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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管理制度(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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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管理制度(精选18篇)

18.出入管理制度 篇1

公司设采购部(由市场部兼管)、质量部、仓库及设置对应采购员、质检员、库管员岗位。为协调各部门人员之间更好的加强对存货收发存流程的管理,及时办理物料出入库,特制定出入库流程。

一、物料采购入库管理流程

1、公司各部门根据日常生产或日常办公需要填写物料采购申请单,并注明采购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预计价格及到货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采购部备案。

2、采购部受理各部门提交的采购计划,统一由主管副总签字确认采购,并将确认采购的计划单分发给财务部、质量部、仓库及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副总没有签字确认采购的物料应说明原因后退还原申请采购的部门。

3、采购部安排采购人员组织采购。

4、采购物料到货验收。

(1)采购人员必须到场与库管员一同确认验收,并提供所有与到货物料相关的资料,如:合格证、材质单、送货单、过磅单等。

(2)库管员根据采购计划单和采购员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对物料规格型号,清点数量。

(3)核对准确后库管员通知质量部进行检验,质检员按进料检验标准对物料进行检验,合格品填制“产品检验单”。

(4)库管员对检验合格的`物料凭“检验合格单”、及采购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等办理入库手续,填制一式三联的《采购验收入库单》,不合格物料严禁入库并及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采购员、库管员、质检员须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5)采购验收入库单的使用:

采购员、库管员、质检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存根联”库管员留存,作为登记库存帐簿凭证;

“记账联”财务部留存作为成本核算凭证(由库管员代为保管,当天交财务部门);

“报销联”由采购员留存,作为申请付款凭证附件。

5、对于零星物料(劳保用品、工具等)采购,物料到货必须先送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然后采购员通知申购部门领用并办理出库手续。

6、办公用品采购入库时,采购员应到综合部办理入库,综合部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进行验收,严禁超项超量验收。

7、采购业务应及时开具发票及时报销。

8、所有物料采购业务均应及时在账务系统中进行的处理。

二、物料出库管理流程

1、生产车间领料时由领料员填制生产领料单,经生产车间主任审核。库管员、领料员、车间主任在领料单上签字,生产领料单一式三联:

“第一联”库管员留存,作为登记保管帐簿的凭证;

“第二联”,领料员留存,作为生产车间统计依据;

“第三联”财务部留存,作为成本核算凭证(由库管员代为保管,当天交财务部门)。

2、对于仓库物料不足的应按仓库实际库存量发料,物料到货后应另行填制领料单将物料领足。

3、库管员应严格按照领料单发料,不许多发或少发物料。

4、生产车间领料由领料员负责领料,非领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领料。

5、对于领用易损易耗物料比如:工具,搬手、改刀等实行“以旧换新”方式领料,照常填写领料单。

6、库管员依据手续齐全的入库单和领料单作好仓库明细帐,做到日清日结。

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物料不足,经车间主任批准,领料员填写领料单进行补料。

8、本批次生产结束后,有多余物料,应及时办理退料手续。

9、公司其他部门物料领用,应填写领料单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领料。

三、不良品处理

1、到货经检测不合格的物料,由库管员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2、生产过程中领用的物料不合格需退仓库时,由车间主任会同质检员确认签字后方可退入仓库。由库管员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3、生产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规定的,作为降级产品入库的,按产品入库流程执行,返工的不进行入库处理,做为车间生产用原料处理,但车间应统计每批次产品投入与回收。

四、产品入库管理流程

1、生产的产品(成品、半成品、副产品)经检验合格由库管员填制一式三联成品入库单,车间主任、质检员、库管员签字确认:

“回执联”生产部门留存,作为生产日报凭证;

“存根联”库管员留存,作为登记库存帐簿凭证;

“财务联”财务部留存,作为成本核算凭证(由库管员代为保管,当天或第二天交财务部门)。

2、车间生产产品应在产成品完成当日办理入库手续,以便核实数量。对堆放不齐的成品、库管有权拒绝入库。

3、入库时库管员应认真核对数量,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字。

五、产品出库管理流程

产品需出货时销售部应提前一天通知库管员,库管员应做好出库前的准备工作,销售部填制《销售出库单》,通知库管员组织人员装货,销售部配合库管员核对、清点出库产品数量,准确无误后销售员、库管员、司磅员在出库单签字确认。

“第一联”库管员留存,作为登记库存帐簿凭证;

“第二联”销售部留存,作为合同履约及收款凭证;

“第三联”财务部留存,作为成本核算凭证(由库管员代为保管,当天交财务部门)。

“第四联”客户留存,作为客户收货凭证。

4.出入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加强平遥古城景区步行街的车辆管理,维护景区步行街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古城景区步行街是指平遥古城景区南大街、东大街、西大街、北大街、城隍庙街、衙门街栅栏封闭区域内的道路公共区域。

第三条平遥县旅游秩序整治规范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城市规划,制定步行街范围和车辆管理规定,予以公布实施。平遥县公安局古城旅游警察大队负责步行街车辆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步行街车辆管控时间:冬季(12月-3月)时间:早8:00-晚22:00;夏季(4月-11月)时间:早8:00-晚23:00;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重大节假日、重要勤务依据游客流量适当延长。

第五条步行街管控时间内禁止机动车通行、停放,古城居民婚丧嫁娶通过步行街的,需提前到管理部门将车辆情况、通行路线报备后通行。

第六条步行街管控时间内禁止两轮自行车、电动车骑行、乱停乱放。

第七条古城景区及周边禁止两轮自行车、电瓶车租赁行业。

第八条古城景区及周边宾馆、客栈禁止向游客提供两轮自行车、电动车使用、租赁业务。

第九条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照规定予以处罚;非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古城旅游警察大队暂扣车辆,由交警部门依照规定作出处罚;宾馆客栈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场局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列入旅游黑名单。非法经营租赁两轮自行车、电动车的由城管部门予以取缔并对车辆予以没收。

第十条平遥县旅游秩序整治规范领导组办公室为居民、经营户在步行街封闭口提供两轮自行车、电动车停放点,并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倡导广大游客居民、涉旅行业及机关工作人员绿色出行、严格遵守本规定。涉旅行业及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管理部门处罚后应向所在单位通报,并报告旅游联席会议办公室。

10.出入管理制度 篇3

一、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一)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二)物品进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三)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四)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五)物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卡、物、金相符合。

(六)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蚀的物资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七)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九)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二、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一)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二)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三)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物品,做到专物专用。

