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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俱乐部章程(热门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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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俱乐部章程(精选2篇)

设计师俱乐部章程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定名为设计师俱乐部(英文名:)简称:。

第二条 本俱乐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会员制组织,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培训中心设计师培训xx部发起,由中装美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营运 , 并由网站 设立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工 作。 第三条 本俱乐部的活动和服务内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俱乐部的发展将与有关国际、国内专业机构接轨。

第四条 本俱乐部创立理念是:言必信、行必果;

本俱乐部创立宗旨是:以设计师为中心, 服务于广大业主,我们将始终 保持 协会机构秉承的 公益性、公正 性 和透明性 。

本俱乐部创立目的是:创导设计 师 职业道德、规范设计师作业流程、增强设计师话语权,为业主提供全面服务、坚决执行设计收费条约,不以免费设计方式招揽客户。

第二章 宗旨及原则

第五条 本俱乐部成立之宗旨在于促进 全国 设计师之间的交流、学习,倡导设计师的职业自律,打造一支高端室 内设计师队伍,促进设计师群体与国内外设计师、材料商、家居家具产品生产供应商以及住宅产业链相关的企业团体的交流、合作、联谊。

以网络和线下活动的方式,发挥网站以及俱乐部的整体综合优势,满足国内外建筑室内设计师及国内外材料、家居、家具生产供应商的特色消费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室内设计师及住宅产业链延伸的各个行业,促进室内设计师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第三章 入会资格

第七条 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其中个人会员分为: 普通会员 和 银牌设计师 会员、 设计师 会员、 金钻设计师 会员。

第八条 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境内从事室内设计的专业人士均可 申请普通会员 。

申请“银牌设计师”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中得一项 :(工作经验在3年以上)

一、 取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初级资格证书或者人保部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 的设计师;

二、 获得过市级设计师类奖项的设计师,包含媒体组织的各类奖项;

三、 各大专院校设计专业助理讲师以上级别的教师。

申请“设计师”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中的两项 :(工作经验在5年以上)

一、 取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人保部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的设计师;

二、 获得过省级设计师类奖项的设计师,包含媒体组织的各类奖项,以及全国性大奖的入围奖以上的设计师 ;

三、各大专院校设计专业讲师以上级别的教师。

申请“金钻设计师”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中的两项 :(工作经验在8年以上)

一、取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高级以上室内建筑师、建筑装饰设计师、住宅设计师、陈设设计师、建筑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 或者人保部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的设计师 ;

二、 获得:金堂奖、筑巢奖、亚太奖、华鼎奖等行业主管单位评选的全国性各类设计大奖的设计师 ;

三、 三、作为各大专院校设计专业教授、系主任以上级别的教师 ;

四、其他在本行业内有突出贡献的优秀设计人才可以破格入会。

第十条 团体会员入会条件:具有3名或3名以上银牌设计师 (其中必须具备 1名设计师 ) 的装饰设计企业方可申请入会。

第四章 入会程序

第 九 条 凡符合入会资格的设计师可在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培训中心设计师xx部 网站上下载入会申请表,也可在 俱乐部领取。

一、认真填写申请入会会员信息表,用于建立会员服务档案。

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三、提交业绩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五、领取会员证。(会员证是俱乐部会员的唯一身份证明)。

第五章 会员权利

第十条 本俱乐部会员享有以下相应的服务。

一、享受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培训中心设计师xx部网 提供的相关服务。

二、参与俱乐部组织的以下活动。

普通设计师会员可以享受 :

1、协会主办的各种学习类免费专题沙龙,设计师风水沙龙、设计师红酒沙龙、设计师软装沙龙 等;

2、专业的职业推广和职业设计,帮助设计师职业成长;

3、会员设计师考取中装协证书或者参加各种收费培训班均享受9折优惠;

4、获得协会批准成立的材料商盟支持,并获得俱乐部统一规定的推荐报酬;

5、可以按照本级设计师参考收费标准收取设计费;

银牌设计师会员:可以享受包含普通设计师的权益外

6、协会主办的各种公益类专题沙龙,例如业主见面会沙龙

7、不定期组织设计师与相关政府、行业高官商务招待会和交流会。

8、不定期组织主流传媒对设计师与名家专访。

9、优先参与全国各大出版社优秀设计作品集结出版项目。

10、入选培训中心人才库,通过官方网站向外发布、用以证明其专业能力和专业认可度。

设计师会员:可以享受包含普通设计师和银牌设计的权益外

11、设计成果新闻发布会及经验交流推广会。

12、参加金堂奖、华鼎奖等全国大奖华东、浙江地区启动仪式推广发布。

金钻设计师会员:可以享受包含普通设计师和银牌、设计师的权益外

13、聘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师培训中心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对于设计师考证具有评审权。

14、可以获得优先海内外优秀建筑室内设计作品展览交流会。

15、开通全国各大奖项申报直通车。

团体会员享受除银牌设计师会员全部待遇外,另外享受企业资质审批、升级等各方面的指导和办理。

三、有权对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章 会员义务

第十 一 条 会员申请加入俱乐部,须向俱乐部提交本人真实、有效、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准确的填写会员登记表。

