四、乙方发现所维护的界桩丢失、损坏的,或者遇有自然原因、生产建设施工或其它人工原因,涉及界桩位置的,应当在12小时之内报告甲方。因上述原因界桩需要移动位置的,甲方应提前将情况告知乙方。

五、界桩维护费标准,每个界桩每月____元。经甲方检查,乙方如忠实履行约定义务,每隔半年,由甲方向乙方给予一次性支付。

六、因乙方不及时制止破坏界桩行为,或者其他不正确履行约定义务行为导致界桩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按照界桩造价(____元)的30%进行赔偿。乙方所维护的界桩丢失、损坏的,甲方停发丢失和损坏至重新竖立与修复界桩期间的维护费。

七、甲方对乙方维护的界桩标志连续____年无丢损的,给予一次性_____元奖励。

八、因不可抗力致使界桩无法在原地恢复或者界桩按法定程序移位的,本协议书自行解除。

九、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生效后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报市民政局一份备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规划合同范本 篇2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 托 方(甲方):规划设计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本项目甲方协助乙方收集以下技术资料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文件及时间

3.1 规划设计成果文件

(1)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六套) (2)以上要求的全部图纸(六套) (3)全部规划内容电子文件光盘

3.2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地形图,乙方于签订合同后一周之内进场开展工作,签订合同并收到首付款后 个工作日提交规划大纲评审资料,大纲通过后 个工作日提交正式规划方案评审成果,方案评审通过后 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4.1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人民币 4.2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乙方进场时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规划设计费,计人民币;乙方提交正式方案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计人民币;余款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成果之时,全部一次性结清。

4.3 本合同支付方式为:采用支票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并由甲方在本方银行下帐后,乙方凭甲方支票进帐单开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规划设计需要的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规划设计所需资料不齐、不准、错误或收集困难时,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交付规划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5.1.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支付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的相关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的,按该阶段规划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1.3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阶段性规划设计费用;如果延期支付或拒付,则乙方有权暂停甚至终止下一阶段的规划设计任务。

5.1.4 甲方应协助配合乙方设计人员收集各种规划设计需要的现场资料,并委派专人配合工作。

5.1.5 乙方交付甲方的规划设计方案,甲方应及时将修改调整意见反馈给乙方;如果对阶段性方案的反馈时间超过三个月,或者整个设计周期超过两年时,还需要再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应对规划设计周期及规划设计费与乙方重新商定。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规划设计文件。.

5.2.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经过现场踏勘和分析后,按照国家、建设部及四川省有关的法规和规范,为甲方作出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应征得甲方同意。规划设计方案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待评审通过后,依评审纪要修改完善之后出正式规划设计文件。

5.2.3 乙方对规划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

充。

5.2.4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规划设计费。

5.2.5 乙方交付规划设计文件后,按照分级评审原则,负责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必要修改和补充。

5.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 其他

6.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现场设计或长期配合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外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6.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以外的工作服务,应另外支付费用。

6.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5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6.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