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饮食管理服务协议书(合集2篇)》
江西师范大学饮食管理服务协议书(精选2篇)
江西师范大学饮食管理服务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平顶山市瞬变电磁水文勘探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 勘探区面积和范围:
瞬变电磁水文勘探总面积约(1.57)km2。
二、地质任务
1、勘探区域:待勘探区域,勘探面积1.57 km。
2、勘探深度:煤底板以下,即勘探垂深≧350m。
3、探测煤矿井田范围内:煤采空区富水性异常的分布范围。
4、查明对煤层底板石炭系灰岩富水情况。
三、工程造价
1、瞬变电磁水文勘探工程总价款:671004元(含税价)。
2、说明:
地面瞬变电磁采用按测点收费:( 324)元/单个测点本次探测共计布置测点(20xx)个,勘探面积为(1.57)km2。
四、工程进度(总工期为30天):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野外数据采集工作。
2、野外结束后10日内,提交瞬变电磁水文勘探终审报告;上述工作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可顺延。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的30%,,计201301.2元。
2、野外采集结束后3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款的30%,计201301.2元。
3、最终地质资料报告经评审合格送达甲方后3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计268401.6元。
六、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负责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提出工程任务及要求;
2、向施工方提供相关地质资料,包括钻探、矿井揭露的有关资料;
3、按合同及时向施工方支付工程费用;
4、对整体工程质量甲方有权提出合理处罚意见;
5、负责处理由于施工而引起的工农和地方关系(如青苗补偿)等,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自理;
(二)乙方:
1、根据地质任务,负责编制技术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有关国家技术规范设计执行;
2、负责野外现场施工、数据采集等工作;
3、负责水文地质资料处理及解释工作;
4、负责编制最终工程成果报告;
5、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向甲方提交评审合格报告;
6、提交的成果资料份数8份(并提供电子文档三份);
7、严格按照建设单位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须调整设计方案,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8、勘探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勘探过程中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做好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中搞好安全工作。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委托的管理人员管理;
10、乙方必须按要求完成勘探工作,勘探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认可,否则不予结算;
11、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投标文件中乙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七、本项目所新形成的地质资料属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均负有对外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探质量低劣,其返工勘探费用由乙方负担。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返工、停工、窝工,由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费;
3、乙方提交的勘探成果,必须是经过专家综合评定达到技术要求的勘探成果。
九、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五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两份;当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可向平顶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内容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江西师范大学饮食管理服务协议书 篇2
委托方:江西师范大学后勤保障处I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江西师范大学后勤产业发展*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2、无偿使用(由学校投资建设的)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各种附属设施。房屋内的各种设备,根据江西日经资产评估有限*任公司(20__年6月10日)的《关于江西师大后*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正文)》的总价值为536,007元,也无偿使用。设备明细帐目详见《江西师范大学后*集团饮食服务中心资产价值评估说明和资产评估明细表》,未列入评估明细表的设备作报废处理。已列入评估明细表设备,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
3、今后由学校投资建设的学生餐厅和辅助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乙方无偿使用。到了报废年限的,按正常程序报废。由后*集团自行投资建设的餐厅及购买的各种设备,使用权归乙方。
4、积极采取可行措施,加强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伙食成本。在饭菜的供应上,做到早点的品种每餐不少于15个,中晚餐莱肴的品种不少于50个。在制作上体现“粗菜细做,细菜精做”,高、中、低相互搭配。在价位上,米饭的价格比照南昌高校的相关标准执行;莱肴的价格应做到确保每餐都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O.5元/份、O.8元/份的低价位的菜肴出售。
5、采取可行措施,建立责任体系,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
6、自觉接受上级职能部门对食品卫生、排污防污等的检测与监督。
7、建立多渠道、多层面的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饮食服务质量检查组的作用,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议”,征求对饮食工作的意见,增加膳食管理的透明度。
8、加强锅炉房的管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锅炉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浴室、开水房按时开放。
9、按规定组织炊管人员到卫生部门体检,持证上岗。
10、对食堂米、面粉、猪肉、食油等大宗物品,应在合法经销商处实行定点采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按规定索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其原料,确保质量。
四、今后,学生食堂的设备到了报损年限(或该报损)的按正常程序报损。新购置的设备,由甲方购置的归甲方所有;由乙方购置的归乙方所有。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20__年四月一日至20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