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相关 > 总结报告 > 整改报告 >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推荐8篇)正文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推荐8篇)》

时间: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通用8篇)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1

根据《贵池区医疗保障局20xx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医保发﹝20xx﹞14号)要求,20xx年9月13日至18日区医保局会同区卫健委对全区定点民营医院医保服务行为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11家医保定点民营医院。

二、检查方式

(一)通过医保结算系统,提取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医保住院数据,一是筛查出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数据;二是重点筛查脱贫稳定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特困供养人员、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

(二)采取现场核查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医保管理制度、财务账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记录等资料、病历审查、电话(或走访)调查等方式。

三、检查结果

(一)总体情况

被检查的11家民营医院,未发现“三假”(假病人、假病情)问题;通过对在院病人现场走访及出院病人的电话随访,未发现“免费筛查、免费接送、免住院费”等涉嫌诱导住院行为;随机抽取病历进行评审,未发现降低住院标准收治住院病人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

1.违规收费。如:百信医院、博爱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东至至德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本草堂中西医结合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德精神病医院、秋浦医院。

2.超药品限定条件进行医保支付。如:百信医院、博爱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杏花护理院、东至至德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本草堂中西医结合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秋浦医院。

3.不合理中医诊疗。如:华康医院。

4.不合理检查。如:百信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东至至德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

四、处理情况

(一)责令以上存在问题的医院立即开展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向区医保局提交书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区医保局将适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二)追回以上医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2260.14元。限医院在收到本通知后7日内,缴款至贵池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户。

(三)针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医院,依据《xx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五十三条(二)的规定,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2196.39元的.2倍扩大追款,计124392.78元;针对违规收费问题的医院,依据《xx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五十三条(三)的规定,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3.75元的5倍扩大追款,计318.75元。两项共计124711.53元。限医院在收到本通知后1个月内,缴款至贵池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2

根据《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中心校高度重视,在中心校认真开展了“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活动,重点治理长期在编不在岗,仍足额领取工资等问题。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清理整治内容:依据泉教人〔20xx〕3号文件要求核查内容进行清理整治。

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贾运东校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协调和督促中心校各单位按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专项清理整治小组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在职人员花名册、20xx年12月工资表、工作人员考勤表等进行了认真核查:苏屯中心校实有338人,在编在岗338人,无一人脱岗。

通过自查,苏屯中心校不存在在编不在岗等各种“吃空饷”人员现象。

三是公示监督情况:将苏屯中心校在编人员花名册、退休人员名册及12月工资发放名册在中心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及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无异议。

今后,我中心校在自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努力构建治理“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让行政部门在阳光下运行,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开展清理整治活动,中心校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范了人员工资发放,有效提高了教育教学整体水平。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3

自兴济镇中心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按照要求,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并细心体会,与其同时,也开始认真反思自身。这是我第一次学习有关整顿工作作风方面的精神,进行了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同时,也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深入剖析,期望后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目的。

一、存在的问题

我在兴济镇港西学校工作这一年来,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协助下,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并按照领导的提醒对自己教育教学工作做了修改,但还是不能充分对自己在如今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所以我将结合自身在之前工作岗位中存在的问题一并反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自我表现有些满足。在东光支教期间(特岗教师)对于小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有了一定的经验,在现在的工作中要求简单,然后就有些自我良好,对自身要求也有所降低,幸运的是在现在的工作岗位上发现了自己还欠缺众多。

2、对待工作过于被动。工作时,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或者听着领导安排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3、对自身要求放松。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对自己没有严格要求,在看到很多做得好的东西,心理想着下来试着做,却没落实。空余时间也很少花时间看书,继续学习,勤于练习。

二、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对于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不断进行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己,尽心尽力干好每一项工作,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拥有好的工作作风及良好的工作心态是终身的事,而工作能力只有不断提升才不会被社会所淘汰,自我素质不断提升才会被社会所认可。因此,现在乃至将来,这都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不能满足现状。 2、加强耐心,增强与学生的亲和力。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要细心辅导学生,不能急躁;多与学生沟通,增强学生对自己的信任,提高与学生的亲和力。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经常反思,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平时的教学中,要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领导及周围的同事请教。严格要求自己,不松懈,不违纪。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4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院自医保工作开展以来,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

1.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医保科科长为主要领导的专项检查组,对照医保有关规定,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有专门的管理小组及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医疗及费用情况。

2.使医保消费透明化。院内设有医保宣传栏,药品诊疗项目实行明码标价,为其提供费用明细,坚决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床等违规现象。医生用药基本按照目录执行,自费药物及项目能征求患者同意,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争取按照医保限额规定结算,控制自费费用,为患者及时结算费用。对医保中心每月的定期抽查病历及不定期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能及时进行纠正并立即改正。

3、规范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文书书写。医保科不定期组织年轻医生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全院医保患者病历进行检查学习,对不能及时完善病历的医生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在分管领导的监督下进行业务学习,对病历完善较好的医生,也给予了相应的肯定与鼓励。

