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通报制度(合集8篇)》
学校信息通报制度(精选8篇)
学校信息通报制度 篇1
一、 学生日常情况信息报送的主要方式为班级每日填写《日常信息报表》,定期(每周一、四)报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周一报表于每周一下午5:00之前报送,周四报表于每周四下午5:00之前报送。
二、信息报送工作由各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承担,报送信息内容包括上课情况及晚间情况,各班级须对旷课和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三、报表上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确保真实、可靠,凡有请假的需随报告单附上辅导员或班长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如发现因学生干部失职导致信息失真的情况,学院将及时予以批评纠正;如因信息失真导致学生发生重大安全及违纪事件或延误对事件的处理,学生干部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报表由各年级于每月末汇总,填写《日常信息月度汇总表》,次月5日前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凡月旷课累计达8学时的`学生,学院将给予违纪黄牌警示;月累计达12学时者,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月累计达15学时及以上或擅自离校3天以上者,按规定按照有关程序上报,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多次旷课或夜不归宿的学生,须及时对违纪学生加强教育管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五、若发生突发性重大事件,如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因学生纠纷引发的过激行为等,信息报送则采取急送急报,特事特报,务必保证快速、及时、准确,以便于学院迅速介入,及时处理,将影响和损失降至最低。
六、信息报送制度是学院了解学生遵守日常规范情况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全院学生的基础文明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是学生安全、健康学习环境的重要保证,各年级、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学校信息通报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某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信息报送,明确报送的范围、程序、时限、内容和方式,及时掌握生产安全信息,有效应对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根据国家《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和处置办法》、集团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公司安监部按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对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是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应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认真制订、落实安全信息报送责任制度。
第二章报送范围
第四条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包括生产安全信息的报送、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的即时报告。
第五条生产安全信息的报送范围:
(一)《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
(二)电力安全事件。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构成等级的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故(事件),以及火灾、交通事故。
(三)电力建设事故。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构成等级事故(事件)。
(四)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构成一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六条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即时报告信息的主要范围:
(一)三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事件,农村触电伤亡事故。
(二)三级以上电力生产安全事件、设备事件。
(三)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四)火灾事故。
(五)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政府要害部门、跨县域供电、高速公路长隧洞供电、重要客户等)敏感时间(重大政治会议、活动期间等),或可能演化为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
第七条自然灾害信息报送是指单位遭受台风、洪涝、滑坡、泥石流、冰雪等自然灾害、地质灾害侵袭,并对正常电力生产造成影响时的信息报送。
第三章报送程序及时限
第八条报送程序及时限
(一)生产安全信息报送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各县分公司负责汇总报送所辖供电所、变电站、保线站等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公司本部修试中心、调度中心直接向公司安监部报送生产安全信息。
(二)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发,重要信息(人身事故、大面积停电)应当经主要领导签发。所报生产安全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三)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后,如果不能确定事故等级,须先报告事件情况,待事故定级后再按相应报送条款进行报送。
(四)发生下列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市公司,市公司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送有关信息。
1。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35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
3。火灾事故。
4。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5。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及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的事件。
6。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五)遭受自然灾害的单位应在每日18时之前报送以下信息:
1。地震、台风、洪涝、冰雪等自然灾害情况。
2。受损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涝、冰雪灾害造成的负荷损失情况、各电压等级线路受损和跳闸情况、变电站停运情况、输变电设备受损情况等)。
3。采取预防性应对措施情况。
4。抢修和灾后恢复情况。
(六)调度中心应在电网、设备发生一般事故后立即进行汇报,并形成事故快报,每日9时前将快报和前一日电网、主设备异常运行日报,报送公司主管领导、生技部、安监部。
第四章报送内容及方式
