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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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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精选12篇)

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 篇1

广告客户名称(甲方):

发布单位名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发布地址和位置: (详见附件一:户外牌刊例图)

(二)发布数量: 根

(三)媒体规格和面积: (外打灯)

(四)广告时间:每天亮灯不低于 小时。春冬: ,夏秋:

(五)广告发布期限:从 年_月__日起至 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价款为:本合同项下广告位总发布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上费用包括:

1、广告位租金及广告发布、税费等相关费用;

2、广告位基础架的费用;

3、广告牌灯源的费用;

4、广告位照明电费;

5、一切有关电器装置费用;

6、合同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喷挂两次画面(标准为550灯布、4pass以上喷绘),喷挂的效果样本需经过甲方书面确定认可,之后如甲方需要更换广告画面,喷挂的费用可由甲方承担。

(二)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发布费用分四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合同签定五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20%,计人民币 元整(¥ 元);

2、广告发布期满1个月后五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20%,计人民币 元整(¥ 元);

3、广告发布期满3个月后五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20%,计人民币 元整(¥ 元);

4、广告发布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合同金额的40%,计人民币 元整(¥ 元)。 乙方最迟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付款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及当地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直至乙方提供上述发票日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甲方未支付合同价款作为抗辩。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顺延付款时,乙方应将具体情况的书面说明提交给甲方备案。上述发票如无法分割开具,则乙方应在甲方第一次付款前按合同总价款全额开具提供。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乙方所提供户名、账号均以本合同为准,若有更改,应一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乙方隐瞒或伪造相关资质的构成违约。

2、甲方提供的文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如果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可向乙方提供关审批文件,批准文件应真实、有效。

4、甲方向乙方提交广告样稿所涉及的他人民事权利的合法使用许可证明。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事先取得他人的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

5、在乙方完全无瑕疵履行完合同义务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6、甲方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可在广告发布日之前通知乙方。在广告发布日前,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以就延长本合同事宜进行商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优先续约权且乙方不得擅自抬高单价或在同等价格下签与其他方。

7、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通知后,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符合附件二:《户外广告牌技术规范》的验收报告,甲方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外观验收(详见附件三:《户外广告发布要求及验收标准》)。乙方仅通过甲方外观验收的,未向甲方书面提供符合《户外广告牌技术规范》验收报告的,不应认为通过验收。

8、合同履行完毕后广告材料及附加物料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书面授权乙方处理相关广告材料及附加物料。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户外广告发布资格。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以供甲方确认,并提供其复印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2、乙方应要求甲方提交《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3、乙方应依法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户外广告发布许可审批手续。乙方应在依法办妥户外广告发布许可审批手续之日起日内,发布本合同约定广告。

4、在完全无瑕疵的履行完乙方的合同义务之后,乙方依本合同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5、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审查广告样稿。广告样稿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布,并记录在案存档,乙方应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当审核其广告内容,无论从内容、外观、图文等方面均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规定,若发现其内容不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或侵犯其他第三人权利,应于收到审核画面起一个日历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收到审核画面时间以乙方签收时间为准,若逾期则每日应向甲方支付总额 2 %的违约金。甲方将签字确认的广告画面交与乙方后,乙方应予以签收并加盖公章,并于签收之日起两个日历日内予以发布。若乙方未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发布广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本合同的相关版权归甲方所有。

6、乙方应当及时维护发布本户外广告的相应设施,确保广告发布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广告内容发布的正常效果,具体标准为550灯布、4pass以上喷绘,喷挂的效果样本需经过甲方书面确定认可。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发布行为不应被认定为履行本合同乙方项下义务的行为。

7、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书面提供户外广告发布的数据资料。并承担本广告

8、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以上。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在乙方完全无瑕疵履行合同义务之后,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履行,每逾期一天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赔偿。如延迟发布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实现。