4、我院长期药品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超标较大,其特殊原因是我院主要以心脑血管病治疗为主,心脑血管病患者较多,这些慢性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周期长、药品较贵,所以药品费用居高不下,但我院医保领导小组决定严格监督,尽力下降其所占比例,搞好各项费用的控制审核工作。

为维护广大参保职工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进一步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严把政策关,从细节入手,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力争把我院的医保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5

根据《临沂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临政办发﹝20xx﹞17号)和《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活动

实施方案》(临医保字﹝20xx﹞13号)等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区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罗庄区医疗保障局分别于20xx年10月下旬组织局基金监管科、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医保定点诊所(门诊部、小区卫生室)进行专项检查;11月中旬组织各街镇医保办、卫生院对辖区医保定点村卫生室进行交叉检查,下旬局相关科室、第三方机构又对交叉检查情况进行复查。现将专项检查、复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定点诊所(门诊部、小区卫生室)专项检查情况

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大部分定点诊所对此次检查比较重视,能够对照检查标准,在短时间内开展自查自纠,不断规范完善医保及诊疗服务行为。但检查中发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定点诊所未按协议管理要求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未设置医保意见箱、张贴投诉电话,未配备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二是大部分定点诊所未建立完整的药品进销存台账,药品价格未公示,部分药品加价过高。三是部分定点诊所在医保报销系统中,长期采用同一种药品进行刷卡或系统刷卡显示“未知药品”,存在串换药品刷卡现象;大额刷卡未留存患者个人信息,无相应的处方及门诊登记。

(二)定点村卫生室交叉检查及复查情况

通过交叉检查及复查发现,大部分街镇医保办、卫生院对交叉检查工作比较重视,能够密切配合,成立检查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对定点村卫生室进行交叉检查。但在复查中发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街镇医保办、卫生院对交叉检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配合不力,存在消极应付情绪,未按规定时限及时报送检查报告及检查资料。二是部分街镇医保办、卫生院对辖区定点村卫生室日常监管不力,对卫生室每月报送的居民门诊报销资料(处方、发票)审核把关不严,本次检查问题较多的街镇有沂堂镇、褚墩镇、黄山镇、册山街道。三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未配备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未设置医保宣传栏、张贴投诉电话。四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门诊登记记录不全、处方书写不规范,门诊登记、处方、发票、居民医保报销平台不一致。五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发票报账联无患者本人签字,或由该卫生室工作人员代签字(手印)现象。六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未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私自通过其它渠道采购药品,随意抬高药价。

二、处理意见

(一)对定点诊所(门诊部、小区卫生室)处理意见

依据《临沂市罗庄区职工医保定点门诊医疗服务协议》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对在专项检查中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药品进销存台账、串换药品或其它问题较严重的定点诊所(名单见附件1)作出如下处理:

1、约谈该定点诊所法人(负责人),限7日内对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2、从即日起暂停该定点诊所职工医保报销业务一个月。期满后向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提交开通申请及整改报告,待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复查合格后按程序予以开通。

(二)对定点村卫生室处理意见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村卫生室居民医保工作管理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对在检查中存在发票报账联无患者本人签字、代签字(手印)及其它问题较严重的定点村卫生室(名单见附件2)作出如下处理:

1、约谈该定点村卫生室法人(负责人),限7日内对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2、扣除该定点村卫生室10月份报销垫付居民医保费用50%。(扣除金额见附件3)

3、从即日起暂停该定点村卫生室居民医保报销业务一个月。期满后向当地街镇医保办提交开通申请及整改报告,由街镇医保办报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待组织复查合格后按程序予以开通。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医保办、卫生院要各负其责,加强对定点村卫生室的管理,进一步加强报销资金审核,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参保居民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各街镇医保办、定点卫生院要组织辖区定点村卫生室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检查标准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各定点诊所(门诊部、小区卫生室)、村卫生室要引以为戒,自律自省,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区医疗保障局相关科室将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定点诊所、村卫生室,将取消医保报销业务,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6

今年4月29日以来,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在市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积极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传达贯彻省、市文件精神,认真宣传学习。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牵头,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组织协调。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与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强联动,互通信息,并邀请卫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工作推进会,真正形成基金监管合力,有效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局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工作推进会以及现场检查的方式,督促“两机构一账户”单位认真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对照市局下发的《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和台账。

(一)动员部署,充分准备

1、多轮次召开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医共体牵头单位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形成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

2、及时准确传达省、市局文件精神,让医疗机构认识到,必须要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认识到自查自纠是省、市局给予的一次整顿规范的的良机;认识到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3、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维护基金安全承诺书,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和工作人员也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医药机构和人员的医保基金安全责任意识。

(二)明确要求,压实“两机构一账户”单位主体责任。

1、要求经办机构对照市局要求和自身工作规范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一查:基金审核制度有没有漏洞;有没有待遇保障不到位的情况;有没有“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的问题;稽核部门有没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稽核案卷有没有未按照市局的规范要求填写等。

