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汇编2篇】》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精选2篇)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 篇1
物业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职责是集中多种管理服务职能,整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地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和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与日俱增,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成为了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由于消防警力、业务经费、管理体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缺乏信任基础等原因长期存在,致使委托管理的单位、小区特别是多产权建筑滋生大量的火灾隐患。当前,各类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观念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然而,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对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二)一些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在平时在履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个别物业管理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知识,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大部分小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仅满足于有人在岗,而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种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况却不甚了解,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运行的正常与否毫不关心,对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声响不闻不问。有的值班人员能够发现问题,但不会解决问题,更有甚者直接关闭了之。一些单位消防器材无人管理,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现象严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突出,消防设施器材长期处于缺损状态。一些单位与开发商、业主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职责,缺少协调配合,导致旧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灾隐患又迭出不穷,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设施的功效特别是联动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资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最终目标是服务于与业主的各项合同约定,也就是说,其只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而目前普遍情况是物业管理单位在与业主的交接过程中有很多单位和业主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没有明细的合同约定,致使物业公司对消防设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均不明确,而大部分业主特别是住宅小区业主也基本不关心除电梯运行及环境卫生等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导致部分消防设施不能时刻处于工作状态,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时得到恢复,影响了设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业对部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业主缺乏管理
部分业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场所的小环境,而缺少对建筑、小区整体安全的考虑,借着装修之名,肆意扩大装修面积,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增加夹层扩大防火分区,改变建筑结构、楼梯形式,封堵排烟口、强占圈围疏散走道等,而物业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害怕得罪业主,未尽到劝阻和管理责任,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情况下未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妥善处理相关时宜,而只是认为我不是执法部门根本管不了这些事情,从而放任发展,增加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负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五)物业管理单位准入缺少消防必要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虽然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对物业管理公司拥有的技术人员数量上有明确要求,但没有规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筑特别是非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企业基本上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附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开展;
(六)消防设施日常维修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业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场地的使用、车辆的停放、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方面业主与物业之间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双方产生不信任和纠纷的情形,加上传统的“主仆”观念影响,物业管理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导致物业管理费用不能及时收取。同时现有法律对建筑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实施单位,提出年度使用计划及分项目维修经费预算报告书,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将维修基金分批拨付实施单位,其操作程序复杂,很少有物业单位有决心和耐心去申请和使用这笔经费,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理未纳入委托管理的正常范畴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笔者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与业主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有些物业管理单位未通过任何移交手续擅自撤离小区,致使小区的日常管理全面瘫痪,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随即聘请了新的物业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门进入该小区进行监督抽查时,往往注重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但由于原物业单位未将建筑主体的审验情况及消防设施的相关维护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委托物业单位管理范围,则新物业管理单位就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消防部门只能把责任落实到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是由所有业主选举产生的非法人临时组织,不具备法律责任承担能力,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小区火灾隐患的整改难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门的工作量。
二、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目前物业管理的现状,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完善组织机构,确保业主委员会人员的相对稳定。规范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处置问题的程序,明确合同约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规定每幢建筑(或小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应通过竞标形式进行,严禁单产权多使用建筑或多产权建筑开发公司委托下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把建筑消防设施的委托管理作为业主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的先决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有人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单位的接管时间并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移交的手续。
(二)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
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应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并把通过消防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消防资格证书作为核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门与建设房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把物业公司拥有消防专业人员的数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强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提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物业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导
区级政府应将街道、社区范围内的物管单位纳入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范围,定期保量的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把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把物业管理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视线,把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作为加强各类建筑、小区消防工作的基础内容,同时,物业单位要主动地与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小区内出现违章违法行为,物业单位应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切实将一些隐患扼杀在襁褓之中。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单位及个人应依法严肃处理,从严处罚。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
切实加强对物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街道安全办要具体抓好摸底、统计汇总工作,督促落实,防止漏报漏训。通过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切实学懂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项消防安全职责,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力争使物管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岗位人员素质有所提高。