(四)对于相关部门专用物品的领用必须要有总经理、使用部门。

(五)领用人不得进入库房,防止出现差错。

(六)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主管部门做出入库报告。

8.出入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有序进行,保证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学校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请全体教职工、家长、其他人员共同遵守:早8:30-晚4:30,学校园门落锁,实行封闭式管理。

一、学生、家长进出园门

1、严格遵守入园、离园时间的规定。

入园:早7:30-8:30之间,学生进园后刷卡考勤。

离园:4:30以后分批离园,家长在园门外按班排成一列等候(雨雪天气可进入院内排队等候)。在约定时间未接回的学生将由教师组织在一楼门厅等候,确保安全;需延迟接的`学生,请家长提前告知以便妥善安排。

2、学生在园期间出入园门,必须由本班保、教人员带到园门口,由家长持考勤卡领回。

3、家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本班教师同意并亲自带领方可入园。

4、晚间家长接到学生后及时离园,不要在园内逗留玩耍。

5、服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来访人员进出园门

接待来访人员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3:30。

1、来访人员一律在门卫室严格登记,经批准后方可佩戴来访证入园。

2、来访人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与来访登记事由无关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班级,不得在园内闲逛、逗留。

3、学校谢绝推销商贩闲杂人员进入。

三、教职工进出园门

1、所有教职工凭考勤卡出入学校。

2、教职工中途离园,必须有园长审核批准、登记,回园后销假。

16.出入管理制度 篇5

1、会馆工作人员出入会馆应佩带胸卡,出入一律走正门(会馆西门),特殊人员出入餐厅后门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外出,工作日内不能返回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在会馆住宿的留学生、外藉专家应持住宿房卡出入会馆。对其来访的朋友、家属等要主动在会馆总服务台办理登记手续,来访结束后,相关人员需在会客单上签字确认后离开会馆。

4、留学生、外藉专家所聘请的'辅导人员,要办理辅导证,凭辅导证出入会馆。

5、洽淡业务的客户出入会馆时,填写'来访人员出入门证',经总台服务员签注入馆时间,接待完毕后,由接待人签字后,经总服务台核对,方可离开会馆。

6、施工人员进入会馆,对其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应由施工方填写'施工自备工具、物品进会馆清单',经保安或总服务台检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所有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会馆应凭'物品进会馆清单',经主办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由服务台或保安核对原存查的底联,并签注出馆时间后放行。

3.出入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维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及员工人身安全,确保进出公司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后勤保卫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条公司职工自行骑车上下班应穿反光背心,佩戴出入证,以作识别,严禁赤足或穿拖鞋进入公司。

第三条外来业务人员进出公司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门卫,门卫负责办理登记,发放“安全告知卡”和“通行单”佩带入厂;出厂时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应在“通行单”签字后,交门卫收回。

第四条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临时出入证”者,需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厂,门卫负责办理登记并配发“临时出入证”佩带入厂。

第五条公司职工及外协单位职工车辆因停车未落锁的,经门卫值班人员发现,职工应到相关部门开车辆证明并盖有效章,门卫核实后放行。

第六条公司职工、外协单位职工出厂时,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应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七条外来业务人员携带物品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单据上交物流门值班人员,并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八条所有进出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若发现投机取巧、侵占公司财物、盗窃等行为,将根据公司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第九条出入证件管理

(一)职工上下班时未出示相关证件或没有穿戴反光背心者,由保卫人员予以纠正,并作登记、多次未带出入证或没有穿戴反光背心者门卫有权禁止进入公司。

(二)新来员工应及时办理出入证,到相关部门领取反光背心。

(三)公司员工遗失证件或反光背心,应立即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

(四)外来人员遗失证件,保卫人员应请其交付工本费后返还身份证明文件。

(五)公司职工车辆及外协单位车辆出入证丢失或损坏,请持行驶证原件和车间证明到后勤保卫部,提交申请表及工本费办理新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厂,门卫负责登记:车号、装运物资、事由、入厂时间等事项。

第十一条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据风险与物流管理部开具承运货物车辆调度单及物资发货通知单,经门卫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并登记。化肥公司临沂物流中心仓库的货物出厂由物流中心出具相关出厂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废旧物资进厂装运车辆由相关部门出具物资发货单,出厂时在规定时间内由门卫核对物资发货单上签字盖章,检查无误后放行。

第十三条空货车出厂由门卫检查后放行,空罐车出厂凭空车过磅单出厂并登记。

第十四条车辆入厂时随车如有需带出厂的物品,需在进厂时在门卫登记,出厂时,由业务部门出具证明,经门卫核实无误后放行。

第十五条进厂运输车辆司机必须正确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蓝色安全帽。

第四章外部物品管理

第十六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时,应由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在公司物资门进行登记,方可入厂。

第十七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时,应由相关办部门核实后开具“物资清单”出厂证明,盖有效章签字后,注明出厂原因,并与“物品清单”相符,出厂时由门卫检查物品核对“物品清单”,账物相符后方可出厂。

第五章公司物品管理

第十八条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携返厂的样品;送外检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应再携返的物品等,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物品清单、出厂原因、返还时间),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方可出厂。门卫妥善保管好物品出厂证明,逾期未返还通知主管部门或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严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罚款x元,并建议公司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十条对于主动举报涉嫌盗窃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一经核实,视情况奖励举报人x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后勤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1.出入管理制度 篇7

一、食堂采购一切物品,均需履行严格的验收和入库手续。

二、验收员(保管员)对所购物品进行质量验收,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

三、经验收合格物品办理登记入库手续,在进货单上双方签字,并登记入库台账。

四、工作部门需领用物品时,保管员需登记出库单,双方签字,并核对数量及杜绝变质、过期食品出库。

五、合理安排入库数量,保持合适的库存量,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食材的新鲜度。

六、加强仓库的管理,加强防火、防潮、防中毒、防四害的工作。

15.出入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安全,并使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门悉遵守本办法,由前台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

(一)本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大门,应穿着规定服装,佩挂识别证于胸前,以资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拖鞋。

(二)员工出入公司大门,如携有物品,应自动出示,接受检查。

(三)员工上下班时,应排队打卡,并不得代他人打卡,如经发现依人事管理规则处分。

(四)进出公司在大门及在公司范围以内,无论上下班时间一律佩带识别证,未按规定佩挂者,依人事管理规则处分。

(五)工作时间内出公司者:

1、公司员工临时因公外出时,应填写出门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交给前台人员,前台人员登记出公司时间。公毕返回公司时,前台人员在出门单上签注入公司时间,并于第二日上午10时前交送人事部登记核对核对考勤记录,如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联络其所属部门的主管处理。