第十 二 条 会员在俱乐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的规章制度,接受俱乐部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第十 三 条 会员应严格遵守设计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俱乐部、中装协、中装美艺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十 四 条 会员应积极配合、踊跃参加俱乐部各项活动。

第十 五 条 会员不能利用俱乐部环境进行有损于俱乐部及其他会员权益的活动。

第十 六 条 在俱乐部及协议会员单位进行休闲、娱乐、消费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章 其他管理规定

第十 七 条 会员不服从俱乐部管理安排,严重影响其他会员活动和权益,经批评拒不改正者,将被俱乐部清退。

第十 八 条 因客观原因,会员要求退出俱乐部,经协商一致,办妥退会手续,会员可以退会。

第十 九 条 在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俱乐部更新,以便于相关服务信息的及时准确送达。

第二十条 下列情况发生时,俱乐部将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一、会员办理退会手续。

二、假报有关信息,滥用俱乐部资源。

三、做出严重损害俱乐部的行为。

四、有严重违背设计师职业操守的行为发生。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 一 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将在今后制定的其他规则和管理办法中补充。

第二十 二 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 浙江 设计师俱乐部。

第二十 三 条 本章程自设计师俱乐部正式启动之日正式生效实施。

俱乐部地址: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8号楼

设计师俱乐部章程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定名为建筑室内设计师俱乐部。

第二条 本俱乐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会员制组织,由xx家居网发起成立,并由xx家居网设立日常工作班子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俱乐部办公地址设在xx家居网网站内。

第三条 本俱乐部的活动和服务内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俱乐部的发展将与有关国际专业机构接轨。

第二章 宗旨及原则

第四条 本俱乐部成立之宗旨在于促进河北省建筑室内设计师之间的交流、学习,倡导河北设计师的职业道德自律,打造河北设计师群体的新形象,促进河北设计师群体与省(国)外设计师、建筑室内材料商、家居家具产品生产供应商以及住宅产业链相关的企业团体的交流、合作、联谊。

第五条 俱乐部以xx家居网为平台,以网络和传统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发挥网站以及俱乐部的整体综合优势,满足河北以及国内外建筑室内设计师及国内外建筑室内材料、家居 / 家具生产供应商的特色消费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室内设计师及住宅产业链延伸的各个行业,促进俱乐部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第三章 入会资格

第六条 凡在本省从事室内设计的专业人士均可加入。

第四章 入会程序

第七条 凡符合入会资格的设计师可在设计师俱乐部网站上下载入会申请表,也可在俱乐部领取。

一、认真填写申请入会会员信息表,用于建立会员服务档案。

二、交纳会员会费300元/年。

三、领取会员卡。(会员卡是俱乐部会员的唯一身份证明)

办理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B座102室

第五章 会员权利

第八条 本俱乐部会员享有以下相应的服务。

一、 可参与俱乐部组织的以下活动。

1、 建筑室内设计师主题沙龙。

2、 定期组织设计师会员与材料商的商务主题酒会。

3、 定期组织建筑室内设计师与相关媒介载体的交流商务酒会。

4、 设计应用技术交流推广会。

5、 海内外著名建筑室内设计师系列讲座。

6、 建筑室内装饰材料与设计师、房地产开发商的应用推广会。

7、 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展览 / 应用推广会。

8、 海内外优秀建筑室内设计作品展览交流会。

9、 海内外优秀设计专利工艺产品成果展示会。

10、 建筑室内设计师特定建材教育培训应用课。

11、 每年组织各类学术、技术交流、新材料应用推广活动。

12、 设计、施工与材料的技术研讨主题沙龙。

二、有权对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第六章 会员义务

第九条 会员申请加入俱乐部,须向俱乐部提交本人真实、有效、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准确的填写会员登记表。

第十条 会员在俱乐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的规章制度,接受俱乐部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第十一条 会员应严格遵守设计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会员应及时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应积极积极配合、踊跃参加俱乐部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 会员不能利用俱乐部环境进行有损于俱乐部及其他会员权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 在俱乐部及协议会员单位进行休闲、娱乐、消费时,遵守相关定规并交纳所发生各种费用。

第七章 其他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会员不服从俱乐部管理安排,严重影响其他会员活动和权益,经批评拒不改正者,将被俱乐部清退。

第十七条 因客观原因,会员要求退出俱乐部,经协商一致,办妥退会手续,会员可以退会(已交纳会费不能退还)。

第十八条 如有争执或纠纷,友好协商,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各自可向俱乐部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九条 在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俱乐部更新,以便于相关服务信息的及时准确送达。

第二十条 下列情况发生时,俱乐部将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一、 会员未及时交纳会费,经通知后仍继续欠费。

二、 会员办理退会手续。

三、 假报有关信息,滥用俱乐部资源。

四、 做出严重损害俱乐部的行为。

五、 有严重违背设计师职业操守的行为发生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将在今后制定的其他规则和管理办法中补充。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建筑室内设计师俱乐部。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河北建筑室内设计师俱乐部正式启动之日正式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