(五)规范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了维修基金制度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将直接影响到每一名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完善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应明确公共部分具体设施设备相对应的维修基金使用原则、程序等,建立物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防火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切实解决火灾隐患、经费等问题,对于需要动用房管部门的专项修理基金,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应帮助物业单位协调各业主,或者物业单位以粘贴公告的形式告知各业主,以便尽快地启动维修基金,以保证火灾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总之,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牵系于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努力,物业管理单位充分认清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努力为居民的安居乐业和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证,才能营造居民小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 篇2
根据全旗食品卫生法执检查组的检查情况来看,目前我旗食品生产及销售总体处于安全、可控的状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围绕存在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我们积极制定了整改措施,有计划地推进了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我就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一简要报告:
一、食品卫生整体工作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以完善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为重点,突出了食品小作坊、学校周边小摊点整治,同时广泛征求了经营单位法人的整改意见,采纳了部分合理化建议,这次整治共下达合理化意见书5794份,现场监督笔录5794份,出动执法人员9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8车次。和个体经营单位、学校、幼儿园、工地食堂等签订《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600多份,《餐饮、副食单位食品卫生责任状》1300多份。通过综合食品卫生整治,全旗食品卫生整体状况有了较大改观。
二、食品卫生专项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一些问题,旗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小组,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针对食品管理基础薄弱,监督检查手段滞后,监测设备、交通工具短缺,办公房舍不足,本地产品无统一标准,安全隐患大等问题。我们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强化事后监督,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经营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内完全彻底整改到位,同时进行了多次巡回监督检查,绝大多数经营户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进行了整改且符合了食品卫生要求;少数经营户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业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准开业;个别经营户完全没有整改的,及时给予了取缔。二是监督车辆短缺采取了抽调职工私有车辆,适当补充燃油费的办法。办公室不足,采取轮流办公。总之虽然硬件上不去,但没有延误经营户办理X件的时间,也没有减少监督的频次, 本着一个字“勤”,“勤跑”、“勤看”,指导符合卫生要求的小作坊按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对本地生产,本地销售的食品,实行多监督、多检测、多指导、多培训,设置了统一工作衣帽,统一防蝇防尘设施,目前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规划建设集中、统一的加工点,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力争从源头上整改小作坊的食品卫生。
(二)开展许可证整治,严格许可准入。认真贯彻实施《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加强了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和程序的监管,清理收缴了不符合条件的卫生许可证。在此基础上,强化了卫生许可证签发人、卫生监管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
(三)加大食品卫生宣传力度, 实现食品生产经营户参与、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全民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培训班、知识讲座、宣传品发放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深入开展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市民的食品卫生意识。一是在达拉特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8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反馈,增强业主的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二是在达拉特快讯上及时发布食品卫生预警信息,共发布了卫生信息50多条,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今年4月份,组织全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从业人员在兴达大酒店会议室进行了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邀请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讲解了相关知识,通过这次集中培训,广大业主更进一步增强了自律意识、法制意识和卫生意识。三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食品放心工程、旅游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载体,通过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发放卫生知识宣传材料6000份,向各生产经营户发放了相关卫生知识手册4400多册,做到了从业人员人手一册,有效提高了食品卫生知识的知晓率。
(四)加强小作坊、流动摊点集中整治。对卫生条件特别差的整改后无法达到卫生标准的小作坊,取缔13户,具备整改条件的已基本整改完毕,部分因租房房东不允许进行整改的经营户,只做了软件上的一些整改,基本达到卫生标准。对馒头、粉条、豆腐等地产品,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必须打印生产日期、厂址、生产者姓名、保质期及配料表,要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袋,要配备防蝇防尘设施,从业人员上岗要穿戴工作衣帽,戴一次性手套,要有专用食品夹。成品、半成品存放离墙离地、空气流通,一旦发现变质决不能上市销售。从目前监督检查的情况看,基本达到了整改标准。
(五)进一步规范了卫生监督执法程序,转变了执法方式,强化了以说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手段。严格发证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同时制定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等。
(六)加大了学校周边小摊点、建筑工地食堂的集中整治。对各学校周边地区尤其是小学、幼儿园,派5名监督员分片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通过集中整治 90%的小摊点已经取缔,只有10%左右的小摊点在放学后或早上7点前仍进行经营活动,针对这种情况,卫生监督员于学校放学后及上学前加班加点进行监督检查,共没收不合格产品96公斤,并和学校第一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要求学校协助监督员整治在其周边设点经营小吃的小摊点,并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
各建筑工地配备了冰柜、冰箱,消毒设施,防腐设施,配置足够大的消毒桶,要有专用处方、原料间、衣帽间。食堂周围50米以内不得有厕所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建筑,生活饮用水由疾控中心进行检验符合饮用水标准方可食用。并正在制作相应卫生制度,将在近期发放到各工地食堂,张贴在醒目处。
二、食品安全工作仍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卫生意识仍待增强。表现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卫生法制观念淡薄,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致使“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仍有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二)小餐饮业卫生问题突出。小作坊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大众观念,只顾挣钱,不顾食品卫生,租用内外环境极差的廉价房屋,致使小作坊卫生脏、乱、差。由于租房偏僻、隐蔽,不易发现,好多小作坊、加工点成为卫生监督的盲点。
三、今后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增强市民卫生法制意识。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的认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二)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在当前整治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全旗食品卫生行业的详细情况, 制订出台我旗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和监管措施,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层层落实。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抓紧研究制订我旗加强食品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我旗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和阶段性目标。三是要下决心查处典型案件,特别是影响全旗发展稳定的食品卫生大案,使全旗食品安全工作步入良性运转的轨道。
(三)加强食品卫生监管队伍建设。食品卫生监管队伍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食品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能否落到实处。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管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旗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食品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将此项工作抓实抓好,同时也希望人大会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希望人大代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批评、意见和建议,相信我旗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一定会更上一个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