(三)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四)乙方未尽法定和约定的审查义务,而导致甲方误提供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应负责甲方广告媒体的版面以及灯光等设施的损坏维修和日常保养。乙方应于损毁事件发生时或接到甲方作出修复通知的一个日历日内完成修复受损的广告面等;同时,乙方应当保持广告媒体构架及喷绘广告画面的完整无缺、美观清洁,并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乙方未能在故障发生后的一个日历日内修复发生故障影响广告发布效果的广告设施和画面内容,应按照发生故障的广告日期数每个日历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广告发布期内,乙方应保证广告牌不间断发布,七日以上中断发布且乙方未出具书面合理的理由(如:不可抗力导致),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实现。

(六)因乙方未尽法定和约定的审查义务造成发布的广告规格、内容错误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七)乙方违背本合同,致使本合同被解除或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本合同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

(九)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把本合同广告位售于其他方,如乙方将广告位售予第三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发布广告,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本合同的保密及违约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五条:其他约定

(一)因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协商解决。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为道路、市政或广告媒体所在建筑物需要进行维修或者其他任何非不可抗力原因必须暂停发布广告时,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告知暂停发布广告的原因、时间及恢复时间。乙方须于广告发布期限满后补偿因停止发布相应的时间,若无法逾期补足发布天数,或者发布时间具有特定性,逾期发布对甲方已无商业价值,双方以实际发布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经双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不可抗力及其他

(一)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部门将该广告位列入拍卖或广告表达形式、大小尺寸改变,双方以实际发布时间计算广告费,乙方应将多收款退还甲方。同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重新获得该广告位,并应向甲方书面汇报相关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协助效果,未做出书面汇报导致甲方未重新获得该广告位的构成根本违约;如该合同实际发布期未满一个月因政府原因被拆,则乙方需在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日历日内返还所有预付广告款。

(二)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对不可抗力的认定应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为准。

(三)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工作日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范本,以资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乙方采用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进行包干,施工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范本确定的价格按实结算。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保质保量的完成如第三条所列之项目的整体制作、安装工程。

二、总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范本总费用(含税)¥:元,大写:元整。

进入合同范本期后,在本合同范本所列的各项制作、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2、甲方在本合同范本签订后且双方确定大样稿喷画的第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总金额的30%,即: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待全部工作完成且通过甲方验收达到合同范本规定的验收标准后的26个工作日内付款65%,即元,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2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的方式支付,支付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发票。

三、制作材料及要求、费用预算

备注:甲方视实际情况,提前2个工作日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乙方须根据甲方签章确认的《项目增减委托书》上所列明的增减项目开展工作,合同范本总金额按照实际工程量作出调整,合同范本单价不变。

四、制作安装时间:

具体参考第三条完成时间。

五、验收流程

1.制作标准:乙方必须按照所提供给甲方的制作工艺及材料进行制作安装,如制作工艺及材料需要有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范本之任何条款。

2.制作安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制作原材料的工艺标准验收,并由乙方安全可靠的安装完毕,甲方现场签字验收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确定有关项目的资料(画面设计效果图),并对所确定的资料负责;

2.甲方按本合同范本的的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广告制作、安装费;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范本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安装制作工程,乙方如未能按照合同范本要求完成各项制作、安装工程,则根据每项工程的总费用,每超时一天(未够24小时的,则按一天计算),则按未完成工程1%的违约金扣罚。

如果材料或者是在工艺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4.保修期详见第三点,如在质保期内有损坏现象的,必须保证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护工作,每超时一天按照质量保证金(总金额的5%)的5%对乙方进行扣罚,甲方还有权视情况自行维修,所需款项可从质保金中直接双倍扣除;

5.在履行合同范本期间,所有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出现直接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范本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付的,乙方有权追讨所欠费用。

2.乙方承诺严格履行合同范本各项条款,并同意如出现以下情况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各项制作、安装工程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超时5天内(包括5天)完成,甲方可据第六项第3点向乙方追讨赔偿,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范本且可以要求乙方按本合同范本总额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3.合同范本生效后,甲方无正当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范本,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范本的,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已付款项和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所完成的本合同范本规定的委托项目,否则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范本或与本合同范本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如若终止合同范本,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范本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范本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范本的职责后,本合同范本即自行终止。

4.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范本具有同等效力。

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租用乙方广告位并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合约:

一、广告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二、广告尺寸及面积

广告牌宽______,高______.