2、因故请假出公司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公司。

3、下班时间除公事外,禁止逗留或进入公司内。

第四条 公司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一)凡公司外人员来访时,应先填写来宾登记表,由前台人员电话联络后,以在会客室接见为原则。接见人需在来宾登记单上签字证明。

(二)事毕出公司时,来访人员需交回有接洽人签字的来宾登记表,前台人员登记出公司时间,并收回来宾登记表。

(三)凡进入公司公办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品、照相机或描绘工具。

(四)公司物品出公司,要有各部门领导签字的携物外出放行证,前台检查完毕登记,并让携带者签字。

(五)本公司员工遗失识别证,应立即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如有重领或原证找到而不立即交回致使他人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察觉无论使用人或借用人应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法律办理惩处。

(六)本规定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12.出入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财物安全,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於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公司员工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出公司办事,须在门卫处登记,写明事由,员工返回後核签返回时间。

(二)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公司,工作日内不能返回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打卡後方可离开公司。

第四条非公司员工

非公司员工来公司洽商事务,先由警卫打内线询问接待人是否在公司内及是否接洽,如接待人同意接洽,则来宾须填写“出入门证”“出入门证”共两联经警卫签注进公司时间後,存根联存警卫室,另一联由来客自持,事毕经接待人签字後交警卫出,由警卫核对签注出公司时间,留安保部存查。

第五条胸卡及出入证管理

(一)公司员工

1.公司胸卡由安保部负责监制。

2.出入公司应佩挂胸卡,对未按规定佩挂胸卡者警卫有权纠正。

3.遗失胸卡应即时向安保部申请补发,工本费每枚5元。找到後不立即缴回,一经发现,记警告一次。

4.使用他人胸卡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现,记警告一次。

5.公司员工因胸卡遗失等原因申请补发者,在未拿到正式胸卡前,应申请领取“出入证”。

6.胸卡补领後须将“出入证”归还安保部。“出入证”借予他人使用或藉故不予归还者,安保部通知使用人所属部门负责人限其两天内归还并记警告一次。如遗失,交工本费10元。

(二)非公司员工

1.公司来宾,来公司洽商事务需停留3天(含)以上者,由接待部门负责去安保部主管处爲来宾办理“出入证”,办证时须填写登记表,并交10元押金。

2.非公司员工离开时,应由接待部门或主办部门负责将“出入证”收回交安保部主管,安保部主管届时退回押金。

3.非公司员工遗失“出入证”者,应交工本费每枚10元。安保部应立即换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他人使用被查觉者,即取消其进公司资格并承担借用人造成公司权益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六条外来车辆

(一)进公司: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出入门证”,按本制度之第四条有关规定办理。

2.提运公司各种货品车辆,一律事先填写“出入门证”,按本制度之第四条有关规定办理。

(二)出公司:

1.交货车辆卸货後空车出公司凭主办人员签收的`“送货单”或开具的“入库单”和签字的“出入门证”,经警卫核对签注时间後出公司。

2.装运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主办部门签发的“出库单”和签字的“出入门证”,警卫核对签注时间後出公司。

第七条公司车辆

公司车辆进公司时,免办“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公司时,应持有“出库单”或“用车申请单”,警卫核对签注时间後出公司。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公司。经行政总监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九条本制度由总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条本制度实施後,凡既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爲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出入管理制度 篇10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点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根据《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2、气站所属人员都要自觉遵章守纪,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维护交通秩序,争做首都文明机动车驾驶员和文明市民。

3、气站内成立交通安全监督小组,对进出气站的`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登记,同时负责气站内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加强气站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车安全闸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要求进出站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熄火加油,司机及车内人员严禁吸烟及接打手机等,任何车辆不得在站区内进行维修,气罐车进站必须戴防火帽,卸气时要将加气机关闭方可卸气。

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气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

3)不准在气场地检修车辆。

4)不准敲击铁器和加气设备。

5)严禁在气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6)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内灌装气。

7)不得携带危险品进站。

8)站内禁用手机、BP机。

9.出入管理制度 篇11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工厂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守卫负责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企业人员

(一)本厂区人员:

1.上下班应穿着制服,佩挂胸章于左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厂。

2.助理工程(管理)师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厂人员经厂处长核准者,得随时出入厂(胸章标明符号)。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厂时,应凭“从业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核签,第一联存其服务部门,第二、三联出厂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由公出人员携出分(本)厂者,公出人员可凭第二联持经分(本)厂守卫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第二联暂存分(本)厂守卫室。公毕出厂由分(本)厂守卫检出原存出入门证第二联签注出厂时间后交公出人员持回;公毕返厂公出人员将第二联交由守卫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注明入厂时间,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转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第二联暂存守卫室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纪录,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的主管处理。

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出厂时,应于守卫室填具“从业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一联存守卫室,第二、三联由该员携带入厂;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凭该证经守卫于第一联签注出厂时间,第一联守卫室存查,第二联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主管处理,第三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室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

5.从业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二)非本厂区人员:

如因公需入厂区者,应凭出差申请单第二联或从业人员出入门证第二联经守卫查对(但由本厂区洽办人员陪同入厂者得免出示凭证)后于“本企业人员进厂登记簿”登记“日期”、“服务部门”、“接洽对象”、“临时入厂证号码”、“进厂时间”后发给“临时入厂证”佩挂入厂;公毕经守卫收回“临时入厂证”并登记出厂时间后出厂。

第四条企业人员

(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员:

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一份,经工程主办部门科长、守卫主管科长核准换发“包商入厂凭证”,“包商出入厂区申请书”由守卫室存查。

1.入厂: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交守卫核对无误后换发“包商入厂证佩挂入厂。因赶工或原有工作人员未能到工,临时增补人员不及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时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厂内申请书”由守卫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后发给“包商入厂证”佩挂入厂,但限当日内补办一切所需手续。

2.出厂:当日工作完毕出厂时,应交还“包商入厂证”,换回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厂凭证。午间出厂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厂区时亦同。

3.洽公人员

接洽业务之厂商或顾客如有出入必要时,凭主办部门科长核签“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填单部门自存,第二、三条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交洽公者暂存。并以身份证明文件换发胸章佩挂入厂(但由经办人陪同入厂者得免缴身份证明文件),公毕经洽办人签章后持出,经守卫检出原存第二联分别签注出厂时间并收缴胸章发还身份证明文件后出厂。第二联留守卫室存查,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送主办部门存查。

(二)参观人员(本企业人员参观亦同):