第九条生产安全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
各报送责任单位于每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附表一)。以书面邮寄(盖单位公章)及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送。
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伤亡情况和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详细报送,紧急情况可采取先电话即时报告,后书面报告。
(二)安全事故定性标准按照国家《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执行。
(三)各变电站35kv、10kv线路跳闸情况;10kv线路倒杆、断线、配变损失、柱上开关损失、电缆(电缆头)爆炸、线路开关跳闸等配电事故(障碍),实行月报制度,分别填报《某供电分公司35kv变电站开关跳闸月份统计表》(附表二)、《某供电分公司xx县公司配网事故(障碍)月份明细表》(附表三),于每月2日前,以书面邮寄(盖单位公章)和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送。
(四)调度中心应将月度电网运行分析情况及相关继电保护动作情况,于次月2日前报送安监部邮箱。
第十一条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电力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无论事故责任所属,必须立即通过电话口头向公司安监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在10小时内按照《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单》(附表四)的有关要求报送书面报告,同时报送《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影响供电情况统计表》(附表五)。
第五章生产安全信息的处置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信息的处置
(一)电网调度部门接到有关信息,应按照电网运行信息发布制度规定对信息进行发布,生技部根据事件类型组织启动相应的预案,安监部进行调查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公司系统生产单位发生的生产性人身事故,事故责任单位立即报告公司安监部。安监部对重伤及以上事故应及时汇报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同时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对生产性人身死亡事故,同时向某市安监局报告。
(三)电网及35kv输变电事故(含35kv线路、变电站35kv、10kv母线、主变、开关等主设备事故),事故单位和公司调度中心要及时上报(书面和电话)公司安监部、生技部,由安监、生技部门汇报主管领导。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安监部对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月定期统计、通报生产安全信息报送情况。对在信息报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十四条未按照本规定报送信息的,由公司安监部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或处罚;对迟报、漏报和谎报安全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以及有意瞒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依据《某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并纳入责任单位(部门)年终目标考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某供电分公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1:生产安全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
2:某供电分公司35kv变电站开关跳闸x月份统计表
3:《某供电分公司xx县公司配网事故(障碍)x月份明细表》
4: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单
5: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影响供电情况统计表
学校信息通报制度 篇3
为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把握我校的各项工作动态,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整体水平,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促进师生的健康成长,提升学校的办学声誉,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我校决定建立动态信息上报制度。
一、从本学期开始我校将信息上报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建立和健全灵敏高效的信息网络,及时向镇中心校和市教体育局各科室、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助于提高我校办学声誉的文字信息或者文字加图片信息。
二、学校将信息上报工作纳入工作管理,各级段、各学科备课组、各学科、各处室、各、师生个人均可随时收集整理各类教育教学、各类活动、重要集会、集体或个人等有益的信息。有关搜集信息的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所发稿件及图片必须利于提升学校声誉为目的,学校为此项工作创造一切便利的工作条件,切实保证我校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三、凡是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或分管领导审阅批准后报送。
四、信息报送内容
1、本单位开展各类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人物及事迹;
2、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总体及阶段性工作思路或工作安排;
3、上级领导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示或我校领导对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言论;
4、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动态和开展的活动;
5、本单位个人或者集体表现突出被上级新闻媒体进行正面采访的稿件;
7、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正面的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意见和建议;
8、出外参观学习考察的先进经验做法;
9、本单位认为需要报送的重要信息。
五、信息报送的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确,坚决杜绝虚假信息。
3、实效性原则。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提高声誉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积极意义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六、信息报送要求
1、凡报送镇中心校、教体局及上级政府部门的信息、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认真完成。并于要求报送时间只能准时、提前,但不能拖后。
2、各处室、师生个人要指定信息报送责任人;尚丽敏老师为学校主要信息联、电脑操作设计负责人,学校德育处负责本校上报信息的把关工作。