三、合约的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布广告,自甲方广告正式发布(上画面)之日起计。

四、广告费的支付

1、广告费指的是甲方使用乙方广告位并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而需向乙方缴纳的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场地租用费、保险、管理、电费及两次广告画面制作费。

2、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广告费

广告价格:______(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3、广告费的支付时间:

广告正式发布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大写)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______元整。

五、广告的制作及上画面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供广告的样稿和喷绘文件盘,乙方按照甲方方案制作。

2、本合同签定后,广告画面在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及喷绘文件盘后天内制作安装完毕并自安装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收费时间。

3、甲方应在上画面之后的第______天至第______天间,接到乙方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如甲方在本条所指的验收时间内未组织验收或虽组织验收但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维修检验

1、乙方每月对广告牌进行例行检查,如广告牌发现有缺损,应立即维修,维修工程需于______天内完成,如有任何维修工程而影响广告不能上画,维修占用的时间将顺延广告发布时间。

2、广告牌每天亮灯______小时,从______时______分到______时______分(可根据季节调整亮灯时间)

七、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造成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八、广告画面的更换

1、广告画面安装完毕半年内如发现有严重褪色现象影响宣传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画面,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更换广告画面,但需给乙方预留合理的制作画面及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的时间,乙方赠送甲方______次广告画面,赠送完毕后甲方如需由乙方制作并更换画面,乙方按每平方______元收取广告画面制作、安装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准时向乙方支付广告费,每逾期一天,除支付合同约定的广告费外,甲方还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在合同期内甲、乙方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应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广告费减去已支付的广告费之后再乘以百分之三十。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禁令(需提供政府相关文件)导致广告不能发布,或有影响发布效果(需提供影响发布效果的证据)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把已收取但广告尚未发布的时间段的广告费退回甲方,甲、乙双方应对此数额进行确认,自确认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应将该款退回甲方,如超期未退的,乙方应按双倍予以赔偿。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将广告制作完成并上画面的,迟延的时间应在约定的广告期后顺延。

5、如发现广告在合约期内晚上有不亮灯之情况,甲方无须缴纳不亮灯期间的广告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及供电部门检修而停电的除外。

6、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甲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与乙方协商续约事宜,并重新签订合同。

十、其他

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此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定于______.

3、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 篇4

甲方(发布方):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广告主):集团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内容广告发布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形式:路牌

二、广告位置:市区路号

三、广告规格:

四、广告期限:自年月至年月,共计年。实际发布时间以《验收报告》中确认的发布时间为准。

五、广告价格:

1、广告费:含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单价:万元块,块。年合计万元。户外广告牌制作合同

2、广告费的支付:第一期款:签定合同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费,计万元。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广告稿样审批,验收及发布期的保修维护。

2、甲方负责提供广告样件,甲方负责将广告稿样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不合格,稿样退回乙方修改。稿样一经确认即作为制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乙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甲方不予顺延。

3、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期款,及广告稿样经确认后(30)天内,完成制作。制作完成后3天内,甲、乙、制作三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章,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不及时验收,超过____日后,甲方视同乙方验收合格。

4、乙方应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5、广告发布期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 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 篇5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发布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

三、单位广告规格为:

