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经营权转包合同【热门2篇】》
服装厂经营权转包合同(精选2篇)
服装厂经营权转包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应由甲方交纳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年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大写: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服装厂经营权转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坐落于天津市服装厂经营权转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正在运行经营的服装厂经营权转包给乙方经营,乙方同意接受承包该服装厂的经营权。
二、服装厂厂房、设备:有厂房一座、服装厂内有平盘机17台,双针机4台,带刀2台,包缝机2台,打结机1台,订扣机3台,平眼机1台,幌针机1台,大烫机1台,共计32台,以上厂房、场地及上述设备全部转包给乙方王伟使用。乙方在经营期间使用设备时负责保养及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后乙方必须将上述设备完好无损如数交还给甲方,并保证所有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使用。乙方在承包期间的水、电、税、(给村委会贰仟元承包费)等各项费用归乙方负责缴纳。
三、承包期限叁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三年,每年承包费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交清当年承包费,余下承包费乙方于每年月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乙方逾期不交清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将服装厂转包给他人使用。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需扩建厂房、建筑房屋、租赁或转让他人时必须先告之甲方,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扩建厂房、建筑房屋、租赁或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乙方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占该服装厂场地时,所得国家补偿款由 三人均分,与乙方无关。甲方不承担给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