3、信息上报制度事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的落实和我校的安全稳定以及壮大发展,各处室、师生个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给予高度重视。
七、上报信息规程
1.上报信息要做到全面、深入、客观、准确,确实能反映学校工作实际。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活动实际,重在发现问题、探究原因、反映事实、及时处理。
2.对于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及时汇报,不得延误,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情况等。对于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全面、准确汇报。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上报信息,在一般情况下,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越级上报。
八、我校动态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处室、师生个人工作的重要内容。
1、凡是被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新闻宣传部门、政府部门正面发表录用的,学校奖负责组织的有关教师5分、撰稿人5分、参与教师各1分,参与的学生奖1分归有关指导或辅导教师所有、摄像者2分,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2、凡是没有被上级正面发表录用的,仅及时上交了稿件,则奖负责组织的有关教师3分、撰稿人3分、参与教师各0.5分,参与的学生奖0.5分归有关指导或辅导教师所有、摄像者1分,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3、上报信息复印件一律交陈校长处存档考核。
学校信息通报制度 篇4
一、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信息功能是统计的一大职能之一,各科室、各统计站要提高认识,准确、及时提供各类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社会公众。
二、信息发报制度。必报内容包括:
1、月度统计工作要事;
2、月度、季度、半年、全年的全区和街镇经济运行状况;
3、区委、区政府的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重要经济实体的运行状况、重大工程的进展情况;
4、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增长点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5、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及会议的情况;
6、我区经济建设及群众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7、其他各项专项调查活动开展情况。
三、信息审批制度。所有向外提供的信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根分管领导签发,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局行政印章以示负责。重大信息及各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由分管局长转主要负责人审批,未经领导签发的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
四、时效制度。本部门汇集的有关重要经济指标以及全区经济运行状况,必须在数据出来的24小时内,形成简要的信息快速上报送。街镇统计站报送局办公室,同进,报有关专业科室。为保证信息的价值,凡未经本局形成信息的重要经济指标,一般不得立即向外提供,为了使信息资料快速传递,各科室可将有关分析简缩为信息,要分析印发关报有关信息部门。
学校信息通报制度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新媒体运用推广并提高信息质量,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最新动态,客观反映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成就,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编写信息一定要全面,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具体内容,客观反映事情的本来面目,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客观性。
2、强化效率意识。发布信息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时效性,要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发布。
3、树立精品意识。在挖掘和收集信息内容上下功夫、出实招,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
4、落实责任意识。各处、所、中心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挑选政治素质过硬、新闻意识敏感、文字表达能力强、手机网络操作熟练的人员担任新媒体维护员和信息报送员,切实将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到位。
二、新媒体及信息报送说明
(一)“法润永宁”及各司法所微信平台
各处、所、中心要积极收集推送素材,注重时效性、创新性,加强微信用户关注率。推送内容要紧扣时代主题、内容多样,同时要结合本职工作,多角度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每期推送内容要标明文章来源、责任编辑。“法润永宁”推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各司法所微信公众号每月推送不少于2期。
(二)“今日头条”、政府公众网及区市各媒体信息推送
各处、所、中心信息经负责人审核把关后自行发送至“今日头条”、政府公众网及区市各媒体,各业务专干负责汇总各口信息情况,并于每月28日前将汇总信息及媒体采用情况发至法宣中心(被报纸采用请提供原件)。信息必须注明撰稿人、审核人,信息质量较差将不记入每月信息任务,延期报送的信息将不予统计。
(三)现场云、“和美永宁”客户端
各处、所、中心要及时将业务工作通过现场云及“和美永宁”客户端发布,客户端发布需要配图片或视频。一个图文报道可以插入4—5张图片,拍摄视频需要打开自动旋转、进行横屏拍摄,设置比例为16:9,不能改变方向。上传图片及文字要保证质量,发布后要及时联系电视台编辑进行审核。
三、报送任务和考核
局机关每人每月至少报送2篇信息,各司法所、调解中心每月至少报送4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月至少报送2篇。法宣中心负责信息的统计、汇总,按季度进行通报,奖罚按每月汇总后兑现。
被县级媒体(现场云、和美永宁、政府公众网、五创快讯、政法综治信息等)采用一篇奖励20元,被市级媒体(银川市司法局网、银川微普法、今日头条等)采用1篇奖励50元,被区级媒体(宁夏法制报、宁夏新闻网、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等)采用1篇奖励80元,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篇奖励150元。如多级采用,以最高奖励为标准。对完不成信息报送任务的,每少报送1篇信息罚20元。
信息完成情况与年底的业务考核相挂构,并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
学校信息通报制度 篇6
1、家长如发现孩子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家长有责任及时告知班主任,以便老师多加关心和帮助;如根据医嘱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家长应当以书面说明告知学校,并根据医嘱(需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休学手续并安排治疗、休养。
