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女警官妙辩合集2篇》
法庭上的女警官妙辩(精选2篇)
法庭上的女警官妙辩 篇1
局长:(面带嘲笑)是吗?可是你有别的证词或目击者吗?
赖斯:如果阿罗约小姐的自诉是事实的话,那么她当时的高声呼救,一定会被邻居或者恰好路过案发地的行人们听到。而我们的调查也正是从寻找听到过呼救声的证人开始的。(出示证人的笔录)这是一对夫妇提供的证词。他们说,案发时他们路过案发地,曾经听到屋里传出女子的呼救声。而这一证词与当事人阿罗约自诉案发时正在遭受伯顿先生强暴的证词是完全一致的!
局长:但他们没有亲眼目睹屋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赖斯:但是,他们却亲眼目睹了另外两名女生赶过来敲门。随后,又看到了那位叫布鲁斯•李的小伙子砸开了房门,冲了进去,屋里的女子的呼救声也同时停止了。难道这还不能说明屋里究竟正在发生什么吗?这也是一个证据!如果当时屋里不是正在发生房东强暴阿罗约的事,那么,我们的当事人布鲁斯•李也就不可能采取如此紧急而粗暴的办法破门而入了。
【点评】追根溯源,步步为营
面对局长的追问,赖斯首先假定“阿罗约小姐的自诉是事实”,然后追根溯源,断定其呼救声一定有人听到,随即亮出了当时路过案发地的一对夫妇的证词,毫无疑问,“阿罗约小姐的自诉是事实”!但是,局长以“他们没有亲眼目睹屋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为由,试图否认证词的真实性。赖斯警官步步为营,列举证人“亲眼目睹”的种种事实,以犀利的反问回击对方,之后的因果假设,更是合情合理,不容辩驳。
法庭上的女警官妙辩 篇2
局长:我想说的是,伯顿先生是战争英雄,对伯顿先生,我们不能凭空想象……
赖斯:(嘲笑道)可是事实上,我们的这位英雄,曾经有过三次未遂的记录!并且在十年前曾经入狱服刑!您还有什么疑问吗?
【点评】直击“软肋”,釜底抽薪
理屈词穷的局长,不得已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一句“伯顿先生是战争英雄……”,明确表达了对“白人英雄”的袒护之意。因为嫌疑人身份特殊,就不能对案件进行公正的调查?真是岂有此理!赖斯警官立即直击对方论据的“软肋”,摆出了伯顿的犯罪前科,用事实揭开了英雄的面具,可谓釜底抽薪——原来“英雄”的行径竟然如此卑劣,真是莫大的讽刺!铁的事实,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个“英雄”的证词究竟有几分可信。