四、广告投放内容采用甲方确认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五、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广告文案(样带)、排期、详细费用、青岛交通广播电台______年度现行刊例价格(需加盖公章)为合同附件,与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单价________________元,加急费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播出次数____,总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八、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广告发布费的_____%即____________元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1、因不可抗力广告播出时间发生变化,乙方会在确定广告播出时间后,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如在播出期间出现问题则按错漏一补三的原则在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的时间段补播。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各含附件一份,附件共一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 篇6

_________广告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告牌安置之建筑物业主或有权管理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建筑物屋顶设置广告牌事宜订定契约如下:

1.广告牌设置地点:规定于乙方建筑物屋顶前侧(靠近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其重量及结构须以不影响本建筑物的安全为原则。

2.甲方须支付乙方广告设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时,先支付总费用的30%,计_________元整。

b.广告牌设置完成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广告牌设置完成日),支付余额_________元整。

c.自第二年始,应于该年1月15日之前付清该年年设置费的金额。

3.有关广告牌的设置、维护、管理、拆除及拆除后建筑物设置部分的原状恢复等,一切费用与责任悉由甲方负担。

4.若有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广告牌

a.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设置费;

b.广告牌因设置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广告牌设施发生危险时;

c.甲方一个月内未曾派人对该广告牌进行管理、维护。

5.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是甲方的义务,若于甲方指定期限内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直至拆除完毕之日为止。

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则乙方有权自行拆除广告牌,由此产生的一切拆除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必须保证其有权发布该广告并已经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甲方广告发布手续不齐或广告发布违法被有关部门责令撤除撤除事乙方不退还已收的所有费用。

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签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权签定合同导致广告牌无法设置时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租用乙方广告位并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合约:

一、广告地点

(详见广告位置草图)

二、广告尺寸及面积

广告牌宽__________高__________;

三、合约的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发布广告,自甲方广告正式发布(上画面)之日起计。

四、广告费的支付

1、广告费指的是甲方使用乙方广告位并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而需向乙方缴纳的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场地租用费、_____、管理、电费及两次广告画面制作费。

2、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广告费:

广告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

3、广告费的支付时间:

广告正式发布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金额: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金额:__________;

五、广告的制作及上画面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供广告的样稿和喷绘文件盘,乙方按照甲方方案制作。

2、本合同签定后,广告画面在甲方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及喷绘文件盘后____________天内制作安装完毕并自安装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_____时间。

3、甲方应在上画面之后的第__________天至第__________天间,接到乙方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如甲方在本条所指的验收时间内未组织验收或虽组织验收但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维修检验

2、广告牌每天亮灯__________小时,从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到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可根据季节调整亮灯时间)

七、其他

乙方负责办理就广告上画面而需由办理的对政府机关的各种报批手续。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造成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_____、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广告画面的更换

1、广告画面安装完毕半年内如发现有严重褪色现象影响宣传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画面,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更换广告画面,但需给乙方预留合理的制作画面及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的时间,乙方赠送甲方__________次广告画面,赠送完毕后甲方如需由乙方制作并更换画面,乙方按每平方元收取广告画面制作、安装费。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准时向乙方支付广告费,每逾期一天,除支付合同约定的广告费外,甲方还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在合同期内甲、乙方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应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广告费减去已支付的广告费之后再乘以百分之三十。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禁令(需提供政府相关文件)导致广告不能发布,或有影响发布效果(需提供影响发布效果的证据)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把已收取但广告尚未发布的时间段的广告费退回甲方,甲、乙双方应对此数额进行确认,自确认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乙方应将该款退回甲方,如超期未退的,乙方应按双倍予以赔偿。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将广告制作完成并上画面的,迟延的时间应在约定的广告期后顺延。

5、如发现广告在合约期内晚上有不亮灯之情况,甲方无须缴纳不亮灯期间的广告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及供电部门检修而停电的除外。

6、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甲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与乙方协商续约事宜,并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十二、此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定于。

十三、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 篇8

甲方:东莞市商住区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东莞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商住区宣传广告牌制作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商住区宣传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东莞市东城区

