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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基层党委设立批复范文合集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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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基层党委设立批复范文(精选2篇)

同意基层党委设立批复范文 篇1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驻县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为提升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领建单位申请,同意组建下列联合党组织:

1、中共芜湖县委办公室、湾沚镇津元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任书记,任副书记,为委员。

2、中共芜湖县人大办公室、花桥镇五四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任书记,任副书记,为委员。

3、中共芜湖县人大办公室、花桥镇复兴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任书记,任副书记,为委员。

4、中共芜湖县政府办公室、六郎镇金桥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任书记,任副书记,、为委员。

5、中共芜湖县政府办公室、六郎镇北陶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任书记,任副书记,为委员。

此复。

同意基层党委设立批复范文 篇2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

你们报来的《关于调整理顺所属党组织设置的请示》已收悉,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同意你们的请示。

同意设立:

中共枝江市社会救助局支部委员会,

中共枝江市民政执法大队支部委员会,

中共枝江市社会福利院支部委员会。

请按相关程序进行选举。

同意撤销:

中共枝江市光荣院支部委员会。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调整后,共下设市救助局党支部、市民政执法大队联合党支部、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市殡仪馆党支部、市军供站党支部、市军休所党支部、市民政局机关党支部、市民政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等8个党支部。

特此批复

中共枝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xx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