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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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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精选17篇)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1

在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隆重庆祝建团93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在广大团员中树立良好的典型,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激励我校团员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学校团委会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在各总支、各支部民主推选,经年级和学校团委审核,决定授予高一团总支、高二团总支“先进团总支”称号,授予高一1支部等13个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赵冰婵等34人“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王滢等166人“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团委会号召全校团干和团员向他们学习,努力拼搏,勇于创新,在团结进取中敢为人先,甘于奉献,发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为附中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

共青团附中委员会

20xx年5月4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2

为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进一步鼓励全校学生努力学习,不断进取。认真学习和贯彻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天我校表彰一批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学生。

学校研究决定:

授予初二(4)班、初二(5)班、初三(3)班、初三(6)班、高一(1)班、高一(4) 班、高二(1)班、高二(3)班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称号;

表彰初中部陈章洵、高欣等12名同学,高中部骆周璇、茅新宇、潘虎城等15名同学为“优秀共青团干部”;

表彰初中部刘欣怡、蒋盈盈等72名同学,高中部何月茹、王运红、吴蔚静等90名同学为“优秀共青团员”。

特此决定。

xx市大丰区第二中学

x年五月四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3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团(工)委:

x年,在集团公司党委、股份公司团委和团甘肃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集团公司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企业、服务青年为出发点,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四会”精神,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文明号工程”,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技术创新创效”、岗位技术比武等各种形式的青年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团的自身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立足本职、勤奋学习、开拓进取、求实创新,把施工一线作为磨练意志、施展才华、增长才干的舞台,围绕急难险重任务,成立青年突击队,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展示作为,为集团公司的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思想作风扎实、工作成绩突出、团员表率作用显著的优秀共青团员和热心团的工作、有出色工作业绩的优秀团干部,为广大团员青年树立了榜样。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迎接建党90周年,以优异的成绩回报总书记"生逢其时、大有可为”的谆谆教导和殷切希望,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集团公司团委决定对涌现出的"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突击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给予表彰奖励。

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以他们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总书记嘱托,认清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自觉加强学习,矢志艰苦奋斗,勇攀科技高峰,为实现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戒骄戒躁,立足本职,再创新业绩。

附:集团公司"五四”表彰名单

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团委

x年4月27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4

学校五四表彰决定1 经班级团支部民主评选推荐、年级部及有关部门评议审核,最后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以下集体和个人-x学年度x市第二中学“优秀团支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青年教师”的荣誉称号。

优秀团支部(9个)

优秀团干(57名)

优秀团员(352名)

优秀青年教师(8名)

共青团x市第二中学委员会

x年4月12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5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坚持全面履行团的基本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在广大团员青年、团学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学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更加奋发有为,促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以昂扬的精神风貌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团委决定,授予美术学院团总支等4个团总支“红旗团总支”称号;授予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等6个团总支“先进团总支”称号;授予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xx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班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十佳团支部”称号;授予法学院学生会等10个学生分会“十佳学生分会”称号;授予大学生法律爱好者协会等10个学生社团“十佳学生社团”称号;授予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1+1”志愿服务队等10支志愿服务队“十佳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称号;授予刘雪梅等10名同志“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徐婷婷等10名同学“十佳学生团干部”称号;授予张馨露等10名同学“十佳共青团员”称号;授予王鑫涛等10名同学“十佳学生会干部”称号;授予纪佳慧等10名同学“十佳学生社团干部”称号;授予王志国等10名同学“十佳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称号;授予何婷等10名同学“十佳学雷锋志愿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奋勇争先,再创佳绩。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团学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为榜样,认真学习,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书写青春建功中国梦的新篇章!