1.政府机关、民意代表、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经划定准许参观的路线别(各公司自行规定)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一式若干联经总务科长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守卫应于“参观申请登记单”(参观联)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翌日送总务部门存查。

2.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经理或总经理核准。

3.本厂区厂处长级以上人员陪伴宾客参观事前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送守卫签注入出厂时间后送总务部门存查。

4.参观时间以常日班的上班时间内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来函核准者,及本厂区人员亲友经值日厂处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胸章管理

(一)本厂区人员(包括定期契约、聘约及临时人员):

1.出入厂应佩挂胸章,对未依规定佩挂胸章者守卫应予纠正。入厂时如未带胸章,应在守卫室登记借用’临时入厂证”经守卫核对并将考勤卡留置守卫室后入厂,下班应缴回“临时入厂证”换取考勤卡始得出厂,守卫应于翌日上午10时前将“借用临时入厂证登记单”汇转人事部门转记于“借用临时入厂证统计簿”对年累计借用达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门签请警告一次。

2.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厂而未佩带胸章者,应向守卫室借用“临时入厂证”由守卫将该号码登记于“从业人员出入门证”备注栏后始准入厂,待公毕缴回守卫室后始得出厂。

3.遗失胸章应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填具切结书及工本费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缴回时,一经发觉,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第十项规定签报处。

4.使用他人胸章蒙混出入厂者,一经查觉,无论使用人或借与人均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款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二)非本厂区人员:

1.本企业从业人员使用“临时入厂证”于出厂时应将该证归还守卫部门,如有未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函使用人服务部门,要求退还原借“临时入厂证”。如遗失“临时入厂证应填具切结书及交工本费10元,守卫管理部门应即换制“临时入厂证”以防他人留用:“临时入厂证”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通知其部门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2.接洽业务的厂商、顾客遗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遗失“包商入厂证”者,守卫人员应请其填具切结书交缴交工本费每枚10元,始得发还身分证明文件。主管部门应公布作废,如有必要,应即换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觉者,得取消其申请入厂洽公的资格并负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权益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权益损失时由发生损失部门估计损失金额填具“异常报告单”一式三份送厂处长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办部门于工程(资)款或货款项下扣偿,一份送会计部门凭以核对)。

车辆出入管理

第六条厂商车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并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厂范围”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流程如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

2.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如提运货品车辆,持有主办部门厂处长核发的“料品交运单”(或“材料领用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门证”等)或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成品交运单”(或材料调拨单)亦可做为入厂凭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而免办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厂凭“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由洽办人签章,经守卫查验签注时间后出厂。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除于“车辆/人员出入门证”注明外,于进厂时由守卫随车前往交货地点会同卸货后并随车至厂门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厂处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料品交运单”(或六联式“材料领用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门证”)或科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成品交货单”(或七联式“材料调拨单”)至指定地点由点交人点交装车,车辆驶抵厂门时,守卫应加以抽查交签注时间后放行。各公司对出厂须经守卫会点物品应予明文规定,由守卫会点装运后随车至厂门放行。

第七条公司车辆

本公司车辆入厂时,得免办“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依第六条规定办理。

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条外来物品

第一联:守卫室→会签→主管批核→守卫室

第二联:守卫室→会签→主管批核→有关部门→守卫室→有关部门〖ht〗

(一)入厂: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含厂商之样品及进厂装运成品的自备空容器等)入厂应由厂商填具“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二联由主办部门科长核签,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抽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厂商自存作为出厂的凭证。

(二)出厂: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应由厂商凭“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如属厂商带余料出厂应由主办部门另填开“料品交运单”注明出厂原因并厂商自备工具物品进厂清单第一联交运)第一联经主办部门科长核准后,由守卫检出原存查的第二联查对,并分别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第一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主办部门存查,第二联留存守卫室。

第九条公司物品

(一)本厂与分厂或分厂间物品出入:调拨成品的出入厂应凭“成品交运单”;属料库材料调拨或移转出入厂应凭七联式“材料调拨单”;如使用部门领料须入厂门者,应凭六联式“材料领用单”;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机配件、固定资产及使用部门已领材料移转出厂应凭“移转交运单”;各项凭证均应经各主办部门主管核准,并经守卫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出入厂时间”后放行。

(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携返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或营业用样品);送外检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它应再携返的'物品:

1.出厂时凭“物品出入门证”一式五联由主办部门填具出门物品栏的品名、规格、数量及入门物品栏的品名、规格、预定返厂数量送厂处长核准(出借由经理核准其余由厂处长或经理核准)后,第一联由主办部门自存,第二、三、四、五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暂存守卫室,于翌日上午10时前送会计部存查,第三联由守卫室留存,第四联交厂商(或借用人、携出人)于物品回厂时查对之用,第五联交承运商凭以申请运费(如自运第五联做为物品签收回联存主办部门)。

2.返厂时厂商(或借用人、携出入)凭第四联交由守卫查对并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签注“姓名或车行”“车号”“人数”及“入厂时间”后,于第四联填注实际返厂数量后暂留守卫室,第三联交厂商(借用人或携出人)随物品送至主办部门(请修、出借等部门)确实验收后填记实际返厂数量经科长核签后交厂商(借用人或携出人)于出厂时交守卫与第四联核对并于第三、四联签注出厂时间后出厂。翌日上午10时以前守卫将第三联转送会计部门,第四联送主办部门核对销案。如物品分批返厂时,除最后一批比照前项规定办理外,至其余各批物品返厂时应由主办部门科长核发“车辆/人员出入门证”(需注明交货品名规格数量及该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门证”编号于载货内容及品名栏)(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交厂商凭该证经守卫查对并签注入厂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持入(出)厂守卫于厂商出厂后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第三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送会计部门并原“物品出入门证”第二联存查,第二联由守卫室留存。守卫及主办部门并应于留存的物品出入门证注明已分批返厂物品日期、品名、规格数量等,待最后一批物品返厂后守卫再将“物品出入门证”第三联转送会计部门结案。

3.由本公司供料拖外修造或加工物品时,其所供应的材料应由主办部门办理领料后,填开“物品出入门证”(应于入门物品栏注明要修造或加工完成物品的品名规格及预定返厂数量)办理交运出厂。

4.会计部门应经常查对未入厂的送修出借或其它应再携返物品,如逾预定入厂日期应即联络主办部门催办,如逾期10以上时,应按旬开立“物品出厂逾期未返催办单”一式二联送请主办部门填具“未返厂原因”及“预定入厂日期”经厂处长核签后一份存主办部门,一份送回会计部门存查,但逾期1个月以上应呈报至经理,逾期2个月以上应呈报至总经理。

