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羡慕的德国休假制度【热门两篇】》
让人羡慕的德国休假制度(精选2篇)
让人羡慕的德国休假制度 篇1
一、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规定
08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于带薪休假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年休假相关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年休假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让人羡慕的德国休假制度 篇2
带薪假又称为年假,《德国联邦休假法》中对员工享有的最少带薪假天数有明确规定:一周5天工作制的员工,每年带薪假不得少于20天。
除了法定最低带薪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往往还给出额外的福利带薪假。德国服务行业工会的一项最新调查表示,德国各行业员工年假平均高达29天。
《休假法》里还有一条特殊规定,即每年至少有一次休假,其长度不得少于12个连续工作日。
该项规定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出现员工每周休假1至2天的情况妨碍用人单位日常工作运行。
因此度假对许多德国人来说都是一年中最美好的时光,大多早在年初就已经精心策划。
75%的德国人每年至少出门旅游一次
旅程平均天数:13天
职员每年有26至30天假期
62%的人们希望在假期中得到休息,25%的人希望有所体验
三分之一的德国度假客呆在自己国家
最喜爱的欧洲旅游目的地: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土耳其
最喜爱的海外旅游目的地:美国、加拿大、泰国
德国人乘坐邮轮人次全球最多
交通工具:小轿车47%,飞机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