2、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对照《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明确自查要求,力争做到查实、查真、查到位。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把自查自纠作为一次整改、规范医保结算业务的绝好契机,并且再次向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强调纪律要求,要求他们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自查自纠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斗争的要求结合起来,认真查摆自身问题。

3、要求医共体牵头单位按照市局督导要求,进开展以账户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基金拨付审批制度是否完善,自查审计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侵占挪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等为重点内容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强化检查督导,推进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5月份以来,我局持续增加对医疗机构的稽核频次,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倒逼医疗机构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动员,组织稽核人员、医共体骨干人员和第三方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大排查,帮助医疗机构更好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对全县乡镇医院以上(包含乡镇医院)公立医院以及全部民营医院开展拉网式排查,主要检查各定点医院HIS系统中的项目对照情况,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用耗材价格情况,医院病人病历情况以及病人在床情况等,并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列出,认真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

2、和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开展座谈,将梳理出来的问题反馈给医疗机构,要求医疗机构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查一查自身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并要求医疗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主动配合经办机构退回违规费用。

三、工作成效

1、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开展至今,我局共收到34家医疗机构上报的自查台账130余份,拟追回医保基金共计2685268.91元。自查出的问题共计5大类,27小类,其中不合理收费问题合计452462.47,串换收费问题合计7300元,不规范诊疗问题合计1398789.94元,虚构服务问题合计771元,其他问题合计568688.5元,医用耗材违规问题合计:269859元。

2、医共体账户:Ⅰ、医共体专用账户未建立相关制度,制度未上墙,人员岗位责任不明确,账户安全存在隐患;Ⅱ、医院对自查自纠工作工作不够重视,未充分开展教育、宣传、培训活动,未留存相关图片和会议资料并及时建立档案。我局已责令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认真对照市局督导要求和自查问题清单,开展医共体医保基金专用账户整改完善工作,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现已整改完毕。

3、经办机构:经自查,“两中心”存在稽核力度和稽核频次不足的情况,我局要求经办机构切实履行协议管理责任,把好审核关,并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并要求稽核单位按照市局要求规范稽查卷宗。

四、梳理总结,规范归档

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查找医保基金监管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总结好的经验、好做法,分析制定下一步工作对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台账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并按照双周报制度及时向市局报送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报表。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分析此次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成果,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7

市医保局检查组共抽查了4家协议医药机构,其中三级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各一家,分别为阜南县人民医院和柴集镇中心卫生院;非营利性二级民营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各一家分别为阜南仁和医院和阜南县人民大药房。经检查共反馈有三家协议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收费和超医保支付限定范围用药等问题。

依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现给予如下处理:

(一)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对阜南县人民医院、柴集镇中心卫生院与阜南仁和医院分别涉及的`违规金额 1220343.48元、35891.1元、50261.37元,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予以追回。阜南县人民医院、柴集镇中心卫生院、阜南仁和医院应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存至阜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

(二)支付违约金。

依据《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六条规定,阜南县人民医院、柴集镇中心卫生院与阜南仁和医院应支付上述违规金额的 30%,作为违约金分别为 366103.04元、10767.33元、15078.41元,阜南县人民医院、柴集镇中心卫生院、阜南仁和医院应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存至阜南县财政局非税局。

(三)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

对阜南县人民医院、柴集镇中心卫生院、阜南仁和医院违规行为在全县医保系统内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立行立改。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8

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我局对标对表,现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情况和取得成效汇报如下:

一、加强推动解决诊疗费用虚高,过度医疗,定点购药等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骗取群众钱财的问题,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商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民营医院虚假宣传、术中收费,以及诱骗参保人住院、冒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虚记医疗服务费用、串换药械等问题。

整改情况和取得成效: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机关及二级单位人员参加执法资格。目前已有15人取得了执法资格证。二是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期间,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三是组建了“医学专家库”和“义务监督员”队伍,开展了医保基金互查互评、突击检查等专项行动,实现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全覆盖”检查,20xx年共检查全市定点医药机构1081家,通过解除或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拒付医保基金、约谈负责人等方式对316家医药机构进行了处理,共追回医保基金1480.62万元,曝光欺诈骗保案例321例。四是开展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全市共有20家定点医疗机构主动退回违规补偿款9.74万元;启用了全市智能监控系统,将54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智能监控范围,依托智能监控系统拒付医疗机构违规医保基金13.56万元。

二、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衔接,围绕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的目标。

整改情况和取得成效:一是完善医保制度体系建设。20xx年,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方案》《城乡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上实现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市级“两个统筹”。二是全力打好医保脱贫攻坚战,20xx年聚焦医保扶贫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全市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全覆盖,2704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本医保补助住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593人次,基本医保补偿4602.46万元,补助门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607人次,补偿520.01万元,大病保险补偿901人次,补偿金额为288.56万元,支出医疗救助基金1200.1万元。实现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市域内一站式报销,一单制结算,一窗口办理。圆满完成了国家脱贫攻坚普查任务,并对中央、自治区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接受了自治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