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案批复实用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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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批复(精选2篇)
招标方案批复 篇1
安康市文广局:
你局关于报送《安康市香溪书院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方案》的函(安文广函〔20xx〕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 安康市香溪书院工程施工设计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招标方式: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必须在省级指定媒体上发布,且公告时间不得低于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
三、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委托具有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该工程招标事宜。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的资质要求,预审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少于三家。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必须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且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请你局按照实施方案和本批复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好本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实施工作。招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30号令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执行。招标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委。
特此批复。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1月7日
招标方案批复 篇2
你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请求审批福建省晋江深沪中心渔港扩建工程设计招标方案的请示》(闽海渔[20xx]381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委托你局参考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福建省晋江深沪中心渔港扩建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报告》对该港设计招标文件进行审批,并将结果报我部发展计划司和渔业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