工程内容:负责双面灯箱广告牌的更新设计制作安装,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的更换、增加光管等内容

二、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东莞市体育路、东城西路、东兴路、育兴路、红荔路两侧的双面灯箱广告牌的更新设计制作安装;

(1)78×104cm双面灯箱广告牌[15个]换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工程制作安装;

(2)78×14.5cm双面灯箱广告牌[15个]换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工程制作安装;

(3)78×74cm双面灯箱广告牌[116个]换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工程制作安装;

(4)78×176cm双面灯箱广告牌[123个]换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工程制作安装;

三、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从收到批文起25天内完成。

(2)本工程工期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验收,因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附落、7度以上地震、特大暴雨)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四、合同价款

(1)合同包干总造价为:暂定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90,000.00元

(2)78×104cm双面灯箱广告牌[15个]的制作安装:¥:313.33元/个

合计:¥:4,700.00元

(3)78×14.5cm双面灯箱广告牌[15个]制作安装:¥:86.67元/个

合计:¥:1,300.00元

(4)78×74cm双面灯箱广告牌[116个]制作安装:¥:250.00元/个

合计:¥:29,000.00元

(5)78×176cm双面灯箱广告牌[123个]制作安装:¥:447.15元/个

合计:¥:55,000.00元

(6)根据甲方的要求增减工程量经双方协商后,可调整合同造价。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制作完工,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精度1400dpi,达到设计效果;并经甲方及工程师检评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甲方职责

1.本工程由甲方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并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司(简称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行社会监理;由广州建成工程造价*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造价工程师)对项目在甲方授权下进行工料测量工作,并报甲方批准。

2.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征得甲方同意、授权情况下,可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日常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先经甲方批准;调解各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

(2)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甲方负责人批准;

(3)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向甲方报告时,应在8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4)检验工程上适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对于不符合要求及标准的,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承包单位停工整改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和标准;

(5)工程款支付经造价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甲方负责人批准;

(6)施工进度更改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甲方负责人批准

(7)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甲方负责人批准

(8)一切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事项经造价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甲方负责人批准;

(9)经甲方负责人同意,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从工地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没有工程师及甲方的同意这些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10)办理所有的工程现场签证、工程结算工作,报甲方负责人批准后作为最终结算或付款的依据。

(11)甲方同意、授权的其他职权。

(12)甲方委派驻现场负责人:陆*晖

(13)监理公司委派现场负责人:肖*权

(14)工料测量顾问公司委派现场负责人:蓝鑫

3.开工前为乙方提供搭设临时设施的场地;乙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搭设,并需经工程师检查验收。

4.对现场施工质量及进度监督检查,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及纠纷。

6.甲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报批手续的相关资料,具体的报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协助办理,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职责

1.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黄*良,负责本工程全过程施工管理。

2.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3.乙方必须按经甲方或工程师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施工上的先后顺序,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

5.乙方在开挖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好有用的管线及国家保护文物。当遇到国家保护文物时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应对工地所有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负全责。

6.乙方应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进行一切施工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和不适当的干扰:公众的便利;公用道路及场所,以及属于甲方或任何单位所属的道路的进出、使用等甲方的其他合理要求,无条件地提供配合工作。

7.乙方每次收到甲方的工程款时,均须开具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8.甲方或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度拖后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补救,当仍不能满足进度或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负责提供五份经甲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一份交甲方,一份交项目管理公司,一份交工料测量公司,两份留作施工使用。

八、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的方式进行包干。

九、保修期

在十级或十级风以下风力的前提下广告牌的相关画面保修壹年(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力除外)

十、付款方式及工程结算

1.单项工程施工进度完成到50%时,付单项总价的30%进度款;

2.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竣工结算后10天内付至80%;

3.正常使用满一个月后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工程款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付清;

