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实用13篇)》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通用13篇)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
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场内(店内)的食品及出租柜台进行日常检查。
二、食品安全员定期要对店内环境和条件、库存食品、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下架,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记。
三、食品安全员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四、检查的内容
(一)经营环境,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
(二)经营条件,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是否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
(三)经营行为,检查是否销售禁止销售的食品,采购食品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四)标签标识,检查场内销售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1、销售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2、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包装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
3、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是否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
分装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4、散装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贴标签,销售人员和场地是否落实“两罩一套一帽”;
(五)证明文件,检查是否持有所销售食品来源可靠的证明文件,包括: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仓储情况,检查是否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检查实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销售者是否定期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是否查验种植养殖基地食用农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票据等。
六、对群众举报或媒体披露的涉嫌存在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的,要立即组织检查,发现问题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七、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一般问题的要要求销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2
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安徽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加强监督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自营
学校应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工作指南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校长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
学校食堂谁来经营?工作指南明确,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采用承包、委托经营或选择供餐单位供餐,应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有条件的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孩子在学校吃得好不好,家长也可以亲自尝一尝。我省工作指南提出,学校在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中,应优先在食堂食品库房、烹饪区、备餐区、专间、留样区、餐具饮具清洗消毒区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方式,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中小学和幼儿园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陪餐人员要负责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陪餐记录。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并建立台账。
省教育厅工作指南还提出,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或集中配餐的企业,学校应依法及时终止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
不采购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在学校食堂管理方面,省教育厅明确,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应建立食堂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向师生及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在食品采购方面,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学校食堂使用的米、面、油、水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应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不得采购、使用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以及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活畜禽等。
另外,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不应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等。使用禽蛋前,应清洗禽蛋的外壳,必要时消毒外壳。
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
在学校吃饭,孩子们洗手了吗、浪费粮食咋办?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学校食堂应对用餐人员数量、结构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鼓励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遏制餐饮浪费。
同时,加强学生就餐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陪餐领导要提前到达餐厅,指导做好开餐准备。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学校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严格执行餐前洗手。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3
一、制度管理的重要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管理就没有约束。在实际的管理当中我们发现,当团队在十个人左右的时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个有能力、有魅力的领导者就可以玩的风生水起。但是当团队到几十个人、上百人的时候,靠的就是企业的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企业才能管理规范。
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食品安全是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制定管理制度可以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内部管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4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或其他感官性状导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5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等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用餐安全,院餐饮中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自查制度:
一、日常自查。日常自查工作内容分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油烟排放情况等四个方面。
设院食品安全监督员,专门负责全院食堂的日常自查工作,并对各餐饮公司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每天早上8:10—8:30,由餐饮中心主任在院餐饮中心召开自查汇报会,依据自查情况,作出整改安排。
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督查。由后勤服务中心指派专人组织学生监督员每天值班检查,每天检查情况报食品安全监督员处理,并做到每周有汇总反馈。
每学期召开两次“你提我改”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做到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提升服务质量。
三、后勤服务中心抽查。每个月抽查一次,并现场召开检查汇报会,便于对接整改。
四、院总务处检查。每学期检查一次,记录存档总务处。检查情况反馈后勤服务中心,安排整改。
五、餐饮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请进来食品安全查改活动”。邀请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来我校,现场指导安全查改工作,以提升我院食品安全防控能力。
六、整改与处罚。依据自查情况,整改时分清即时整改和限期整改两种。
七、以上检查材料均由院餐饮中心归档保存备查。
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度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入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6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施“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
三、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盘、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灶具、地面、清洗水池,每星期大扫除一次,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无污染、无杂物杂物。
七、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好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行政人员每天检查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每天有人组织学生有序安全地就餐。
十、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分调查和处理。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7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在食堂用膳的卫生、安全,切实提高我校食堂管理水平,消除食堂食品卫生的安全隐患,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水平,特制订食堂准入制度如下:
一、一轮新的食堂承包人承包都必须公开进行招标,投标方需要向学校提供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等材料。学校经评标小组评定投标方的综合能力决定中标者,学校与中标方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方式,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明确质量要求和处罚办法。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二、堂承包人、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对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实行市场准入的食品原材料,必须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QS”标识的28类食品均应严格执行,其他食品在采购时坚持索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对因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实行集中采购的,也要实行定点、定人进行采购。对定点供货单位,必须在货比三家,全面审核其生产、加工、储备、供货能力、价格标准等综合指标的基础上确定。采购的饮食物资必须有厂名、品名、产地名和出厂日期、保质期。同时及时在进货的登记本上做好登记工作。
②对于食堂使用的'各种食品添加物,采购时必须符合食品卫生部门要求进行采购。同时对采购的物品进行登记,做到经常检查。
③对食堂内使用的洗涤用品,选购时必须是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禁止工业洗涤剂或有质量问题的洗涤剂进入学校食堂进行使用。