年月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6

20xx年,我院共青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始终坚持共青团“服务党政中心、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历史使命,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社会,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积极作为,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实现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为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而贡献力量,院团委决定:授予经济管理系等4个基层团总支“南昌职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授予机械工程系等3个基层学生会“南昌职业学院五四优秀学生会”称号;授予青年志愿者协会等5个协会“南昌职业学院五四优秀社团”称号;授予物流管理GB1401班团支部等31个团支部“南昌职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刘路庆等165名学生团干部“南昌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团干部”称号;授予江杭菁等524名团员“南昌职业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以此为新的起点,奋勇争先、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组织要以此次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和谐奋进,开拓创新,努力学习,为和谐奋进的南职梦,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附件:南昌职业学院20xx年五四评优表彰名单

共青xx职业学院委员会

20xx年5月4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7

为了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鼓舞干劲,促进团的工作蓬勃发展,现决定对一年来全校团员青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在各团支部民主评选,各学院团委初审评议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团委会讨论,决定今年全校共表彰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4个,五四红旗团支部37个,五四红旗团小组72个,优秀团日活动42个,校园精品文化活动12个,优秀团干部228名,优秀共青团员975名。

在各学生社团民主评选,社团联合会审核的基础上,校团委决定表彰优秀志愿者211名,社团活动先进个人90名,精品社团14个。

团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再接再厉,更创佳绩。

共青团西安工业大学委员会

4月28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8

x年以来,我院共青团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根据团苏委发[]28号《关于表彰x年度“xx省优秀共青团员”“xx省优秀共青团干部”“xx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我院杨铭被授予“xx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根据苏委工团〔〕4号《于表彰-x年度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的决定》,我院团委被授予“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杨紫郡被授予“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根据苏卫团[]3号《关于表彰x年度省卫生计生委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我院李雪冰等11名同学获“xx省卫生计生委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葛慧慧、杜雨薇被授予“xx省卫生计生委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临床与护理学院、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团总支被授予“xx省卫生计生委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根据团宁委发[]25号《团市委关于表彰x年度 “xx市五四红旗团委”、“xx市五四红旗团支部”、“xx市优秀团干部”、“xx市优秀团员”的决定》,我院何江阳、徐东奕等四名同学被授予“xx市优秀团员”“xx市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情,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断创新,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团委严格审核,决定授予吉雪等265名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周洁等95名同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刘桥等67名同学为“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授予陆梦等112名同学为“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中药1班团支部等16个团支部为“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积极推进团建创新,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进取,自觉奉献,为学院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x年度五四评优名单汇总.docx

共青团建康职业学院委员会

x年五月十九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9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创先争优的浓厚气氛,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开展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先进树典型,创先争优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团员学生(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研究生)、团支部。

三、评选奖项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青年奖章(“五四”社会实践奖章、“五四”科技创新创业奖章、“五四”文体活动奖章、“五四”社团活动奖章、“五四”志愿服务奖章),“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主动参加思想政治教育课的学习,积极靠拢党组织,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无迟到、早退、考试舞弊等不良现象。上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上,且当年无补考科目;

3、遵守校规校纪,凡是被校、院通报批评的.取消参选资格;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能主动地关心集体,积极的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4、能自觉爱护校园环境,生活勤俭节约,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2、担任各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带领本组织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和各类先进集体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五四”青年奖章评比条件

上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上、未有挂科情况,未受各种处分、并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同学,可申报五四青年奖章。

1、“五四”社会实践奖章:

(1)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吃苦耐劳,积极思考;

(2)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文化优势和科技优势,努力为地方两个文明建设和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3)个人或所在的小分队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多次受过校级一等奖以上或校级以上表彰。

2、“五四”科技创新创业奖章:

(1)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和科技竞赛,崇尚科学、勤奋学习、追求真知;

(2)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曾在校级或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公开发表过论文、获得过专利;

(3)研究生需发表一篇以上核心期刊且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

3、“五四”文体活动奖章:

(1)积极参加或者组织学校各项文体活动,效果良好;

(2)参加过各类大型的文体比赛或者演出活动,表现突出;

(3)多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4、“五四”社团活动奖章:

(1)在学生社团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热情服务同学;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工作开拓创新,效果良好;

(3)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5、“五四”志愿服务奖章:

(1)积极投身到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2)在各类大型活动中从事过志愿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3)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者优先。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

2、团支部团员推优、评优评奖、台帐记录等各项工作严谨规范;

3、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工作有特色,在校内外影响力大;

