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实用两篇》
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精选2篇)
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西安市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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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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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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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等互惠、互相扶持、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软、硬件的IT服务共同签订本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的款项。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本协议包括正文和附件,附件是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协议概述
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甲方将其计算机系统及外设的维护及技术服务(以下简称“IT支持服务”)有限度地委托给乙方,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有关的IT支持服务。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2.1 提供服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应达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的要求,具体的服务方式及范围,请参见附件或补充协议,乙方应对其人员提供服务所引起的对甲方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2 工作要求
2.2.1遵守规章制度及商业准则
乙方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
2.3 备机及备件的提供
在乙方因为设备不能及时修复而直接影响到甲方业务时,乙方有责任提供一定的备机或备件,但乙方不能保证所提供的备机或备件与用户的原故障设备的功能完全一致,备机或备件的列表参见附件
2.4 设备及资料的保管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相应文档、技术资料、安装介质进行妥善保管,并保证遵守相应的保密协议,避免甲方机密的泄漏,如有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或故意行为导致的甲方机密泄漏,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5 维修渠道
对于乙方因自身能力或各种外在条件限制,而无法自行维修的硬件产品,乙方会根据相应第三方厂家的维修渠道来保证完成对甲方的服务,在此过程中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支付费用金额以第三方厂商书面报价为准。
2.6 商业道德准则
乙方及其员工应保证遵守甲方的商业道德准则,若违反有关的条款,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7 授权
除了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甲方指派的服务工作,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本协议不在双方之间产生任何代理、合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的实际书面许可之前,不得使用对方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任何知识产权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3.1提供相关信息,包括设备信息,资料,安装介质、培训等作为乙方能够提供正常服务的保证
3.2备机备件的管理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临时周转使用的备机或备件进行合理使用和妥善管理,如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备机或备件的损坏,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维修费用
3.3根据项目的需要,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文档,技术资料,安装介质从而使乙方达到服务的目的,同时甲方要保证所提供的带有版权资料或介质符合相应第三方厂商的政策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没有授权的介质的使用或安装以及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或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4付费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和其他为完成乙方工作而支出的费用,具体付费时间为每月1日-5日付费标准参见本协议附件
四、限制条款
4.1版权资料
除非经甲方的特别允许,因维修需要而备份,甲方的版权资料及软件不能以任何方式被复制或重新制造,所有培训资料,拷贝和服务手册都是版权资料,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对版权资料进行修改、增加、派生、集合、传播、出售、出租、捐献、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所有供甲方内部使用的复制品,包括服务手册,磁带,录像,光盘或其它电子媒介制作的复制品都必须遵循原作品的版权说明。
4.2数据安全
乙方人员为完成服务而需要备份客户的数据,或拷贝有关资料时,乙方人员应先征得甲方人员的许可,在完成服务后,应在甲方人员的监督下,立即完全销毁所有无关数据和拷贝。
五、保密原则
5.1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可能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及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软件等资料,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业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无关人员的接触,于本协议终止之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提供的资料。乙方的保密责任应至少为本协议期满后一年;
5.2本协议在合同双方内部使用,甲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讨论本协议的存在和条款;
5.3所有与此协议相关的甲方信息仅供乙方提供服务时使用,乙方保证只将此协议和项目补充协议中获得的信息用于该项目所涉及的服务中,而不用于其他项目或其他目的,否则,因违反本条款引起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
5.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机密。对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反此条款而引起的任何后果,并承担法律责任。
六、协议的终止和续签
6.1协议终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终止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而直接终止本协议,一方有权在对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时立即终止此协议:
1)乙方人员严重违反甲方的商业道德准则;
2)经审核,乙方或乙方人员的能力达不到甲方的要求;
3)甲方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或乙方不接受的产权变更;
4)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
6.2 协议续签
本协议每年续签一次。续签前,双方将复核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如无异议和调整双方则续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时,双方有权
1)要求违约方限期更正,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有关的法律责任;
2)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本协议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由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裁决。
九、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的原因违反本协议的条款时,将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协议生效
本协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有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 民爆物品专用仓库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提供技术服务,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依据
1.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执行;如前述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不一致,按最高标准执行。
2.依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安全评价委托书》的要求执行。
第二条 安全评价对象及周边环境范围
1.安全评价对象:本合同项下民爆物品专用仓库位于 省 市 乡(镇) 村地域的专用仓库,名称为 项目。该专用仓库长约 m,宽约 m,呈 形状。
2.安全评价周边环境范围:周边外围环境(村庄民舍、建构筑物、网线设施、地质状况见图纸,具体以乙方实地考察踏勘为准)。
第三条 安全评价的内容
对本合同项下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范围内的炸药库、***库的布局、民爆物品名称和储量、围墙、挡土墙、五防设施(防火防盗防电防灾害防破坏)、值班视频监控等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安全防护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总体评价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安全评价的方法
对本合同项下仓库内外作实地考察、测量、测试、环评、论证等,依据相应评价导则中适用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
第五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安全评价的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民爆物品专用仓库的设计方案及技术资料的清单说明(或图纸);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向甲方返还前述甲方提供的资料。
3.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上的便利条件。
4.如乙方评价涉及必须由甲方协调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第三方,甲方及时协助。
5.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如甲方要求乙方组织专家对《安全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的,甲方另行承担评审产生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参与评价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
2.乙方接到甲方委托书、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方案及技术资料清单说明(或图纸)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评价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安全评价报告书》。
3.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方案及技术资料说明(或图纸)有不符合安全评价条件和要求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附上补充、更改方案或意见书。
4.乙方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民爆物品专用仓库设施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的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上补充或整改方案或意见书。
5.乙方提交的《安全评价报告书》应符合相应评价导则,并具有科学性、可靠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6.如因甲方提供评价所需的资料存在错误或者甲方需调整评价要求的,乙方提交《安全评价报告书》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安全评价报告书》进行修正不能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技术服务费
1.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待甲方收到并确认《安全评价报告书》后 个工作内付清技术服务费。
3.乙方向甲方收取技术服务费,应提前 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乙方收款账号如下:
第七条 保密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安全评价报告书》提供给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2.乙方对本合同项下专用仓库信息以及甲方提供的民用爆物品专用仓库设计方案及技术资料清单说明(或图纸)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方泄露。
3.本条上述条款不因本合同解除、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日内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反之该方承担扩大的损失。
第九条 通知
任何一方均应按下述联系方式向对方发出书面文件或者通知。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方已有效履行通知义务。
甲方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向甲方提交符合评价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书》,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逾期达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评价要求,经乙方整改后仍不符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因乙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存在疏漏或者错误等致使甲方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5.在未出现法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时,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6.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