(三)赴厂外修缮携带工具材料:凭主办部门科长签准的“修缮携带工具材料清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主办部门工具材料管理人员存查,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交守卫查对签注出厂时间由携物人收存,于工毕经请修部门签证,(如修缮需出入分(本)厂时,携物人可凭第二联交由分(本)厂守卫室加盖)。并签注入厂时间后由携物人持入分(本)厂于工毕经请修部门签证,经分(本)厂守卫核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回厂时凭第二联交守卫检出第三联查对携回数量并签注入厂时间,第二联暂存守卫室,翌日上午10时前送回主办部门,第三联由携物人随物缴回主办部门销案)。主办部门对携赴厂外修缮工具材料应切实跟踪,如逾预定完工日期三日时,应由工具材料管理人员填“物品出厂逾期未返催办单”一份送携出人填具“未返厂原因”及“预定入厂日期”呈主管核签。

(四)免列帐物品(限垃圾、废弃物或厂商交货后需归还的空容器使用;其项目各公司自行明定)的出厂:凭经办部门厂处长核签的”免列帐物品出厂证”一式三联经守卫查对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第一联守卫室存查,第二联由守卫于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交厂商送经办部门凭以申请运费。(不需运费者第三联免填)

(五)不合格、误送或暂寄材料(含厂商交货及代客户加工的原料)的出厂:应凭经办部门主管核签的“料品交运单”(如已办妥收料,其“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必需注明请购收料单编号及“退货”“物品退换”章;如未办收料则在“料品交运单”上注明“未办收料”其本单编号栏不必填写,如为误送或暂寄者均应注明出厂原因)经守卫查验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

(六)成品:出售的成品;客户寄存或误送的成品,赠送、样品、送检、试验及送客户确认或试用等无需返厂成品;客户退回重加工或供料委制或加工成品等应凭“成品交运单”出厂。(除出售成品外均应注明出厂原因)

(七)其它:借与厂商材料、向厂商借用材料归还(注明“归还”章)、材料让售(注明“标售比价单号码”“合约号码”“发票号码”“缴款单号码”)等应凭“料品交运单”出厂。

(八)经由守卫室转送至会计部门的各种物品出厂凭证均应加盖“守卫室”部门章以资识别。

附则

第十条外来车辆、物品出入厂时间

(一)入厂;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

(二)出厂:限每日下午6时前。

如遇特殊情形需在上列时间外出入时,主办部门应事先通知守卫主管部门转知守卫室。

第十一条

禁止携带照相机入厂(宿舍区除外),惟经管理部门厂长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标的。

第十二条

出入厂管理如有异常情形,守卫应即填报“异常报告单表3.6.22”一式二份呈主管批准后,第一联存守卫室;第二联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填具处理情形呈厂处长以上主管核签后送会守卫室将处理情形摘要记入第一联处理情形栏后存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

本规则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17.出入管理制度 篇12

一、总则

为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公司人员、车辆、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人员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进出公司。

(二)员工上班应提前10-15分钟进入工作区,进行卫生清整并签到;下班应提前将工作区整理入档,关闭用电电源或开关,于下班时间后1-10分钟签到并离开工作区。

(三)中午下班时间,离家较远的员工可在工作区休息;下午下班后,无特殊原因或非工作加班,严禁在工作区逗留、闲谈或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否则依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四)财务室、营业厅、总经理办公室等重要库室,应加强防范,仓库应实行双锁连管,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一人在上述场所逗留。(五)商场、营业厅人员进出公司,按《员工纪律与行为规范》规定着装,上班应佩挂胸章标志,站姿要规范,不得在工作场所攀谈、嬉笑与打闹。

(六)外来客人进出公司要进行登记,原则上不得在工作区会私客,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就近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三、车辆出入管理

(一) 员工个人交通工具,应按划分区域停放、落锁。

(二) 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应严格检查,并将车号、随车人数、装运物品等情况进行祥细登记。

四、物品出入公司管理

(一)出入公司物品,凭“物品出入证”,由主管部门或仓库保管员填具出入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和签发人”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方可放行。

(二)非正常物品出入公司,须由部门经理签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7.出入管理制度 篇13

一、产品的出库

1、产品出库必需有符合规定、符合制度、签字齐全的出库单,出库单须写明用途。

2、仓库保管员严格执行凭出库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全不发货,名称不准不发货。

3、出库产品当面点验清楚,出库不得退。

4、产品不可以不经保管员直接出库,如特殊情况急用,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出库后及时清理现场,校对物、卡,结清帐目,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产品的入库

1、产品入库验收须凭发票凭证。

2、对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进行验收。

3、入库产品验收发现有损坏、质差或品种、规格不符等情况,保管员坚决不予入库,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4、产品验收入库后及时做好收货凭证。

5、保管员将产品入库后及时填写货物收到记录,并做好台帐备查。

6、对入库产品整齐摆放,进行标识;校对物卡,做到产品帐、卡、物相符。

7、仓库保管员要以制度原则对事,以真诚友善待人,对入库工作中业务往来人员服务热情周到。

三、处罚规定

1、各仓库白班时间必须时刻有保管员值班,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保管员考核分数2分,二次1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有特殊原因除外)。

2、现保管员与领用配合或协助弄虚作假,少报、瞒报生产成本,发现一次责任保管员下岗待业。

3、仓库验收时发现有盈亏、损坏、质差、无合格证或品种、规格不符情况不得置之不理,应立即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违反本规定出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累计二次扣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4、仓库保管员产品验收入库后,及时填写货物收到记录,以备追查验收责任,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2分,累计二次扣1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5、产品入库后保管员,要及时清理现场,摆放整齐,进行标识,校对物卡,每违反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2分,累计二次扣1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6、保管员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要迅速及时、认真准确(以半小时为限),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扣责任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累计二次扣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一个月。

7、18本仓库以制度原则对事,以真诚友善待人,对入库、发料工作中业务往来人员服务热情、周到。违反本规定发现一次罚扣保管员考核分数5分,二次20分,累计三次岗位待业1—3个月。

一看全是罚款,以前我也做了个类似的,老板倒是很高兴,觉得清楚明白,可是下面的员工就叫了,累计了分数和罚款的钱数,说要是一个月啥错都不犯,是不是要给他相应的奖励啊~

后来我仔细想想,我们是要求的.,人家才是干活的,要是能让他们自动遵守,比我们增加检查频率好多了,这些,就内部流通看看,最好还是不要上墙啥的,影响干活的积极性

5.出入管理制度 篇14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园内实施封闭性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外来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入园内,特殊情况入园要严格执行入校必经园长审批、必扫健康码、必测温合格、必登记(身份证、体温)、必戴口罩要求;对外来入校人员要严格管控,对所有入校人员规范测温,对外来入校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详实记录。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学校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2.出入管理制度 篇15