④对食堂使用的厨具和盛放食物的餐具必须清洗干净,有消毒要求的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⑤保证食堂环境清洁卫生和用膳安全。
⑥严格遵守学校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
三、如果食堂承包人(单位)未能严格履行第二条的规定,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其承包资格。
四、食堂的经营者违规操作,把关不严,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承包经营者和学校相关管理人员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本制度从学校发文起实施。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8
一、负责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二、负责实施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三、负责实施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
四、负责实施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和学习培训管理;
五、负责实施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负责实施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七、负责实施餐厨垃圾处理管理。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9
一、每天早晨商店工作人员上班后,由商店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商店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商店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商店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商店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商店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商店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商店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商店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0
一、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十必须、十不准:
1、必须做到:炊具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垃圾容器化、袋装化。不准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小于8平方米。
2、必须做到:餐饮具有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最好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若采用化学消毒的具备四个以上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净、消毒,并储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3、必须做到:各食堂的采购员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校外购买成品食品,要进行验收。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及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不准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必须做到:对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块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开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5、 必须做到:配餐间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专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间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配餐间;加工荤素菜食的用具、容器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每餐的各种主副食各取100克样品加注标签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备查验。食堂剩余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6、必须做到:食堂炊管人员熟知食品卫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开学前,炊管人员要进行体检,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或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炊管人员严格按照卫生“五四”制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搞好个人卫生。
7、必须做到:各校、园成立食品安全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检查监督工作。要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张贴上墙,接受就餐者的监督。还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8、必须做到:通过橱窗、板报、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
9、必须做到:对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10、必须做到:严格执行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1
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措施,规范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二、食堂内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灭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的滋生条件。
三、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和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设备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设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的食品不能食用应及时销毁。
五、超过保质期及其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不能使用。
六、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毒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七、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离地离墙标准为20公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九、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一、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2
一、保持环境整洁、有防蝇、防鼠、防尘和洗手设施。
二、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穿工作衣进出厕所,工作前便后要洗手
三、工作时不吸烟、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不留长指甲。
四、不销售腐败、变质、霉变、生尘、污秽不洁及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小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日期、出场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和QS标准。
六、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用食品夹,并坚持每天清洗消毒,销售以腐食品必须放有冷藏设施,不卖散装食品。严禁出售自制食品。
七、采购食品必须收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没有合格证的食品不准采购和销售。
八、验收食品要做好数量、质量、变质处理记录,化验记录要妥善保存,以备考查。
九、食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隔墙离地,店内不得存放药物、毒物和杂物。
十、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篇13
一、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十必须、十不准:
1、必须做到:炊具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垃圾容器化、袋装化。不准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小于8平方米。
2、必须做到:餐饮具有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最好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若采用化学消毒的具备四个以上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净、消毒,并储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3、必须做到:各食堂的采购员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校外购买成品食品,要进行验收。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及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4、必须做到:对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加工食品要熟透,需要烹制加工大块食品的中心的温度不低于70℃,熟制品、原料、半成品分开隔离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5、必须做到:配餐间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专人加工操作,非配餐间工作人员不准擅自进入配餐间;加工荤素菜食的用具、容器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每餐的各种主副食各取100克样品加注标签后留置于指定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备查验。食堂剩余食品做好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6、必须做到:食堂炊管人员熟知食品卫生基本要求。各校每年开学前,炊管人员要进行体检,凡患有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或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和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炊管人员严格按照卫生“五四”制要求,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搞好个人卫生。
7、必须做到:各校、园成立食品安全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检查监督工作。要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张贴上墙,接受就餐者的监督。还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8、必须做到:通过橱窗、板报、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
9、必须做到:对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立即停止被疑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10、必须做到:严格执行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或者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应立即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二、不准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不准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6)不准在食品烹饪后至出售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7)不准无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上岗。
(8)不准开办未取得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食堂或餐饮经营摊点。
(9)不准学生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0)不准非食堂从业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存放间,以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11)不准瞒报、误报、迟报已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食品卫生法》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由法律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