2、班主任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有身体、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或违纪行为等问题,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情况,必须家校共同采取恰当的措施予以帮助。
3、班主任每天晨会课、午会课时按点名册清点学生人数,如遇学生非正常缺席(即无事假、病假情况但无故缺席者;中途擅自离校者),班主任应立即与其家长联系,调查其缺席原因;班主任查明缺席原因后,需向年级组长汇报情况;如遇未查明缺席原因者,则年级组长需及时向政教处及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做好后续教育工作。
4、学校如有重大活动、节假日安排或需家长配合进行的工作,会发放相关的《告家长书》通知家长,家长应在仔细阅读《告家长书》后填妥回执交回班主任,并配合学校做好工作。
学校信息通报制度 篇7
一、 网络教室设备设施系学校公共财产,计算机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各学科教师应通过主管部门协调使用网络教室,并注意填写好《网络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三、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出网络教室。进入网络教室时,应换鞋或采用其他方法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且不得携带无关物品进入。
四、计算机网络财产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并定期维护、清理、报损。
五、 网络教室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系统布线、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六、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维修应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做好除尘。
七、非本室管理人员或未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严禁打开机箱、拔插板卡及接插件、移动设备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各种软件。
八、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九、出现有意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况责令照章赔偿。
十、计算机设备设施(包括硬件、软件)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及时归还。
网络教室安全用电制度
一、网络教室应设有专用配电箱,计算机供电应与照明、空调电路分开,单独供电。
二、网络教室应有专用接地线,确保接地效果,以避免机壳带电,伤害学生。网络教室应安装相符电源防雷系统。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在雷雨期间,应禁止使用网络教室。
三、电源总闸应设在管理人员或教师易操作、学生不易触及的地方,应有防护措施。
四、网络教室内的电源走线及网络连接线应分别外套PVC槽管,置于暗槽内,避免踩踏。
五、网络教室必须配备无腐蚀的安全灭火设施(如干粉灭火器),放于教室前后醒目位置。
六、教师、管理人员离开网络教室以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所有的计算机及其它电器设备,然后再切断总电源,待一切检查妥当,方可离去。
七、学生上机时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本机电源,并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按照《网络事故紧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八、网络教室供电异常时应停止使用设备。
九、计算机运行中发生停电、断电事故时,应先切断电源,再逐台关闭单机电源,待事故排除后再恢复运行。
学校信息通报制度 篇8
为加强扶贫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准确、及时、全面报送脱贫攻坚进展信息,推动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的管理
综合科负责信息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制订信息工作计划,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编排和发送。各科室负责重点收集本条线上的工作信息,落实信息员,及时向综合科报送书面信息,重要信息做到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
向上级、以及其他有关平行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统一归口综合科报送管理。未经办领导批准,其他科室不得以州扶贫办名义自行报送信息。如系专项工作所需,须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所报信息交综合科存档备案。州直属各单位向上级单位和领导报送的信息,应主要限于业务工作进展的动态,不得夹带请示类事项。
二、信息采集的范围
(一) 国家、省、州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落实情况。
(二) 脱贫攻坚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在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对脱贫攻坚工作有参考价值的专题研究材料和综合统计数据。
(三) 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四) 调研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措施、建议。
(五) 各条线、各直属单位发生的重要情况,举办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上级领导指导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时所作的重要指示等。
(六) 需要报知的其他重要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 信息报送要求简洁精练。信息内容要紧紧围绕我委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避免报送内容一般化的信息。
(二) 报送信息要突出新、快、实、精的特点。即信息(要有新情况、新内容,)内容真实,题材新颖,传送快捷,文字精练。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须在第一时间内紧急报送。
四、信息报送的程序
(一) 各科室报送的信息,将文稿通过书面或电子文档通过内网发至综合科。
(二) 综合科负责对各科室、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加工、梳理和编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规定发布;对于需报送上级机关的重大信息,一律由综合科审核(后),经分管领导签发后方可上报。
五、定期报送信息
(一) 各业务科室要定期报送信息,确保质量,每月原则不得少于3篇,全年不少于30篇,综合科将在根据情况向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媒体投稿,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 对外召开的新闻(信息)发布会,由办主要领导或授权分管领导召集。新闻(信息)发布会充分做好与公众媒体间的沟通协调,涉及重大、敏感、热点信息由办领导或新闻发言人负责对外发布。
(三) 各科室要增强做好敏感舆情快速反馈及督促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正确回应公众舆论监督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