4.每次工程付款须经工程师、工料测量师和甲方的签认。

十一、违约和争议

1.由于乙方责任,没有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工程造价的2%进行罚款,并且甲方有权另外选择施工单位完成剩余的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关损失。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并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工程款的利息。

3.当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补救,当仍不能满足设计及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4.决争议的方式为:

(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2)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款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合同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合同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十三、其它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协议,补充规定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东莞市商住区建造乙方:东莞市*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日期:日期:

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 篇9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租赁经营甲方地块外墙两个户外广告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坐落地点:

2、广告位尺寸:

3、广告牌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广告灯

二、广告位租用期限及费用:

1、广告位租用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赁费为每月每平方米30元,计 元整。上述费用包括甲方对该广告的城管报批、年度资源费、维护、维修等。

2、广告位电费:电费标准:每度 元,每季度底根据电表缴纳甲方。

三、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20%作为定金,合同签订后现有广告牌竣工7日内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50%,合同签订5个月内支付全部租赁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拆除乙方画面。

四、首次喷绘画面及安装由甲方负责。此后由乙方负责喷绘画面及安装,乙方负责其画面及安装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

五、甲乙双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规签订本合同。

六、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发布广告的全部证件、内容和图片,不准有虚假。

七、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纳广告位租赁费,逾期付款应按广告费的总值赔偿甲方0。3%(按日计算) 。

八、合同生效后,乙方需要改换或停止发布,应在制作前五天通知甲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九、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 篇10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年月日

广告需求方(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发布方(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双方

1、甲方是本合同涉及的广告位需求单位,亦是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合法单位。(附件一:营业执照及相关广告发布的许可证明手续由甲方提供)。2、乙方是经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广告发布单位,拥有本合同第二条所提及该媒体的合法拥有者和广告发布单位。(附件二:营业执照由乙方提供)。

第二条、广告、广告发布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在制作、发布大型户外广告牌。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一切正当权益负责。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样稿数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负责办理相关部门等广告审批手续。

2、发布地点:(附件三:该媒体的实景位置图,由乙方提供)

3、发布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期为年,正式发布时段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4、广告内容:以甲方提供、要求的广告画面为准。

5、广告内容审查:甲方提供广告内容画面数据,由乙方负责提交当地管理部门审批确认。

6、媒体制作材料:钢结构框架、底板全封闭。画面为电脑喷绘布。

7、媒体形式:电脑喷绘广告牌。

8、媒体规格:(长)米*(宽)米*面=㎡(广告画面净尺寸);

9、数量:个

第三条、广告费

1、合同金额为RMB: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合同的广告费包括:广告发布费、制作安装费、占地费、维护清洁费、申办手续费以及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等凡涉及本业务之必要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货币及支付

本合同广告所有费用以支票或电汇形式支付。广告费用由甲方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广告业专用发票(开具项目:广告发布费)。

第五条、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甲方预付广告款50%,即RMB:元(大写:)。

画面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付尾款50%,即RMB:元(大写:)。

第六条、广告制作及安装、验收

1、制作、安装

乙方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制作,广告牌体须保证涂漆均匀,除甲方所提供广告内容及甲方标识外无其它标识。乙方为甲方提供首次广告画面制作安装。

在合同期内出现:如出现画面破损、画面严重褪色之情况,由乙方负责重新更换;如因甲方所提供画面内容变化需更换画面,则乙方需予以配合进行制作与安装,甲方以每平米元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附件四:画面尺寸由乙方提供)。

制作工期:自本合同签订及工商批文、施工许可证手续完备之日起7天内完工。当施工期间遭遇特殊情况时(如:狂风、暴雨或者不可抗力因素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验收:乙方本着安全为本的原则,在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确认画面,3日内甲方无异议,即认可画面安装完好,在合同约定期内给乙方付款。

第七条、管理责任:

乙方应在发布期内确保画面平整、清晰、色彩亮丽不褪色。并做好画面的清洁、保养工作,如出现画面褪色、破损,乙方应在48小时内修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如遇广告媒体大修,需提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检修。