4、团支部获校级以上共青团系统的奖励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

(五)“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机构健全,对各团支部工作进行系统的规划管理;

2、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严谨规范;

3、经常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成才的活动,有品牌特色活动,在校内外影响力大;

4、分团委获校级以上共青团系统奖励的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

五、评选办法与比例

(一)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团员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分团委集中审核公示后按比例申报。各院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所有学生的15%。优秀团员申报可与“五四”青年奖章重合,但不可与优秀团干重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团干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分团委集中审核公示后按比例申报。各院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院所有学生的5%。优秀团干申报可与“五四”青年奖章重合,但不可与优秀团员重合。

(三)“五四”青年奖章

五四青年奖章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全校表彰“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一百人左右,各分团委申报人数不超过10人,各奖项分布情况各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校团委将按照“五四”青年奖章5个类别分别按照相关奖项标准及申报情况进行二次评审,“五四”青年奖章5个类别表彰人数基本平衡。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

团支部向各分团委申报,各分团委按照不超过本院团支部总数15%的比例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校团委。各级团组织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评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教育意义的先进团支部,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所申报的先进集体进行二次评审,择优表彰。

(五)“五四”红旗团委

上一年度共青团工作年终测评成绩排名前三分之一的学院分团委获“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六、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各院在接到通知以后,应将该项工作广泛宣传到各个班级,鼓励在相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主动申报,并组织评比产生候选人名单,经学院范围内公示后申报。

(二)校学生会等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全部参与所在学院的评比活动,不单独申报,符合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表彰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不占学院比例,所获奖励计入各学院成绩。

(三)长望实验班评选“五四”表彰各奖项指标单列,申报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0%。优秀团员申报不可与优秀团干重合。

(四)时间安排

3月28日——4月13日,宣传发动,推荐和组织报名及学院公示。

4月14日,各分团委向校团委提交各类评

比材料,每类报送要求详见附件表格。

4月15日——4月22日,校团委组织评审及公示。

5月4日前进行“五四”表彰。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10

20xx年,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科教强市”发展战略和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大力实施团建基础工程,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青年创业就业等中心工作,拓展工作领域,创新活动载体,发挥了良好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共青团洛阳市委决定:授予少洛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心团委等20个单位“洛阳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汝阳县上店镇西局村团支部等134个团支部“洛阳市五好团支部”称号,授予牛军等45名同志“洛阳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授予李曦等45名同志“洛阳市模范团干部”称号,授予王诗杰等200名同志“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团市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洛阳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局面。同时号召广大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立足本职,顽强拼搏,勇于创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洛

共青团洛阳市委员会

20xx年4月30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11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20xx—20xx学年,全院广大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团中央、团市委共青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自觉奉献,创先争优,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更好的促进我院各级团组织的发展,加强共青团建设,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院团委决定:

授予国际商学院团总支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团总支“优秀团总支”荣誉称号;

授予英语学院20xx级3班等38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授予雷智麟、严蕊等60名同志“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授予姚均议、唐璇等147名同志“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团组织、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以此为新的起点,不懈努力,再创佳绩。全院各级团组织、团员青年和共青团干部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同志为榜样,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创新创业,建功成才,为推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共青团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委员会

20xx年5月4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12

x年以来,我院共青团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学生,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根据团苏委发[]28号《关于表彰x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我院杨铭被授予“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根据苏委工团〔〕4号《于表彰-x年度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支部)的决定》,我院团委被授予“省级机关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杨紫郡被授予“省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根据苏卫团﹝﹞3号《关于表彰x年度省卫生计生委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我院李雪冰等11名同学获“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葛慧慧、杜雨薇被授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临床与护理学院、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团总支被授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根据团宁委发[]25号《南京团市委关于表彰x年度 “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南京市优秀团干部”、“南京市优秀团员”的决定》,我院何江阳、徐东奕等四名同学被授予“南京市优秀团员”“南京市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情,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断创新,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认真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团委严格审核,决定授予吉雪等265名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周洁等95名同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刘桥等67名同学为“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授予陆梦等112名同学为“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中药1班团支部等16个团支部为“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积极推进团建创新,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锐意进取,自觉奉献,为学院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x年度五四评优名单汇总.docx

