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金返还的请示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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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金返还的请示(精选2篇)
关于资金返还的请示 篇1
县财政局:
按照县通知要求,我乡于x年元月份,上划给县财政局危房改造资金伍拾肆万元,此款是属于其他专项资金。目前,项目已完工,需要支付施工方资金,由于我乡财政困难,无力垫资支付,特此报告,请求返还危房改造资金伍拾肆万元。
妥否,请批示。
xx乡人民政府
x年9月22日
关于资金返还的请示 篇2
区人民政府:
x年度xx镇完成国税985.5万元、地税1702万元,按国家标准建制镇规定,应按1999年上交为基数,超收全额返还。我镇历史上陈欠债务大,今年投入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多,年底急待兑付工程款,否则将影响社会稳定。请区政府追加解决460万元。
特此请示。
x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