1.0目的

通过对出入大厦的各类物品进行适当的控制,确保业户财产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2.0范围

适用于出入大厦的各类物品、设备、工具等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物资出入手续的办理。

3.2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负责b类物资出入手续的审批。

3.3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业户迁出的批准。

3.4管理处主任负责c类物资出入手续的审批。

3.5管理处保安队负责物资的检查、核对及放行。

4.0内容

4.1出入物资的分类

4.1.1 a类物资:是指体积小,价值不高的可随身携带物品,对此可不作控制,准予放行;

4.1.2b类物资:体积较大、较重,不便个人携带的.金额较高的物资,如办公用品、贵重礼品、工艺品、装修工机具、批量装修材料。

4.1.3c类物资: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的危险物品和化学品。

4.2出入物资的控制

4.2.1进出大厦人员随身携带a类物资,门卫保安员可不予控制。

4.2.2当业户或其它人员携带b类物资进出大厦时,应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a)申请人到客户服务中心领取《物资出入放行单》,填写相关资料并加盖公司公章;

b)业户详细填报其物资后,管理员通知分管其区域的主管。业户搬运物品为b类物资,如搬出物资为个别的家具和电器,并非搬家,且又查明无拖欠管理费用的情况,则该区域主管可签字同意放行;如搬离物品较多或全部搬家,则需上门查看,并致电业主,询问其同意与否。如同意,请收费室计算该户所有费用,将金额报给业户,在结清后请客户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其搬家。如业主不同意,则请业户自行和业主洽谈,暂不办理放行手续。

c)办理好手续后,需向业户说明:大宗物资在下班后或节假日方可经大堂出入。平时请走负2层,而且搬运车辆限高为2.2米。

d)业户手续不全或费用未结清而欲搬出物资,则须耐心向业户解释,请业户先结清费用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f)大门保安队员根据《物资出入放行单》核查需要放行的物品,无误时,准予放行。

4.2.3当业户或其它人员携带c类物资进出大厦时,办理手续同4.2.2,《物资出入放行单》需请示管理处主任。如管理处主任同意可以进入则须保安队携带灭火器材护送。

5.0记录

《物资出入放行单》

13.出入管理制度 篇16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详见《作息表》)

2、进校前,学生应按照到校先后在校门内指定地点排队等候,并保持队伍安静、地面整洁;

3、进校时,学生应按照路队先后,有序进入;

4、进校时,学生应主动向护导老师和值勤同学问早;

5、进校时,学生应保持服饰整洁,形象端庄大方;

6、离校时,学生应在路队长和带班老师的指挥下排队集体离校。如遇雨天,应在家长带领下及时离校,不得在校内逗留,玩耍。

7、学生进出校门不得奔跑,以免相互碰撞或跌倒,如因此而发生意外,须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8、离校后,学生应及时回家,不得在校门周边长时间逗留,以免发生意外;

9、在校期间,学生不得中途离校;

10、如遇病事假,学生应主动持班主任老师开具的`出门条,在门卫处做好登记,由家长将孩子领回家。

1.出入管理制度 篇17

库房储存管理和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所有医疗器械产品的仓库贮存管理和出入库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仓库储存

1、应当配备与经营产品相适应的储存条件。按照医疗器械的贮存要求分库(区)、分类存放,包括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等,并有明显区分(如可采用色标管理,设置待验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和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退货产品应当单独存放。

2、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应当分开存放;

3、库房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2)库房内墙光洁,地面平整,房屋结构严密; (3)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4)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

4、按说明书或者包装标示的贮存要求贮存医疗器械;

5、贮存医疗器械应当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

6、应作好仓库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对安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填写“安全卫生检查表”。

7、搬运和堆垛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垛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医疗器械包装;

8、医疗器械应当按规格、批号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库房地面、内墙、顶、灯、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保留有足够空隙;

9、贮存医疗器械的货架、托盘等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 ;

10、非作业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贮存作业区,贮存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不得有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行为;

11、医疗器械贮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贮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二、库存养护

1、库管人员要在质量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下,检查并改善贮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境。按照医疗器械储存养护标准做好医疗器械的分类存放。

2、医疗器械库管人员对库存医疗器械要逐月进行质量检查,一般品种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易变效期品种要酌情增加养护、检查次数;对重点品种应重点养护。并要认真填写“库存医疗器械养护记录”。

3、库管人员要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管理工作,当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降温、除(增)湿等各种有效措施,并认真填写“库房温湿度记录表”,每天上、下午不少于 2 次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记录;对库存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有效期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4、对库存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应当禁止销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区,然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1)效期产品的医疗器械直接影响到该产品的使用效果,因此在采购入库验收、仓贮、出库复核销售及售后服务中都必须注意,在所有记录表格中都必须明显记录其效期起止日期。

(2)采购时应注意是否近失效期产品,并按先进先出原则,认真做好保管。

(3)有效期产品的内外包装破损不得销售使用,应视为不合格商品,登记后放置于不合格区。

(4)对所有库存品应根据医院使用情况限量进货。

6、库管人员在日常质量检查中对下列情况应有计划地抽样送检,如易变质的品种、储存两年以上的品种、接近失效期或使用期的品种、其它认为需要抽检的品种等。当发现不合格品种时要及时请示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后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出合格区,放至不合格区,并做好记录。

7、库管人员和物资会计应当对库存医疗器械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三、出入库管理

1、入库

(1)库管员依据验收的结果,将产品移至仓库相应的区域,如:验收结果为:不合格,需将产品移至不合格区域,产品经判定需退货的,需将产品移至退货区。如为合格品,将产品移至合格区域。

(2)建立入库记录,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当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应当注明不合格事项,并放置在不合格品区,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退货、销毁等处置措施。

(3)验收合格入库商品,需填写:“医疗器械验收、入库交接单”。

2、出库

(1)器械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医疗器械出库时,库房保管人员应当对照出库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①医疗器械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封条损坏等问题;

②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示内容与实物不符; ③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

④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出库应当复核并建立记录,复核内容包括购货者、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产企业、数量、出库日期等内容。

(4)医疗器械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发货内容标示。

(5)医疗器械出库,必须有销售出库复核清单。仓库要认真审查销售出库复核清单,如有问题必须由销售人员重开方为有效。

(6)医疗器械出库,仓库要把好复核关,必须按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购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7)出库后,如对帐时发现错发,应立即追回或补换、如无法立即解决的,应填写查询单联系,并留底立案,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作,认真处理。

