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作品征集启事【实用两篇】》
广东作品征集启事(精选2篇)
广东作品征集启事 篇1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这一文化的传承创新不曾间断。为繁荣少年儿童音乐创作,向少年儿童提供更多优秀原创音乐作品,音乐组委会面向广大音乐爱好者、词曲作者发出作品征集,期待社会各界参与原创少儿音乐创作、推广,讲好音乐好故事,做大做强“音乐”品牌及影响力,为举办会晤、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贡献力量。
一、作品要求:
1、投稿歌曲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表达真情实感,生动活泼,集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和地域特色于一体,易传唱,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形象,适应各年龄段少年儿童的演唱特点、审美情趣。
2、投稿歌曲风格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小合唱等各种组合形式均可。
二、作品征集时间:
X年4月10日——X年6月10日
三、征集形式:
应征者将作品制作成音频小样(DEMO),纯伴奏和演唱各一份,并附词曲谱(A4格式),投稿时请注明应征者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络电话等。
四、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邀请国内知名音乐人组成评审团,对来稿作品进行精选。最终选出一批优秀原创少儿歌曲,向社会推广,给予适当奖励。
五、奖励办法:
被评为优秀原创少儿歌曲的作品,每首奖励5000元——10000元人民币(含税)。
六、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凡参与本次征歌活动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的'委托创作。原作者享有著作权,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三年的免费使用权,享有作品的使用、修改、复制、传播、分发等权利,包括应征者在内,在未获得主办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该作品,作品可在词曲作者本人的作品展示中使用。本次征集活动配套版权代理登记服务,本着自愿有偿的登记原则,应征者可通过主办方进行申请版权代理登记。应征者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向主办方咨询版权相关的其他有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评估、版权融资、版权交易等,具体服务内容另行商定。
七、其他事项: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歌曲须是为本次活动创作、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如出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应征者自负。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XX市北路号广电中心10楼音乐广播“音乐”—城市之歌原创作品大赛办公室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付,版权登记咨询电话:
音乐组委会
20xx年4月10日
广东作品征集启事 篇2
为进一步展现广东虎门集团的企业形象,提炼企业文化符号,彰显企业文化魅力,全面提升集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广东虎门富民集团有限公司现开展广东虎门集团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
广东虎门集团形象标识(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应选资格
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地域不限。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人员除外。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7:30时整截止。(应征作品以特快专递送达时间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广东虎门集团"诚信、卓越、创新、担当"的核心价值观,反映广东虎门集团 "引领、分享、共赢"(积极参与虎门建设滨海国际商城、打造珠江口湾区节点城市的建设工作,引领虎门重点产业发展,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分享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共赢商机,共同发展)的战略定位。
2、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电视、报纸、网络和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以及产品包装等不同介质上传播、使用。
3、应征作品应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4、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5、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等行为,均由应征者(集体或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投稿须知
1、应征者须提交《广东虎门集团形象标识应征报名表》(见附件1)和《广东虎门集团形象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见附件2)。无论是个人或集体创作,均需要在《应征承诺书》上由创作者签名或单位盖章。
2、应征作品要包括设计图稿、设计创意说明两部分。投稿时需提供A4纸规格彩色打印稿(或绘制稿,其中作品设计尺寸为120mm×120mm)和A4纸打印的设计创意说明(包括作品构思及象征意义等)各一式一份。应征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文字稿件以Word格式提交;图形稿件存储为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以上应征作品要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版,若应征作品入围,获奖作者(或单位)应无条件把应征作品电子版的源文件送交主办方使用。
3、 本次活动的入围作品,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方所有,获奖个人或单位不得 自行或授权他人对作品及与作品相似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承诺 人除根据《征集启事》获相应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4、应征者投寄作品时请在包装(或信封封面)上注明"广东虎门集团形象标识征集"。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21楼广东虎门集团综合行政部,邮编:523915,联系人:陈锦敏、孙惠怡;联系电话:0769-85522418;电子邮箱:。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六、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20xx年8月上旬,主办方对所有应征作品集中启封,统一建档编号,进行作品资格审查。
2、入围初评。20xx年8月下旬,主办方组织专家对所有合符资格的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进入复评。
3、终审评议。20xx年9月下旬,通过评审委员会复评在3件入围作品中产生1件中标作品,并将中标作品通过主办方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七、奖励办法及奖金支付方式
进入复评的3件入围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20xx元(税前);中标作品,奖励人民币2万元(税前)。奖励金额不重复、不叠加。
1、入围奖奖金支付方式:终审评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发放。
2、中标奖奖金支付方式:终审评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5,000元,主办方将中标作品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获得任何一类商标注册证后三个月内支付15,000元。
3、如果最终没有选出满意的中标作品,则中标奖项取消,仅设3名入围奖。
八、其他说明
1、主办方拥有广东虎门集团形象标识的最终决定权。
2、主办方对本启事、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3、更多相关情况和背景资料,相关应征表格,可登陆本次征集活动官方网站了解和下载。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作品制作等相关费用由作者自理。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东虎门富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