第八条、危险责任

乙方应定期检修广告媒体,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广告媒体损坏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退款、违约责任

由于任何一方违约(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不能达到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双方应自违约之日起计算,按合同总价÷365×实际发布天数结算余款,并在7日内多退少补。另违约方需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给守约方部分补偿。在本广告发布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乙方不能履行,可允许乙方通过其他广告位进行弥补,如果依然不能顺利履行或双方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按合同总价÷365×实际发布天数结算余款,并在7日内多退少补。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准时向乙方支付广告费,如果逾期一周未支付规定广告费款项,乙方有权中止广告合同,盖不退还甲方先期支付的各项费用,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权力。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在合同期内甲、乙方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偿对方相应损失。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禁令导致广告不能发布,或有影响发布效果(需提供影响发布效果的证据)的,双方协商解决广告剩余发布期或甲方要求乙方的广告期的时间向后顺延。如出现上述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甲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叁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约事宜,并重新签订合同,并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付下一年度款项。

第十条、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

若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而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则守约方可行使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均有保守本合同条款秘密的义务。

第十二条、协商

若甲、乙任何一方对本合同中界定的事项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一款产生异议、分歧时,双方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正文及附件(附件是正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已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公司电话:公司电话: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 篇11

甲方:江苏鼎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条例,就广告牌画面的安装事宜进行了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类别:

甲方户外广告牌画面喷绘安装,以及跟踪维护、保修。

二、广告画面安装的规格、材质、价格:

1、尺寸:详细见清单

2、材料:详细见清单

3、价格:(1)安装单价:汽车贴、特种画面安装10元平米;(2)高炮及落地大牌画面安装5元平米(包含安装、运输、高空安装及税金)。

4、根据工作量计算,合同总价为伍万捌仟捌佰玖拾玖元整(¥:)

三、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制作好的画面1-3日内完成画面安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以第二条协议确定的单价以及安装的实际面积为标准,进行月结。于次月15日以前结清。

五、资质提供:

经双方约定,乙方提供为完成本合同所需文本资料: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操作工人保险6、工人相关操作证件7、安全承诺书(以上由复印件加盖公章生效)

六、质量验收:

1、乙方喷绘安装要检查广告画面的整洁、美观、拼接完整;(拼接由喷绘公司负责)

2、乙方须对广告画面安装后进行跟踪维护,吹松吹散主动修复;

七、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乙方所悬挂画面内容审批的责任。

2、甲方必须根据相应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户外广告牌安装维修费用,不得拖延,不得非法扣减。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保守甲方相关商业机密、及时完成工作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和验收单。

2、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完毕后将现场周围清扫干净;在操作过程中遇到自身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或意外状况,需及时与甲方或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施工中的操作安全和交通安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转包和擅自分包,乙方应保证其所选任或雇请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关的工作资质。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外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按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对广告牌主体结构造成损坏,若有损坏应按原样恢复或赔偿。

7、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工作及时提交验收报告。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无故单方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甲方有权有要求乙方重做,更换,或相应减少价款。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风险责任承担: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及保修保质期内,应当保证安全作业,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乙方制作安装人员和乙方雇请人员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构成对第三人侵权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一、争议及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讼。

十一、其它约定:

乙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月内提供相应的公司资质证明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其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

订立补充条款,经双方签章后,与主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主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十二、合同附件

画面安装清单。

甲方:乙方: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户外广告协议书(公交站台) 篇12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商住区宣传广告牌制作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商住区宣传广告牌制作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东莞市东城区

工程内容:负责双面灯箱广告牌的更新设计制作安装,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的更换、增加光管等内容

二、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东莞市体育路、东城西路、东兴路、育兴路、红荔路两侧的双面灯箱广告牌的更新设计制作安装;

(1)78104cm双面灯箱广告牌[15个]换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工程制作安装;