(8)发货复核完毕,要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至、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 2 年。

(9)需要冷藏、冷冻运输的医疗器械装箱、装车作业时,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②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装箱、封箱工作;

③装车前应当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

(10)运输需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冷藏车、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显示温度、自动调控温度、报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

14.出入管理制度 篇1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仓库管理程序,促进仓库各项工作科学、高效、有序的运作,加强对成品、物资出入库的有效监控和精确统计,确保成品、物料存放及出入库安全,提高物料的有效利用率,合理控制费用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物料及时供应及成品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 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详细阐明了公司仓库管理职责及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程序。

三、成品出入库职责分工

1、 成品仓库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依据成品入库管理程序,对各类入库成品进行入库验收((验收内容必须包含数量、品名、规格、型号、入库手续等要素),确认无误后,按程序办理成品入库;

(2)负责合理进行成品仓库仓位的划分及日常安全、卫生和管理工作,对入库成品进行标识,防止成品入库后色号、品种、规格等的混淆,成品入库码放做到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搬运时做到先外后内、先上后下,各种成品不得抛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保证成品安全、有序的存放;

(3)负责依据成品出库管理程序,对各类成品进行出库手续的审核及办理,确认无误后,按程序办理成品出库;

(4)负责进行发货装车时的现场跟踪,严格按照《成品出库单》发货,不得随意改变产品的型号、编号、等级等发给客户,特殊原因须知会营销部说明情况,并提前通知客户。产品装车时,成品仓库管理员必须协同客户(物流、司机)对产品数目、质量清点确认,核准后成品出库单应交客户(物流、司机)签字确认;另根据实际出库内容填写放行单(内容包括运输车号、产品品名、规格、数量、出库单号),依据公司《进出制度》由客户(物流、司机)交门卫处核查无误后放行;

(5)、负责在每月25日前的结账工作,对因特殊原因须进行的“先开单,后提货”的客户(提货有效期为7日,超过期限或跨月无效),及时与销售部开单员联系,确保按期提货;

(6)负责每日做好成品库流水台帐,并于次日上午11:30前将《成品日报表》交相关部门。(《成品日报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存根、二联财务部、三联总办);

(7)负责对成品库进行经常性自我盘点。财务部会同生产部、销售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年终会同营销部、生产部、财务部进行盘点工作(生产部、营销部作为成品入库或出库相关程序的直接参与者和执行者,有责任必须参与盘点,无故不参与的部门,财务可视情况对部门负责人予以100—300元考核),盘点结束后,填写《盘仓清点表》(一式五份,一份存根、一份报营销部、一份报生产部、一份财务部、一份报总经理);

(8)负责依据仓库管理程序,对已发货成品退货的重新入库处理。其操作程序另行参照《成品仓库退货管理程序》;

(9)负责财务负责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成品出、入库工艺设备部(化验室)职责

(1)负责依据公司最终成品检验程序,及成品化验判定标准,对成品进行取样化验,填写《成品化验报告单》,并将报告单提交生产部1份、工艺设备部1份、总工1份、销售部1份、化验室存档1份。对检验合格产品按批次(或生产日期)颁发合格证,由生产部在包装封袋时装入袋内;

(2)不定期对成品库的待出厂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每月对各类产品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合格品形成报告,由部门报公司处理。

3、生产部职责

(1)负责依据成品入库程序,进行入库手续的办理,经仓库审核无误后,协助仓库进行成品入库;

(2)负责依据财务提供的入库单,进行统计,每月将统计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1份,作为考核指标;

(3)负责年终汇同生产部、营销部、财务部对成品仓库库存进行盘点;

(4)负责其他成品出、入库相关工作。

4、营销部职责

(1)负责依据成品出库程序,依据销售需求,对销售所需各类成品进行出库发货手续的办理,按程序提交仓库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成品出库发货;

(2)负责依据样品需求,开具《样品申领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交成品仓库领出样品(样品申领单据一式两联,一联交成品仓库存档,一联营销部存档),并开具放行单交门卫放行;

(3)负责年终汇同生产部、财务部对成品仓库库存进行盘点;

(4)负责依据仓库管理程序,进行成品退货重入库手续的办理;

(5)负责其他成品出、入库相关工作。

四、 物资出入库职责分工

1、物料仓库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依据物料入库管理程序,对各类物料进行入库验收,确认无误后,按程序办理物料入库。对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内容必须包含数量、价格、品名、规格、型号、入库手续等要素)一律不准进库,一旦入库,仓库管理员必须承担物料质量的全部责任;

(2)负责生产原料(燃料)入库验收管理。

(3)负责进行入库物料的日常保管、安全及卫生工作。依据物料特性(品种、大小、形状、重量、型号、规格、技术保管要求和物理、化学性质等)分类按规定挂牌置放,并对仓库进行定期清扫整理,使入库物料管理做 “十防”(防火种、防雨水、防潮湿、防锈蚀、防变形、防变质、防盗窃、防破坏、防事故、防损伤)的措施,确保仓库存储物料质量报损率在国家规定的管理范围之内;

(4)负责按物料出库程序,对各类物料进行出库手续的审核及办理,确认无误后,按程序办理成品出库;

(5)负责制作物料出、入库流水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季、年中、年终应对所保管的物料进行盘点,确保账目和实物相符,库存物料完整无缺。当库存实物与帐不符时仓库管理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调整账簿按实结转。

(6)负责对库存不足或紧张物料通过软件对相关进行提醒,以便相关部门按采购程序及时采购补充(生产原、燃料库存情况由生产部自行把握);

(7)负责依据仓库管理程序,对退库的物料重新入库。其操作程序另行参照《仓库退货管理程序》;

(8)负责物料出、入库其他相关工作。

2、采购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依据物料采购程序进行物料的采购,物料到货后依据物料入库管理程序,进行入库手续的办理,经仓库审核无误后,协助仓库进行物料入库;

(2)负责严把物料采购关,尽量避免不合格物料进厂;

(3)负责物料出、入库其他相关工作。

3、物料领用部门职责

(1)负责依据物料出库程序,对各类所需物料进行出库领用手续的办理,按程序提交仓库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物料出库领用(为确保领用物料有效利用,合理控制费用,领用部门负责人须对领用审核严格把关);

(2)负责依据仓库管理程序,对领用未用完物料进行退库,办理相关退库手续;

(3)负责依据仓库物料储存情况提醒,按物料申购程序进行物料的申购;

