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废旧物品收购合同合集两篇》
生产经营废旧物品收购合同(通用2篇)
生产经营废旧物品收购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管理,明确食品经营者责任义务,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与承租方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承租户经营食品(以下简称经营者)必须持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且人、证相符,方可在承租房屋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者必须从拥有合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处采购进货,并向其索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身份信息、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妥善保存,以备随时检查,保存期两年(经营食用农产品的'相关证照信息保存不少于6个月)。
三、经营者要自觉执行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严把食品准入关,对经销的食品质量负责。保证不经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包装破损、“三无”及假冒、仿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保证不销售注水、腐烂变质、掺杂使假、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它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保证不销售使用违法添加有毒化学物质加工过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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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者必须定期检查经销的食品,对自查有质量问题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采取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自行销毁、退回供货商或上交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经营者要自觉加强对承租场所内外食品经营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防止上市食品被二次污染。
六、生鲜食品经营者,应自觉到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鲜食品上市交易号,保证做到一户一个交易号。
七、生鲜食品经营者每次进货时,必须向供货商索要生鲜食品上市凭证,在当日经营时把凭证交由市场管理方统一公示。对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产品,须上报管理方,接受工商部门及管理单位快速检测或抽样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八、散装食品经营者,须保证散装食品在储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九、熟食品经营者,需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须在承租场所设置防蝇、防蚊、防尘设施。销售人员应当穿戴整洁,佩戴口罩,服装符合卫生标准;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盛放、售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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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经营者须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市场管理方或甲方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服从工商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积极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十一、本食品安全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营者应认真履行,如有违本协议,须承担应有的法律、经济责任。甲方有权将把违约经营者纳入诚信黑名单,或予以公示。一年累计三次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行为的经营者,自动退市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甲方保留,一份由乙方存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生产经营废旧物品收购合同 篇2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生产经营中产生废旧物品(以下简称“废品”),乙方有意收购该等物品,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废旧物品出售与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
二、提货
1、乙方上门提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之内或者甲方指定的时间自行组织车辆到甲方指定的废品仓库提货。
2、乙方提货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废品进行计量:
2.1按件计量物品:由双方共同点数,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2.2按重量计量物品:在甲方监管下,乙方装车后到甲方地磅房双方共同过磅,确认数量后,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3、乙方自行负责废品的装卸、运输和安全,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装卸、运输途中废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3.1甲方不负责废品的包装。
必要时,乙方可在装运前对废品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装运需求。
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废品损毁、灭失或给任何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2乙方装运废品时,不得违反甲方厂区管理规定及作业要求,不得装运本合同约定标的以外的物品。
4、废品计量完毕,乙方缴纳废品收购款后,凭甲方开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将废品运出厂,出厂时应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
5、乙方上门提货人员限于乙方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或乙方书面授权的员工,乙方如需变更授权人员,应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授权书应加盖乙方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货。
三、结算乙方应在提货之前预付废品收购款至甲方指定账号,每次乙方上门提货,双方对废品计量无误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废品收购款金额,否则,乙方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如乙方以现金交付废品收购款,应在确认废品数量后,将废品收购款交至甲方财务单位并取得加盖公章的收据,否则,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四、废旧品处理
1、甲方根据本合同出售给乙方的废品均为已经使用过的废弃物品,甲方不保证所销售的废品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或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乙方将废品用于何种目的,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废品上有包括商标、专利、图片、甲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关的标识,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前应确保该等标识已经销毁去除,确保废品在外观上不能被辨认为甲方产品。
3、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甲方所销售的废品,乙方应承担在废品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
乙方将废品加工后再出售的,引起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3.1如甲方出售的废品是食品类,乙方不得将废品加工后以食品方式进行销售;
3.2甲方出售的废品是食品类乙方加工后以非食品形式出售的,乙方应确保出售前已去除该废品上的包括商标、专利、图片、甲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关的标识并经碾磨等特定程序;
3.3甲方出售的废品是非食品类的,乙方应在转让废品前去除该废品上的包括商标、专利、图片、甲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关的标识。
4、甲方有权派专人自废品出厂时起对乙方销毁处理废品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如发现甲方所派监督人员有违反合同约定或甲方规定流程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举报。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后【3】天内,缴纳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
2、乙方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1】%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六、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应有的行政许可及相应处理能力,并保证在甲方工厂装运废品时,遵守安全作业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员作业过程中造成任何财物损坏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发生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2、乙方在甲方工厂作业时,必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协调,不得损坏甲方财物,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并保持废品仓库和厂区的清洁,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乙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之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公开。
5、乙方保证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将未去除甲方标识的废品直接转让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知识产权。
6、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得有包括但不限于挂靠、借用冒用其他公司营业证照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按时到甲方工厂提取废品的,每逾期1日,应按该批废品价值的【0.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日或合同期内逾期超过次的,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取废品时将其他物品带出甲方工厂的,按所带物品的双倍价值赔偿甲方,并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装运废品时,混装两种以上废品的,统一按价高的废品结算废品收购款,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及时举报甲方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乙方侵犯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知识产权或违反保密承诺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将废品出售给第三方,乙方除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出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低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差价损失。
8、乙方违约情形已构成行政或刑事违法的,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其行政、刑事责任。
八、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前【30】天通知乙方即可,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补偿责任。
九、禁止商业贿赂
1、为保证廉洁公平的交易秩序,甲方对于员工及所有合作商均有反商业贿赂之要求,并为此投入大量精力建立反商业贿赂机制。
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人员及其亲属或其他与本合同项目相关联人员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了任何利益或好处(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宴请、娱乐活动、旅游或任何形式的馈赠),或上述人员向乙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类似要求而乙方照办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乙方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将被认为已经对甲方及甲方管理制度构成实质性的损害。
基于上述实质性违约行为,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有形、无形之损害赔偿。
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上述商业贿赂之行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员工或其他甲方有理由认为系为图利乙方之第三人的此类行为均视作乙方行为。
十、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执行,积极照办。
未尽事宜应本着依照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后附《废品招标会说明》为本合同一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
3、除非另有约定,甲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对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人工填写的内容不得涂改或添加,如有涂改或添加,该涂改或添加无效,但合同双方认可或均盖章确认的除外。
双方持有的合同文本填写的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甲方持有的文本为准。
5、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
6、其他约定:
签署双方: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