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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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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精选5篇)

2026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篇1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计划》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特制定镇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按照“创新、规范、严管、提升”的工作要求,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镇高危行业和八大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面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隐患整改率100%。

三、执法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负责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抓好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及建材商贸等八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具体见附件一)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1、执法检查的内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检查事项确定。

2、执法检查的要求。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生产单位每月度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三大高危行业的经营单位每季度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八大工贸行业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对上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群众举报、有关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核查率达100%。

五、执法具体安排及执法重点

1、烟花爆竹行业

量化执法:对化工有限公司(因为其自年12月以来生产许可证到期停产至今)、市福临门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查重点:一月份: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工作;二月份:企业复工审查,重点检查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组织机构情况、员工培训情况等;三、四月份:重点排查“五超一改”、“三违”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汛期防洪防漏防潮情况;五、六、七、八、九月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十月份:高静电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十一、十二月份:重点排查超量、超负荷生产等安全隐患。

2、危险化学品行业

量化执法:群富钛粉厂和丰福钛粉厂生产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对加油站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查重点:一、二季度重点开展钛粉生产单位的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为:超范围生产情况、违章操作情况、职业卫生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专项行动;三季度重点开展加油站的执法检查;四季度开展执法“回头看”活动,并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险落实情况。

3、非煤矿山行业

量化执法:对市河石业有限公司、市金钟桥采石场执法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企业分台阶开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违章操作等情况,严防机械伤害发生。

4、八大工贸行业

量化执法:对市淬火液厂、市永鑫建材责任有限公司、竹木制品厂、市恒春木业有限公司、白沙宝宏胶合板厂市黄金潭造纸厂执法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主要由镇安监站负责。

执法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违章操作等情况,严防机械伤害发生。

5、其它行业

由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所辖领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要求每个成员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

六、工作原则

1、突出执法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章、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并结合我镇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情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基本和本质上改善全镇的安全状况。

2、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工作质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执法检查的基本要求。各执法人员要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技巧,认真准备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发现问题的处置办法及相关对策和预案,从而做到有的放矢,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取证合法有效,证据充分可靠,处罚引用的法律法规准确无误,处罚标准一视同仁,确保执法检查公平、公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台帐和档案,落实督促整改责任人。对在整改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2026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篇2

根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__〕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__〕6号)、中国气象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__〕14号)和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为认真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部门监管职能,加强对我市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矿山、旅游景点等防雷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执法检查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及时排查和整改防雷设施安全隐患,有力地促进全市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按照《气象法》第三十一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十七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以及《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__〕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省政发〔20__〕6号)等有关规定,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人;

2、防雷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和组织定期维护;

3、是否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相关材料、台帐是否齐全;

4、新(改、扩)建防雷装置是否依法依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报办理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5、是否发生过雷击事故,发生雷击事故后是否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或防雷部门报告。

6、是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是否贯彻落实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长安发〔20__〕4号),是否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三、执法检查方式、对象及频次

(一)执法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年初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后,季、月计划不再公布,"双随机"计划不再公示。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频次

市气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以及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重点企业开展防雷安全计划执法检查。今年纳入计划执法检查的行业监管企业共60家(具体执法检查企业名单见附表),市区(内五区、长沙县、望城区)执法检查率约13%。对区、县(市)气象局纳入本年度的监管执法检查对象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加强对下级防雷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形成执法合力。对纳入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工作。

四、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流程,确保工作效率。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出示执法工作证件,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和检查场所,认真按检查表格逐项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和事故安全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六)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七)严格执行防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八)规范完善检查记录和执法案卷,每次按计划实施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2026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林业行业生产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改善提高执法效能,维护全区林业生产安全有序、规范经营的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区林业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监管为纽带,抓住重点,采取日常监管与集中执法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落实林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较好地运用法治手段实现对林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全覆盖,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全区林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区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符合本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实际的计划。通过林业部门的监管,明晰执法检查企业、内容和频次。按照“零事故、零死亡”的目标,排查治理木材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区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和林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三、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项目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3、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5、检查从业人员有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等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木材加工企业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3、较大危险因素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责任部门

(一)对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执法工作由林业局上报安监部门后在安监部门的指导协商下具体实施。

(二)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检查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评定、谁负责”的原则,由林业局安全办负责监督实施。

(三)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林业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林业安全监管工作,并责任落实到位。

五、检查对象

涉林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林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区林业局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主要是对全区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执法、检查和指导。

区林业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重点是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木材加工企业区域在虞家河乡境内共6家:黄氏木业、胥氏木业、老熊木业、超祥木业、老胥木业、方李木业。

六、时间安排

全年安全检查活动坚持日常检查执法和重点检查执法相结合,重点检查执法分重点时段检查和重点活动检查两部分。

(一)重点时段

1、“年末岁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2月份至3月份;

2、每年的“十一”至次年“清明”前后森林禁火期间的防火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3、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

(二)重点活动

1、“监管执法年”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执法工作:区林业局每月不定期对辖区内涉林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订计划。林业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要与安委会等部门监管执法年度计划相衔接,对全区涉林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及隐患整治工作,加大“打非治违”打击力度,确保全区涉林企业的生产安全。

(二)严格计划执行。加强计划的落实,确保执法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调整方案。

(三)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信息交流机制,保证步调一致,相互补位,形成合力。

(四)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对法律法规的长期学习和宣传,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2026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篇4

(一)计划制定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__〕150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文件;

(二)执法检查对象:17(家),其中:

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1家、加油站2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3家、八大工贸行业领域企业11家;

(三)执法检查内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二十项内容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内容等;

(四)执法检查频次:

A类高危企业每月检查一次;B类八大工贸行业领域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C类烟花爆竹零售店每季度检查1次。

详见《宁乡市大屯营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026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篇5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 “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国务院、自治区、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处罚适当;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坚持“三个结合”执法原则,即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三、执法内容、重点及时间安排

(一)执法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障情况。

4、有关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申报、备案和管理情况。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建立和演练等情况。

执法监察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既可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

(二)执法重点

1、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加油站、加气站):①是否执证合法经营或超范围非法经营;②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执行情况;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情况;④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⑤安全警示牌设置和灭火器配备检测情况;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2、道路交通:①上路车辆是否证照齐全;②上路车辆是否年检保险;③客车是否超员,非客运车是否人货混装和非法载客;④是否酒后驾车和存在其它非法违法行为⑤“两限一警”和“逢车必查”规定执行情况等。

3、建筑施工:①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②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基坑支护等自检和规范管理情况。③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④所有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学校和寺庙:①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④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到位;⑤安全警示设置;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⑦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等。

5、开展重点时段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6、对辖区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根据审批布点情况在春节、藏历年销售期间进行组织集中检查。

7、做好自治区、市安监局要求落实的执法监察工作。

(三)执法检查的组织形式、方式及时间安排

执法检查的组织形式可采取联合执法、聘请行业专家执法。执法方式主要分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第一季度:开展以烟花爆竹临时经营企业,加油、加气站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对超市、餐馆、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企业综合执法检查。

第二季度:以建筑施工开复工为契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第三季度: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专项执法检查。

第四季度: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检查,并针对全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围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依法予以处理,要责令企业建立整改档案并按要求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严于律已、廉洁奉公,要大力弘扬“恪尽职守、严肃认真、执法为民、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树立新形势下的安监执法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