(4)负责物料出、入库其他相关工作。

五、主要业务流程

1、成品入库、出库程序

(1)成品入库程序:生产部经办人根据化验报告填写进仓单—包装车间主管确认—仓库人员与生产部核查无误的合格成品收货—打印成品入库单—进仓经办人签字确认入库;

(2)相关单据: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白联留存,红联财务,黄联生产部(考核依据);

(3)成品出库程序:营销部业务员或内勤凭合同或业务订单填写销售预订单—营销部负责人审核——营销部业务员依据发成品量填写销售发货单——营销部负责人审核确认——仓管人员依据营销部的销售发货单审查后并确认——打印成品出库单——票据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发货——仓库根据实际内容填写车号、品名、规格、数量、出库单号填写成品放行单——门卫依成品放行单核查放行;

2、物料采购、入库及出库程序

(1)物料采购程序:申购物料部门经办人填写申购单===〉申购部门主管核对所购物品品种数量签字确认===〉采购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以上流程是一个连续的流程,流程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将不能进行到流程的下一环节,紧急或特殊情况电话征得总经理批准后,可先采购后补单);

(2)物料入库操作程序:采购人员依已审批后的单据录入===〉采购负责人审核确认===〉采购人员录入采购入库单确认到库===〉仓管员按采购入库单与申购部门核查确认无误收货并审核采购入库单===〉打印物料入库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物料出库程序:

(4)燃料煤(烟煤、白煤)采购入库程序:生产部核算库存量(库存不足20天用量的,提前15天通知采购,采购具体指标要求由工艺技术部提供采购部)——依据煤到货时间,采购提前1天通知财务、生产部准备过磅、安排卸货场地——煤到厂过磅(过磅单报采购、财务部各1份,供货单位提供煤的化验单给采购)——煤的验收(生产部验收煤的外观及物理指标,技术指标由工艺设备部化验室取样化验,化验单抄送卢总1份、黎总1份、财务部1份、生产部1份、工艺设备部1份,采购3份)——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入库(不合格的由生产部向采购提出,采购与供应商协调处理,处理结果报总经理审批)

(5)白云石入库程序:生产部核算库存量(库存不足30天用量的,由生产通知矿山发货,力度80—100毫米,不得有泥沙、碎石,矿山改变送货标准须先征得公司同意)——白云石到厂过磅(过磅单当天抄送生产部、财务部、采购)——白云石检验(生产部验收白云石的外观及物理指标,技术指标由生产部及时通知工艺设备部化验室化验,每批化验1次,化验单抄送卢总、黎总、池总、财务部、生产部、工程部及采购)——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入库(不合格的及时通知黎总、池总,尽快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3、上述流程是一个连续的流程,流程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将不能进行到流程的下一环节,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成品、物料的出入库(成品、物料出入库流程图见附件)。

六、相关考核

1、成品出入库管理相关考核

(1)成品质量化验判定考核:成品质量判定应严格按照化验程序执行,把好质量关,并及时做好化验报告的传送,尽量避免因误判造成不合格品流入成品库,以及将合格品误判为不合格品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凡是因误判造成不合格品流入成品库或将合格品判为不合格品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损失由当班化验员承担外,视情况另行给予20—200元考核。如化验人员严把质量化验关,避免公司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由部门申报公司予以表彰,核实后,给予当班化验员50—200元奖励;

(2)生产部成品生产合格率考核:生产部成品生产合格率(质量指标)考核将作为关键指标之一,纳入生产部门月度绩效考核体系另行考核;

(3)成品库管理人员考核:

①成品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把好入库关,确保入库成品数量、质量、品名、规格、型号和《成品入库单》所述一致,一旦入库,因未严格把关而造成与实际不符的,由库管员承担全部实际责任,按实际损失给予处罚;

②严格按照规定加强成品仓日常安全、卫生管理,确保成品仓内成品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卫生良好,管理有序,凡因仓库管理不达标,视情况给予所在仓库管理人员50—200元考核,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③严格按成品出库程序办理出库,做好成品出库现场跟踪,凡因未严格把关而造成货物错发的,实际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另行给予50—500元考核,如库管员因严守职责,避免公司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由部门申报公司予以表彰,核实后,给予当班库管员50—200元奖励;

④严格按规定做好仓库流水账,并经常进行盘点,未按规定执行的,可视情况给予50—500元考核;

(4)销售退货考核:销售人员应严把产品销售关,尽量避免成品出库后(非因产品质量等特殊原因而)造成的退货,对非因特殊原因而引起的出库成品退货,视情况考核当事人50—500元每次,实行提成薪资时,视情况扣除当事人5%—20%比例当月提成薪资,损失特别重大的,报公司另行处理。

(5)门卫、司磅考核:门卫、司磅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做好成品出厂放行管理及司磅管理工作,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的,视情况,每次给予50—500元考核,造成损失的,由当班人员承担责任。

2、物料出入仓库相关考核

(1)入库原料(燃料)司磅考核:司磅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做好原料(燃料)入厂司磅管理工作,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的,视情况,每次给予50—500元考核,造成损失的,由当班人员承担责任;

(2)入库原料(燃料)质量化验判定考核:入库原料(燃料)质量判定应严格按照化验程序执行,把好质量关,并及时做好化验报告的传送,尽量避免因误判造成不合格物料流入物料库造成损失的,损失由当班化验员承担,视情况另行给予20—200元考核。如化验人员严把质量化验关,避免公司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由部门申报公司予以表彰,核实后,给予当班化验员50—200元奖励;

(3)物料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把好入库关,确保入库物料数量、质量、品名、规格、型号、单价等和《物料入库单》所述一致,一旦入库,因未严格把关而造成与实际不符的,由库管员承担全部责任,按实际损失给予处罚;

(4)严格按照规定加强物料仓日常安全、卫生管理,确保仓内物料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卫生良好,管理有序,凡因仓库管理不达标,视情况给予所在仓库管理人员50—200元考核,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严格按物料出库程序办理出库,凡因未严格把关而造成货物错发的,实际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另行给予50—500元考核,如库管员因严守职责,避免公司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由部门申报公司予以表彰,核实后,给予当班库管员50—200元奖励;

(6)严格按规定做好仓库流水账,并经常进行盘点,未按规定执行的,可视情况给予50—500元考核;

(7)物料领用考核:相关部门领用物料应本着节约、合理控制、避免浪费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加强物料出库审核管理,对未合理审核,造成物料浪费的,损失由领用人承担,视情况,考核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领用人50—200元。并将物料消耗(成本指标)将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之一,纳入相关部门月度绩效考核。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