(2)7814.5cm双面灯箱广告牌[15个]换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工程制作安装;

(3)7874cm双面灯箱广告牌[116个]换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工程制作安装;

(4)78176cm双面灯箱广告牌[123个]换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工程制作安装;

三、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从收到批文起25天内完成。

(2)本工程工期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验收,因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附落、7度以上地震、特大暴雨)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四、 合同价款

(1)合同包干总造价为:暂定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90,000.00元

(2)78104cm双面灯箱广告牌[15个]的制作安装:¥:313.33元/个

合计:¥:4,700.00元

(3)7814.5cm双面灯箱广告牌[15个]制作安装:¥:86.67元/个

合计:¥:1,300.00元

(4)7874cm双面灯箱广告牌[116个]制作安装:¥:250.00元/个

合计:¥:29,000.00元

(5)78176cm双面灯箱广告牌[123个]制作安装:¥:447.15元/个

合计:¥:55,000.00元

(6)根据甲方的要求增减工程量经双方协商后,可调整合同造价。

五、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制作完工,七色丝印进口灯片画面精度1400dpi,达到设计效果;并经甲方及工程师检评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甲方职责

1.本工程由甲方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并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简称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行社会监理;由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造价工程师)对项目在甲方授权下进行工料测量工作,并报甲方批准。

2.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征得甲方同意、授权情况下,可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日常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先经甲方批准;调解各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

(2)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甲方负责人批准;

(3)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向甲方报告时,应在8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4)检验工程上适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对于不符合要求及标准的,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承包单位停工整改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和标准;

(5)工程款支付经造价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甲方负责人批准;

(6)施工进度更改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甲方负责人批准

(7)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甲方负责人批准

(8)一切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事项经造价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甲方负责人批准;

(9)经甲方负责人同意,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从工地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没有工程师及甲方的同意这些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10)办理所有的工程现场签证、工程结算工作,报甲方负责人批准后作为最终结算或付款的依据。

(11)甲方同意、授权的其他职权。

(12)甲方委派驻现场负责人:陆永晖

(13)监理公司委派现场负责人:肖 浩 权

(14)工料测量顾问公司委派现场负责人:蓝 鑫

3.开工前为乙方提供搭设临时设施的场地;乙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搭设,并需经工程师检查验收。

4.对现场施工质量及进度监督检查,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及纠纷。

6.甲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报批手续的相关资料,具体的报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协助办理,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职责

1.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黄天良,负责本工程全过程施工管理。

2.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3.乙方必须按经甲方或工程师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施工上的先后顺序,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

5.乙方在开挖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好有用的管线及国家保护文物。当遇到国家保护文物时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应对工地所有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负全责。

6.乙方应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进行一切施工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和不适当的干扰:公众的便利;公用道路及场所,以及属于甲方或任何单位所属的道路的进出、使用等甲方的其他合理要求,无条件地提供配合工作。

7.乙方每次收到甲方的工程款时,均须开具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8.甲方或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度拖后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补救,当仍不能满足进度或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负责提供五份经甲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一份交甲方,一份交项目管理公司,一份交工料测量公司,两份留作施工使用。

八、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的方式进行包干。

九、保修期

在十级或十级风以下风力的前提下广告牌的相关画面保修壹年(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力除外)。

十、 付款方式及工程结算

1.单项工程施工进度完成到50%时,付单项总价的30%进度款;

2.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竣工结算后10天内付至80%;

3.正常使用满一个月后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工程款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付清;

4.每次工程付款须经工程师、工料测量师和甲方的签认。

十一、 违约和争议

1.由于乙方责任,没有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工程造价的2%进行罚款,并且甲方有权另外选择施工单位完成剩余的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关损失。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并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工程款的利息。

3.当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或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补救,当仍不能满足设计及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4.决争议的方式为:

(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2)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款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合同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合同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十三、 其它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协议,补充规定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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