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守则通用5篇》
教师工作守则(通用5篇)
教师工作守则 篇1
一、心理教师要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和敬业精神;
二、心理教师要积极钻研咨询与辅导技巧,咨询水平要努力的提升;
三、来访者心理教师要热情接待,与来访者真诚的建立平等、信任关系;
四、心理教师要坚守岗位,要准时准点的接待到咨询室来访者;
五、心理教师要记录好咨询工作,定期进行或讨论如何帮助家长教育幼儿;
六、心理教师要对来访者所有咨询记录和测验结果等资料要做好严格保密;
七、咨询工作心理教师必须要在心理咨询室进行,不得在其它场所进行;
八、咨询服务心理教师不得接受或索取来访者礼物和报酬;
九、心理教师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与园领导联系,
十、心理教师要是因自身原因不宜咨询时必须立即停止上岗。
教师工作守则 篇2
一、各班教师做好晨、午检并填写记录。
二、保教人员要经常检查幼儿口袋里是否装有豆子、小刀、碎玻璃等杂物,教育并随时注意幼儿不往口、鼻、耳孔中塞东西。
三、各班要经常检查本班的设施、物品、玩教具,对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排除。电源开关、刀、剪、开水壶、暖瓶、消毒液等,要放在幼儿触摸不到的地方。容易发生危险的物品不准放在幼儿活动场所。大型玩具使用前,带班教师要事先进行安全检查。
四、带班人员严守岗位,确有急事,需有园内人员替岗后方能离去,擅自离岗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视其轻重追究责任。
五、厕所、盥洗室及各室地面保持干燥,避免幼儿滑倒摔伤。
六、幼儿饮食、水果、饮用水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制度,严禁腐烂食品不洁饮用水给幼儿食用。
七、各带班人员上下班前做好幼儿交接工作。幼儿入园时带班教师将《接送卡》交给家长,离园时家长凭《接送卡》领走幼儿。大班家长如不接送幼儿,须签定书面协议,入园前、离园后的时间里,幼儿的安全由家长自行负责。
八、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活动室、寝室、库房严禁烟火,炊事人员注意液化汽、炉灶、水电的使用保管,避免火灾、水灾发生。
九、下班前,所有人员要检查、关闭好自己教室、办公室、操作间的门窗、电灯、水源。
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擅自离岗。保护园内设施、财产不损坏、不丢失、不被盗。
十一、伙房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危险物品要有专人管理,专人投放,如:老鼠药要与幼儿食品,幼儿活动易接触到的场所绝对隔离,严防投毒、幼儿中毒等事故发生。
十二、负责幼儿午休的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私活,随时注意幼儿睡眠,以防上铺幼儿坠地,保证幼儿溺便。
十三、以上要求各有关责任人必须各负其责,尽职尽责,如发生任何事故,首先由其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教师工作守则 篇3
1、要热爱来访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心理学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2、要乐于助人,热情、真诚,对来访学生力求做到尊重、理解、关心和接纳,不得嘲笑学生和显出厌烦的神态。
3、要与来访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学生的意见,保护其利益,不得为满足个人需要而牺牲学生的利益。
4、在一切咨询(辅导)活动中,心理辅导教师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学生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学生对辅导教师的过分依赖。
5、要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出于极度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学生。
6、要了解自己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对于自己不合适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建议学生去有关部门治疗。对来访学生提出的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7、要保护来访学生隐私,咨询资料必须保密,教学科研用其资料必须隐去一切可能暴露学生身份的信息。
8、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9、要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10、按时上班,坚持心理咨询的经常化、规范化。
教师工作守则 篇4
1、正式咨询时,心理咨询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咨询目的、咨询技巧、咨询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各种限制条件。
2、 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 心理咨询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咨询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咨询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咨询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之内;在咨询活动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咨询,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
7、心理咨询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咨询个案值班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咨询一般过程、咨询建议、咨询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咨询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
9、 心理咨询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咨询教师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
教师工作守则 篇5
1、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将求助者的个人资料泄露给他人。
2、尊重每一位求助者,不对求助者有任何偏见和歧视。
3、不与求助者建立任何咨询关系以外的关系
4、对求助者负责,以完成咨询目标为己任。
5、保持坦诚、关爱、尊重的工作态度。
6、认清自己的能力和范围,在必要的情况下做转介处理。
7、保持中立,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求助者。
8、认真帮助和辅导到咨询中心来学习的心理咨询新人和心理学爱好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