共青团x职业学院委员会

x年五月十九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13

x年,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科教强市”发展战略和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大力实施团建基础工程,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青年创业就业等中心工作,拓展工作领域,创新活动载体,发挥了良好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再造一个新,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共青团xx市委决定:授予少洛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心团委等20个单位“xx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汝阳县上店镇西局村团支部等134个团支部“xx市五好团支部”称号,授予牛军等45名同志“xx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授予李曦等45名同志“xx市模范团干部”称号,授予王诗杰等200名同志“xx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团市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局面。同时号召广大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立足本职,顽强拼搏,勇于创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洛

共青团xx市委员会

x年4月30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14

各学院团委、团工委、各团支部:

过去的一年里,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我校共青团坚持“欣赏青年、激励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工作理念,以服务学校发展大局、服务团员青年成长为宗旨,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在理想信念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就业和团的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业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在纪念建团91周年暨“五·四”运动xx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着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美丽“中国梦”矢志不渝地奋进,学校团委全面开展了20xx—20xx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经过小班团支部自主申报、院系初评、“五四”评优评审小组终审公示,共评选出红旗团委13个、先进团委10个、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1个、优秀团支部标兵49名、优秀团干部标兵54名、优秀团员标兵52名、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29名、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37名、学生活动优秀指导教师35名、十佳团支部书记10名、优秀团支部163个、优秀团干部494名、优秀团员944名。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要以他们为榜样,脚踏实地,开拓进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优异的成绩投入到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努力成长成为全面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上谱写出更加辉煌的青春乐章。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15

各学校团委、团支部(总支):

20xx年以来,全县各学校团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团县委xx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五大“青春行动”活动载体,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创新开展服务青年工作,团的事业呈现出朝气蓬勃、竞相跨越的良好态势,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县学校系统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研究,团县委、教育局决定联合授予共青团东海县实验中学委员会等4家团委“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东海县实验中学九(6)班团支部等20家团支部(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授予张伟等17名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李思琪等38名同志“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李海军等40名同志“青年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踏实工作、勇立新功。希望全县各学校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以他们为榜样,埋头苦干、奋力赶超,以务实的精神、求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在服务全县改革发展中开拓进取、奋勇争先,为谱写共青团事业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共青团东海县委员会

东海县教育局

20xx年5月4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16

在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隆重庆祝建团93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在广大团员中树立良好的典型,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激励我校团员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学校团委会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在各总支、各支部民主推选,经年级和学校团委审核,决定授予高一团总支、高二团总支“先进团总支”称号,授予高一1支部等13个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授予赵冰婵等34人“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王滢等166人“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团委会号召全校团干和团员向他们学习,努力拼搏,勇于创新,在团结进取中敢为人先,甘于奉献,发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为附中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

共青团师大附中委员会

20xx年5月4日

2026年五四表彰决定 篇17

为纪念“五·四”运动九十周年,传承红色激情的深远意义,增强团的凝聚力,培养团队精神,院团委决定在5月4日开展一次主题为“成才报祖国,永远跟党走”的五四文艺晚会暨五四表彰大会活动,以此营造一个气势磅礴、形式新颖、红味十足的“红色晚会”。开展丰富多彩的集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文化艺术活动,体现青年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和高尚的审美追求以及浓郁的校园文化。

一、活动主题

成才报祖国,永远跟党走。

二、活动形式

要求演出节目要题材新颖、意义深刻,能充分体现学生活泼、青春、开拓进取的思想状态。可采取舞蹈、诗歌、朗诵、器乐等多种不同的风格形式参赛。

三、具体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3月16日一3月20日由各系部团总支到各团支部对该次活动进行宣传。

(二)确认阶段:3月20日一4月15日,由各系部团总支确定节目并报院团委汇总,确认节目后组织排练。

(三)节目筛选阶段:4月16日一4月20日,由院团委组织各系部上报节目进行筛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节目演出阶段:5月4日晚7点,地点初定在南校区操场。

四、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